位置:香港巴士大典討論有關巴士圖片(2010-07-17)

【1】當有新圖片主題相同時,請勿以新圖片直接取代舊有圖片,應上載為另一圖片。這是因為巴典同時作為圖片資料庫,取代舊有圖片亦即損失了一定價值的圖片。【2】另外,不少用戶上載圖片會使用限制較多的授權(2927)、加上「不得轉載至其它網站」等訊息(8222)或加上大型水印(675),失去了巴典的原意——提供自由的資訊及資源。不要持著「因為相片很難╱辛苦獲得,故相片不應過於自由」的態度。本人行大運多走50公里路程,辛苦甚至中途中暑,但也堅持為圖片採用合理的授權(BY-NC),不會因獲得相片的代價較高而減低自由度。505輕鐵(Talk) 2010年7月17日 (六) 15:38 (HKT)

我淨係話唔准轉去其他討論區姐…用番喺維基我冇問題架噃。-- MP8222 @ 107 2010年7月17日 (六) 20:15 (HKT)
已轉用CC-BY-NC--MJ2927 2010年7月18日 (六) 08:57 (HKT)
是否擔心容許討論區轉載會引致大量偷相(即沒有署名地使用圖片)?505輕鐵(Talk) 2010年7月18日 (日) 09:46 (HKT)
當然,不論有沒有署名。-- MP8222 @ 107 2010年7月18日 (日) 11:20 (HKT)
在法律上簡單而言,如果你已經用了CC-BY授權,其他轉載至任何網站,只要標明圖片來源已是合法,如果標明了不得轉載,理論上圖片不再是自由授權(亦代表要從巴典中刪除)。CC授權不是只限維基的。505兄其實所言甚是,放上來的,一旦用了CC授權,便不應介意被其他使用,否則便不應放上來了。在這裡放相片就應該當作自己把相片捐給全世界了(只保留少量限制)。這裡不是論壇貼圖區,希望不要用一貫在論壇的思維放在這裡。另外,以我所知,香港三大有關巴士的論壇都是禁止偷相的,如果有未按相關CC授權而被轉貼的話,可以向有關論壇管理員投訴。--Da54 2010年7月19日 (一) 00:11 (HKT)
或者講句:之前KX675的圖片都曾被偷左甚至上載到討論區。所以我認為上載得圖片至巴典使要承受這種風險。--417 2010年7月19日 (一) 11:36 (HKT)

見有人講圖片,我都有少少意見: 以巴士路線條目尤甚,有d好似新用戶,會自行換走最top個張圖,而且換上來的都係質素麻麻。(我自己都甚少一開波就咁做,除左595個條目有人用我張相,不過我有更好的一張就自行換左,先告知) 我唔知會唔會搞搞下到時變成你換我,我換你,個人覺得,如果唔係好special路線,最top個張圖最好要經挑選, 當然,最好相片是有變遷性的(定時換,例如3個月一次),如有特色更佳。GP9991 2010年7月18日 (日) 10:43 (HKT)

可以玩一玩野,改造一下「巴士路線資訊」,頂部隨機顯示一系列圖片。505輕鐵(Talk) 2010年7月18日 (日) 12:33 (HKT)
那麼,一些通告相片便會顯示在「巴士路線資訊」?--LN5756 2010年7月18日 (日) 20:27 (HKT)
唔係,頂部既圖片係同埋gallery既野獨立處理,互不相干,所以圖片都要人手選擇。505輕鐵(Talk) 2010年7月18日 (日) 20:35 (HKT)

至於版權問題,我倒返轉,係其他forum貼過張比人偷到黎貼上巴典度。 或者,可以係圖片度加黑邊,寫返香港巴士大典,或者整d唔影響閱讀既水印, 當然,我知咁樣工程會好大....GP9991 2010年7月18日 (日) 10:43 (HKT)
其實最top個張圖小弟覺得至少要係成像質素高 (非手機相) 、標準構圖、水平 (+-5°)、非特見 (常用車) p.s.我見GP兄好多相都唔太水平,唔多條目用其作品我覺得可以理解。-- MJ2927 2010年7月18日 (日) 16:50 (HKT)

回MJ,個人喜好,我都知自己的相還有改進地方,

但有時見人放左張有齊MJ兄所講既問題,之後又自動波換埋張相,之前個張粒聲唔出換左去,似乎有欠公平也。 我自己個d多數會放圖集,如果真係缺相+request先放係頁頂,到有張好既先換都無問題。 當然,最好就有人去睇睇啦,我既目的都係咁,如果有d相係我影放係top,而大家覺得未夠理想而有好替代既,換左去都無所謂。 又或者,如果可以係top放多過一張,大家又點睇?p.s.sorry頭先發現自己未loginGP9991 2010年7月18日 (日) 20:33 (HKT)

