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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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B ATENU651 TN9417 82P 20210630

涉事巴士為九巴亞歷山大丹尼士Enviro500 MMC 12米(ATENU651/TN9417)

2021年11月18日晚上約11時許,一輛行走九巴88K線顯徑方向的九巴亞歷山大丹尼士Enviro500 MMCATENU651/TN9417),沿大埔公路-大圍段行駛,駛至近青沙公路分岔路口石壆位時,懷疑行錯路,剷上路中間交界位石壆並向左翻側,造成1人死亡,12人受傷。

意外背景[]

肇事58歲車長黃永強,於1983年考獲車牌,2003年加入九巴,至意外發生時已入職18年,駕駛88K線的經驗達5至6年。九巴指黃氏駕駛紀錄普通,曾於年初涉及一宗與輕型貨車相撞的輕微交通意外。其事發當天為夜更車長,下午4時開工,負責駕駛46P46X及事發的88K線,事發時為其當天尾二單程(原定抵達顯徑後接續駕駛46X線尾班車前往美孚並下班),而前一天為休息日。

肇事巴士為一輛亞歷山大丹尼士Enviro500 MMC 12米雙層巴士(ATENU651/TN9417),於2015年8月6日出牌,當時車齡約6年3個月,屬沙田車廠(S)轄下大埔車廠43X掛牌車,於11月3日曾通過驗車。[1]

意外經過[]

晚上11時,車長駕駛該輛九巴行走88K線,由駿景園開出前往顯徑。晚上11時13分,肇事巴士載着11名乘客,沿大埔公路-大圍段西行往大圍方向行駛,至近青沙公路分岔路口時,巴士原定應靠右線,繼續沿大埔公路行駛並準備停靠銅鑼灣村分站,卻懷疑偏離路線,駛進通往青沙公路支路天橋的左方行車線,隨後車輛失控剷上路中間交界位石壆並向左翻側,橫亘在支路天橋上。

救援情況[]

意外後附近途人、貨倉職員、途經司機等紛紛前往救人。而當時駕駛的士經過車禍現場的司機梁先生表示,經過現場時巴士已翻側,見狀便立即下車,與其他人合力打爛巴士玻璃,救出乘客。

消防及救護人員趕至,於現場設立傷者分流區,部份傷者由救護人員以擔架床抬上救護車。當中巴士上層一名37歲姓吳男乘客被困,頭部被車身壓住,救出後當場證實死亡,其餘傷者分別被送往威爾斯親王醫院伊利沙伯醫院救治,其中一名女乘客傷勢嚴重。

意外過後[]

肇事車長意外後呆站在巴士旁邊,事後報稱受傷送院,並被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罪拘捕。

肇事巴士左邊車身嚴重損毀,車頭擋風玻璃及左邊大部分車窗玻璃碎裂,底盤由車頭至中軸有明顯的撞擊痕跡,偈油漏出路面,消防員射水戒備,而上層左邊第二、三排座位對上的車頂位置更留有血跡。凌晨近5時,當局派出重型拖車使用吊臂扶直肇事巴士[2],其後由工程車拖往警方大欖涌汽車扣查中心,有待警方進行驗車及調查事件。[3]食環署仵工亦抵達現場,將死者遺體舁送殮房。受事件影響,大埔公路-大圍段往大圍方向通往青沙公路的支路一度被封閉。

警方表示會循巴士車速、車長駕駛態度及事發時路面情況,以了解意外原因。新界南交通部意外調查及支援組警司林泉呼籲所有巴士乘客如座位上有安全帶應扣上。

九巴安全總監關翠蘭表示,對意外感到難過,對死傷者家屬致以慰問,亦會協助他們度過難關;並對是次事故十分重視,會全力配合調查。

肇事巴士經過約半年修復之後,於2022年5月21日重投服務。

司法程序[]

2022年12月12日,黃氏於法院承認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情指被告於2021年曾有1次不小心駕駛案底,而控方提供事發時巴士內的片段指事發前被告頭部曾有約5秒晃動,被告亦於事發前17秒曾閉上眼睛,懷疑被告當時打瞌睡。但辯方稱當時道路不平導致被告及乘客的頭部均有晃動,且無證據顯示被告當時有打瞌睡。

辯方求情指被告案發前有充分休息,強調被告只是因一時判斷錯誤才發生此意外,又指2名嚴重受傷的事主均沒證據顯示有永久傷殘。而被告案發後出現抑鬱徵狀,現已被九巴辭退並將失去退休金,上次提訊時已主動撤銷保釋,亦已即時認罪,認為事件對被告已是很大懲罰,而被告亦不會再駕車,並希望可向死傷者道歉。法官聽取辯方求情後,把案件押後至12月30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押。[4]

暫委法官周燕珠在12月30日判刑時指,根據車上閉路電視,裁定被告曾經搖擺頭部,打瞌睡達16秒,並一度失神,案發前他則有張開眼睛;被告罔顧乘客安危,辜負他們期望司機會安全駕駛接載乘客到目的地,更令事主和家人承受身心創傷;被告多年來駕車熟悉涉事路段,甚至一日之內來往數遍,他知道該處有龐大、明顯石壆,但沒有跡象顯示被告曾避開該石壆,拒絕接納被告一時錯誤判斷。

法官考慮以上因素,最後決定判處黃氏兩控罪共監禁42個月,停牌5年及須參加駕駛改進課程。[5][6]

各方反應[]

意外之後,有工會將事件歸咎於車長更分問題,指部分字軌需一天駕駛多條路線,令車長容易混淆走線相似的路線。工會代表又表示不認同九巴方面指「肇事車長駕駛紀錄普通」的說法,反指九巴事後即時向外公布涉事車長曾牽涉其他交通意外的言論,是試圖轉移視線,將責任全數放於車長上,而忽視工作安排及車長休息時間不足等問題。[7]

九巴隨即指示派更部由即日起不得安排車長在一天之內駕駛多於3條巴士路線(包括分支路線)[8],並表示涉事車長獲安排足夠用膳和休息時間,熟悉事發路線,也並非臨時改派該線,重申車長的編更及工作安排均符合甚至優於政府指引,又不點名指工會言論欠缺事實基礎。[9]

此外也有政客要求巴士公司加快為巴士上層更換設安全帶座椅,甚至立法強制乘客佩戴,同時也要求政府研究改良道路分岔位的石壆,減低車輛鏟上而造成車禍的機會。[10]

相關條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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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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