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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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13日下午2時54分,一輛往利安方向的新界專綫小巴803線豐田Coaster(VD1927)在大涌橋路沙田圍路沙田鄉事會路交界與一輛衝燈的私家車相撞後翻側,小巴司機死亡,7人受傷。[1][2][3]

意外背景[]

大涌橋路有多個不同的燈號控制十字路口,設計為人詬病,亦經常發生交通意外。事發的大涌橋路沙田鄉事會路交界燈位屬一組以箭嘴及紅綠燈的組成的交通燈號(俗稱「孭仔燈」)。以事發位置大涌橋路往第一城方向的燈號為例,當綠燈亮起時,沿大涌橋路左轉、直行及右轉沙田圍路的車輛均可以通過;相反,箭咀燈號亮起期間,則只有沿大涌橋路左轉的車輛可以通過。

雖然「孭仔燈」可方便分流交通及提醒駕駛者可優先轉彎,卻多次因駕駛者誤會燈號而發生交通意外,例如2010年沙田小巴意外2015年大涌橋路五車相撞意外等。而於事發前9日的6月4日下午一時許,大涌橋路富豪花園對開與火炭路交界,一輛FTBCI FBC6120CRZ2校巴失控撞毀交通燈及石壆,再衝落單車徑,並波及另一輛私家車。意外中共有24名傷者,包括兩名司機及22名學童,事發地點距離是次的約一公里。

事發經過[]

下午2時54分,肇事57歲張姓小巴司機駕駛803豐田Coaster BZB70R小巴(VD1927)沿大涌橋路往馬鞍山方向行駛前往利安,駛至大涌橋路沙田圍路沙田鄉事會路交界時,被一輛由33歲女司機池燕妮駕駛、沿沙田圍路沙田市中心方向行駛的白色奧迪私家車猛撞後翻側。小巴車頭擋風玻璃碎裂脫下,私家車車頭則嚴重損毀,安全氣袋彈出。

有司機的行車紀錄器拍下事發一刻,可見當時肇事白色私家車正沿沙田圍路沙田鄉事會路方向行駛至事發路口並打算直行。該處燈位屬一組以箭嘴及紅綠燈的組成的交通燈號(俗稱「孭仔燈」),而當時只有左箭咀燈號亮起,理應只許左轉入大涌橋路往車公廟方向的車輛通過,但肇事私家車前方另一輛由女司機王萍(30歲)駕駛的黑色瑪莎拉蒂私家車疑看錯燈號,起步直行往沙田鄉事會路,白色私家車未有察覺,尾隨一同衝燈,結果攔腰撞上沿大涌橋路往沙田第一城方向直行的小巴。小巴被撞至彈起,全車一百八十度打轉向左翻側,並滑行約10米。白色私家車車頭亦嚴重損毀,而首先衝燈的黑色私家車就不顧而去。

意外過後[]

意外後,張姓小巴司機及一名乘客未有扣好安全帶,被拋離開座位被困,當中小巴司機拋出車外,被小巴車身壓住。消防要花10分鐘把2人救出,當中小巴司機需由消防及救護人員以工具抬起小巴,才能將小巴司機救出,當場證實死亡。其他3男4女的小巴乘客傷者則分送威爾斯親王醫院那打素醫院治理。

警方表示會循機件、是否有人沒有遵守交通燈號、司機是否有扣緊安全帶、安全帶是否有正常運作等方向調查,並正追尋最先衝燈的黑色私家車下落。涉事白色私家車女司機因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而被警方拘捕。[4]而黑色私家車司機於翌日自首,後被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拘捕。[5]

各方事後反應及跟進[]

運輸署期後微調了交通燈及燈罩角度,亦增設了影線道路標記及臨時膠柱,提醒駕駛人士注意燈號及減速。[6]

沙田區議員容溟舟認為,大涌橋路存有不少路面設計問題,促請部門作大規模檢視,包括增設一組交通燈的安全島及安裝監控車輛鏡頭,防止駕駛者看錯燈號及超速。

專家和學者均認為,肇事路口的「孭仔燈」的確有誤導之嫌,並盤點出大涌橋路設計的五大問題,包括行車路過於寬闊、車速過快加劇意外危險性、黃燈緩衝時間不足、黃燈時間過短,以及交通黑點制度檢討等。有專家直言,僅在路口加裝臨時交通柱,根本未能解決問題,促請運輸署徹底研究大涌橋路設計的弊病,對症下藥。[7]

運輸署於事發路口加設安全島,以明確分隔左轉及直去及右轉的行車線,並於安全島上豎立額外的交通燈,顯示左轉或直去及右轉的行車路線,令駕駛者更清晰看到,預計於2021年第四季完成。[8]

而涉及意外的小巴則不獲復修,直接退役。翌年被發現該小巴閒置於元朗的廠房內,其車牌及車輛牌照亦被移除,去向不明。至於退役後所騰出的小巴配額將會被未來新出牌或二手小巴取代。

司法程序[]

肇事白色奧迪女司機池燕妮與前方衝燈的黑色瑪莎拉蒂女司機王萍,在2022年11月8日於法官林嘉欣席前判刑。[9][10]

案情指出,案發當日下午約2時,池氏駕駛私家車沿沙田圍路新城市廣場方向的燈口停下,前方為王氏駕駛的車輛。當時左轉箭咀燈已轉綠,但直駛的交通燈仍亮起紅燈。王氏跟隨旁邊的車輛駛前,而池氏則跟隨其後直駛,在十字路口與行駛中的專綫小巴雙撞。小巴向左翻側拖行,司機被拋出車外,小巴司機的頭部被夾在車身與路面之間死亡;車上六名乘客亦被拋飛至小巴左邊受傷。調查指所有人事發時均無配戴安全帶。小巴司機經搶救後不治,池氏當場被捕,王氏則在翌日自首。

帶頭衝燈的黑色瑪莎拉蒂,司機王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罪。王氏任職證券交易員,丈夫在內地從商,辯方求情指她是看錯其他道路的交通燈號指示才衝燈。法官認為她非故意衝燈,如果不是繼而發生嚴重事件,相信其行為在一般情況下只會罰款了事,判罰款1萬港元及停牌半年。

至於駕駛白色奧迪的女司機池燕妮,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與危險駕駛引致身體嚴重受傷共兩罪。背景報告指池已婚,曾經營一間婚紗店,於案發前不足一個星期才通過暫准駕駛期(「甩P」)領取正式駕駛執照;案發後她被起底及受到網民抨擊,被診斷患上抑鬱症及創傷後遺症等精神病。法官明言無法知道池氏案發時一刻的想法,但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認為池氏可能受到前車影響,或是受到同車乘客干預才緊隨衝燈,可能是受到誤導下不小心駛過路口。池氏被判監16個月及停牌五年,出獄後須需重新考取駕駛執照。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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