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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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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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區政府於2019年2月15日諮詢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後,於4月3日在立法會提交《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俗稱「修訂《逃犯條例》」),惹來社會強烈反響,市民多次舉辦遊行集會,甚至堵塞道路,警方亦出動不同程度的武力驅散示威者。基於市民訴求未得到政府合理回應,相關抗爭活動延至2020年仍未有平息跡象,不少巴士路線受事件影響,需臨時改道甚至暫停服務。

2019冠狀病毒病(COVID-19)同年1月下旬開始肆虐全球所影響,農曆新年過後,爭取「五大訴求」公眾集會及遊行示威活動規模大幅縮減,運動暫時進入冷冬期,而抗疫相關行動(如駿洋邨用作隔離營之風波)則逐漸增加。

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在同年5月上旬一度緩和,再加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訂立港區國安法,爭取五大訴求抗爭之火再度重燃。支聯會6月4日維多利亞公園舉辦六四三十一週年悼念集會,雖然被警方反對,仍有大量市民在維園等地進行悼念。與此同時,6月亦是反修例運動一週年紀念,不少市民參與有關活動。

法庭審訊[]

2020年9月21日,西九龍裁判法院就2019年12月1日當晚8時,數輛巴士在旺角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突然被煞停,以致交通受阻塞一案判刑。當晚車長發現數名黑衣人按下巴士緊急死火掣或用電筒敲打車尾。兩名警員巡邏時目睹被告按動緊急死火掣,遂截停被告麥鏗。被告為中五學生,承認事發時在旺角彌敦道與奶路臣街交界,按下兩輛新巴巴士的緊急死火掣,因而可直接造成或導致交通被阻塞。裁判官早前為被告索取感化令及社會服務令報告,辯方在庭上表示兩份報告的內容正面,被告有充分悔意及獲家人支持,建議判以較低時數的社會服務令。最後被告麥鏗被判處80小時社會服務令。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向被告表示,「社會服務令嘅嚴重性等同坐監,唔好輕視佢」。[1]

巴士路線臨時改動資料[]

特別交通安排[]

2020年社會運動每日特別交通安排
星期日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星期六
2019年請按此 1月1日 1月2日
1月5日 1月8日
1月19日 1月21日
1月26日 1月31日
2月4日 2月5日 2月8日
2月9日 2月12日 2月14日 2月15日
2月19日 2月20日 2月21日
2月29日
3月1日
3月8日
3月21日
3月31日
5月24日 5月25日 5月26日 5月27日 5月28日
5月31日 6月4日
6月9日 6月12日
6月22日
6月28日 6月29日 7月1日
8月31日
9月6日 9月10日
註:
  • 為公眾假期。
  • 沒有收錄的日期代表當日沒有對特別交通安排作任何最新改動,或當天並沒有因社會運動而作任何特別交通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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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釋、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有關政府修訂《逃犯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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