放多過一張相唔係唔得,而係加多一張拉長左版面,變左唔係咁好。--LN5756 2010年7月18日 (日) 20:49 (HKT)
但如果可以係top放多過一張,top既第一張又有排爭...計我計應該set個相片專員,由有貢獻同圖片質素高既用戶做,專責挑選top個張圖,其他用戶只可放係gallery。-- MJ2927 2010年7月18日 (日) 20:50 (HKT)
咁個位「有貢獻同圖片質素高既用戶」定義又會成為一個爭議性話題....其實呢,可唔可以貼出首頁,同用戶講,換走「巴士路線資訊」張相要有咩條件,我個人就主張張相最緊要係部車既掛牌車/常用車、較近期影既同埋有滿意既質素,但如果要將特見相放係「巴士路線資訊」既話。Sorry,我接受唔到囉。PS : 有人不斷係屯門路線條目加使用狀況,會唔會唔係幾好呢?--LN5756 2010年7月18日 (日) 20:56 (HKT)
極同意--MJ2927 2010年7月18日 (日) 22:25 (HKT)
所以我諗住定立一系列「合格」既圖片放上TOP,再隨機顯示一張,像首頁的「特色圖片」一樣。505輕鐵(Talk) 2010年7月18日 (日) 22:29 (HKT)

反對使用隨機顯示圖片。這根本是本末倒置,有些人爭取把自己的相片不論好壞都放上頂,爭取自己相片的曝光率,這是一種自私的心態。隨機顯示圖片(即使已作篩選)等於太公分豬肉,曝光率人人有份,變相認同這種自私心態,違背維基原意。相片一張就夠,是最具代表性和美觀的,是否自己的大作並沒有所謂。暑假期間,我相信這些事陸續有來,我希望管理員要堅守原則,不要為滿足某些人的個人欲望而摒棄維基的協作原則。--Da54 2010年7月18日 (日) 23:43 (HKT)

問題係,當候選圖片均有優缺,例如過時但質素較好及較新但質素較差的圖片各一,應如何衡量圖片的取捨?<joke>是否應該設立公式以計算圖片的總評級?</joke>505輕鐵(Talk) 2010年7月19日 (一) 00:16 (HKT)
全世界的維基都有此問題,亦是常見編輯衝突的一種,第一步就是個別編輯憑既有原則判斷,決定是否換相。(可能巴典最需要是這種原則的共識,而這共識不是一條死蹦蹦的公式,應留有彈性和討論空間。)如果不同意的話,其他編輯亦可以回退。如果出現編輯糾紛,可以透過討論頁甚至社區解決。我覺得巴典需要的不是隨機換相器,而是建立頂部相片原則,以及提高編輯們的「維基意識」:學懂為社區貢獻,不計較個人認同。--Da54 2010年7月19日 (一) 00:30 (HKT)
曾經都想過設限,但有個問題,或者另一個極端,就係會趕走d人。但相信指引是需要的,可以讓人改條目前停一停,想一想,好似之前條目修改但不依這裡規限。

最麻煩的地方應該是路線條目太多,話每季換一次相,比人人都有機會參與,又會用好多人力物力。或者,如果某線派車有變遷性,例如新巴個堆,LA都退得7788,如果最top個張係某線有LA,似乎比人一個唔太好既感覺。不過,純粹去評相,我信這兒應該唔少人有興趣,但各人不同風格、標准,到時只會成為另一個角力的地方。但我認為最top個張要放上去係要比圖集嚴,如果圖集既相問題嚴重左先再考慮記限都未遲。GP9991 2010年7月19日 (一) 08:12 (HKT)

做得這些重大的事就要不怕麻煩,我認為這關乎巴典的聲譽。
加入更多原則固然是好,但我認為那一郡新手不會很大重視。又或正如Da54所講,不要太自私心態,所以與其討論多多,不如連根拔起。希望管理員能為那當「高質素」圖片移除,當然也要靠那些原則去評論。--417 2010年7月19日 (一) 11:31 (HKT)

樓上講既「設立公式以計算圖片的總評級」,我覺得可行。--MJ2927 2010年7月19日 (一) 13:34 (HKT)

〔5記得log-in〕前題係班新手跟5跟--MJ2927 2010年7月19日 (一) 13:41 (HKT)
如果編輯們需要公式才可以對這麼簡單的事作出判斷,那麼我只會覺得這判斷能力是低得可憐。現在的問題不是編輯缺乏判斷能力,而是一班新手不懂維基的原則,而一班老手卻怕回退或討論會引起紛爭。--Da54 2010年7月19日 (一) 14:18 (HKT)
剛剛隨便花了五分鐘左右看過了新巴2號線至19號線的所有條目,我只發現2A15的條目,頂部的相片可以換成更有代表性或更美觀的,其他的都已經是最有代表性及美觀,似乎真的不難判斷。--Da54 2010年7月19日 (一) 14:31 (HKT)
再花了十數分鐘看到95B了。只有82需要更換,另外有少部份路線的圖片水準不是很高,只是圖庫已沒有更好的相片了。我的感覺是這問題不太嚴重,反而更需要的是找來一些更高質素的相片來補充不足。--Da54 2010年7月19日 (一) 14:51 (HKT)

我諗「公式」都只不過係虛設的,只是當作者上訴時才將「公式」的內容作證明。--417 2010年7月19日 (一) 16:34 (HKT)

我諗呢度唔應該有一個「上訴」機制。因為wiki的原則是應該以討論和共識解決爭議,每一個編輯都有平等權利表達意見,並唔係只限係管理員或個別資深編輯身上,所以亦無需要「由下而上」咁反對某d修改或者解決爭議。詳見Wikipedia:zh:Wikipedia:編輯戰。--Da54 2010年7月19日 (一) 16:53 (HKT)
如果唔提公式,或者轉為前提、原則字眼較恰當。

其實巴典最好咩人都有,有熟歷史既,有熟攝影既,有熟管理維基經驗的人...等等。 不過我個人覺得,一d比較minor既野,遲d有共識都唔遲,最緊要充份討論。 再者,上傳相片既人,只要唔一開波就將最頂個張換做自己個張,已經算係成功了一半。(以今日巴典規模,搵相都無咩困難,除左唔存在既線) 當然,呢類人唔係經常有,但某程度上出定指引,總好過事情變得嚴重時候,花更多人力物力。 同之前有人開新條目,但不這兒風格都係同一個處理手法。GP9991 2010年7月20日 (二) 21:12 (HKT)

總括大家的意見,看來要將之寫成方針。--湯米‧提思 2010年7月20日 (二) 22:33 (HKT)
但不能被個別的成員壟斷了所有頁頭圖片。505輕鐵(Talk) 2010年7月21日 (三) 00:07 (HKT)

發現有人偷相

本人發現有人盜用這幅圖片,之後用來改圖上傳到facebook。其實有沒有方法可以舉報?因為facebook並沒有一個清晰的舉報機制,而舉報亦要提供大量資料。--湯米‧提思 2010年7月24日 (六) 17:42 (HKT)

你係facebook禁左舉報佢咪得囉,只要你提供到證據咪得囉 ... --417 2010年7月24日 (六) 17:46 (HKT)
facebook裡原來還有幾幅,都是盜用自這幅圖片。--湯米‧提思 2010年7月24日 (六) 17:50 (HKT)
這個這個這個仲有這個!全部都係同一個人放 .. --417 2010年7月24日 (六) 17:54 (HKT)
該圖是用CC-BY-NC授權的,雖然可創作衍生作品,但如果沒有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指定的方式對作品署名,即屬侵權。--湯米‧提思 2010年7月24日 (六) 17:54 (HKT)
剛剛發現,其實我地係facebook度舉報,例不如叫原作者親自舉報左佢(因為我見到有句「你擁有該內容的智識產權?」)但我唔知你地能否聨絡到原作者了~--417 2010年7月24日 (六) 17:58 (HKT)
原作者很少上線呢......哈,小弟還發現我這張相很受讀者歡迎喔。目前找到其中一位,很像是被我們封禁的一位用戶:[1](Cap圖)--LN5756 2010年7月24日 (六) 18:01 (HKT)
其實圖片上附有「Littleangel」的水印,已可當作已加上了署名。只要該人沒有(意圖)移除該水印即可。505輕鐵(Talk) 2010年7月24日 (六) 18:34 (HKT)
小弟這張97線的相片沒有水印[2],亦沒有署名...--LN5756 2010年7月24日 (六) 20:04 (HKT)
一於舉報埋--417 2010年7月24日 (六) 20:05 (HKT)
一禁舉報原來理由個度冇侵權,侵權要額外填一封信過去...--LN5756 2010年7月24日 (六) 20:15 (HKT)
就係要你咁做[sosad]--417 2010年7月24日 (六) 20:16 (HKT)
要寫真實住址仲要話俾偷相個位人兄聽,有冇搞錯[sosad]--LN5756 2010年7月24日 (六) 20:29 (HKT)
或者你可以考慮只寫街名同城市,我諗最重要都係email。--Da54 2010年7月24日 (六) 21:17 (HKT)
唔該晒,小弟已經舉報左該位人兄。--LN5756 2010年7月24日 (六) 21:31 (HKT)
看來facebook對於處理侵權的問題真的很窩囊廢,在YouTube檢舉侵權內容真的比facebook來得容易。--湯米‧提思 2010年7月24日 (六) 23:29 (HKT)

各位不要忘記巴典於2009年成立時,與鐵典同是「自由」大典。「自由」並不限於編輯上的自由,亦有指資源使用的自由。因此,一直不建議發佈圖片使用限制較大的授權。巴典除了是資料庫亦是資源庫。505輕鐵(Talk) 2010年7月25日 (日) 15:38 (HKT)

如果很像西九龍巴士總站巡禮的製作者,他們沒有那些路線相片便來到這找,並於片尾加回來源。這是絕對無問題的,但問題在於,就算真的要這些相片被用作改圖惡搞的用途都起碼寫回來源吧。不是「含巴典版權」便推卸責任,我知這裡是提倡自由,但要適可而止,因為還要靠各位「自律」遵守條件的。--LN5756 2010年7月25日 (日) 16:34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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