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1日午夜,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結束長達65年的公共巴士服務專營權,由香港新世界發展夥拍英國第一集團成立的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接辦旗下88條[1]巴士路線。
這是香港史上首次有專營巴士公司更替,其時中巴已提供巴士服務超過六十年,加上新巴接棒當日正值9月1日全港中小學開學日,因此引起傳媒廣泛報導,作出全方位紀錄。
背景[]
在1933年至1991年9月間,中華巴士是唯一一間營運香港島專營巴士服務之巴士公司。自1980年代起,中巴服務水平開始急速下滑,不少路線無故脫班,甚至縮減班次;車隊的車齡偏高,不少更已超過20年;1985年地下鐵路港島綫通車後,中巴管理層面對此新興交通工具的劇烈競爭,仍然無心改善服務,導致大量乘客流失。
面對以上種種情況,加上中巴於1989年爆發罷工事件,導致南區對外交通服務嚴重癱瘓長達兩天,政府決定著手整頓港島巴士服務,首先以中巴已取消的12A線作試點,引入城巴為新經營者,試圖以競爭改善中巴服務水平。可是中巴依然故我,政府繼而於1992年把28條中巴路線公開競投,城巴憑藉過往在港島提供居民巴士服務的經驗,成功投得該批路線的專營權,於1993年9月1日接辦該組路線;復於1995年,政府再把另外14條中巴路線直接交予城巴接辦。
中巴遭兩度削減路線後,服務水平並無任何改善跡象,車隊的車齡仍然偏高,空調巴士的比例則依舊偏低,更接連發生多次嚴重服務失誤:
- 1995年9月8日(農曆八月十四日):當晚15線於山頂開出的最後兩班車(當時尾班車為23:45)無故消失,凌晨後有近200至400名在場賞月的市民滯留山頂,導致警方要出動大卡車接載市民下山,一眾乘客翌日早上致電名嘴鄭經翰主持的電台烽煙節目《風波裡的茶杯》投訴。最終總督會同行政局首次引用《公共巴士服務條例》作出懲罰,判中巴罰款8,000元。[2][3][4]
- 1997年3月至6月期間,中巴自行取消4條虧蝕路線3、41、45及47,令城巴即時開辦路線相同或相若的3B、41A、40P及47A代替。
- 地鐵於1994年引入八達通電子票務系統取代通用儲值票,聯同九鐵、九巴、城巴及香港小輪成立聯俊達有限公司(2002年改名為「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唯獨中巴拒絕參與,並表明不會為旗下路線引入八達通系統。[5]
過程[]
1996年,中巴員工抗議管理層計算退休金的方程式,並且威脅發起罷工。在10月9日的立法局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議員李永達關注中巴會否發生六年內的第二次罷工,並質疑當局為何在其態度欠佳下會延續專營權;同時將事情歸咎於中巴的管理有欠完善,又指服務較差,逐向當局要求不再批出、甚至建議提早撤銷中巴的專營權。對於議員的建議是否成為日後延續其專營權及進一步削減路線的指標時,時任運輸司蕭炯柱和運輸署署長任關佩英表示,由於中巴於1995年延續的專營權在1998年才屆滿,認為在當時提出討論有關延續條件事宜乃言之過早;此外,蕭氏續謂當局已竭盡所能,以確保中巴在專營權餘下的日子能有所改善。[6][7][8][9][10][11][12][13]
其後《東方日報》引述李永達指中巴在1989年曾發生罷駛,當時又再次蘊釀工潮,認為對一間記錄欠佳的公共交通機構,不值得再考慮延續其專營權。[13]
未申請延續專營權,埋下中巴路線被公開競投的伏線[]
1997年5月,政府因應中巴專營權即將屆滿而開始與其商討延續事宜,惟當局認為中巴旗下車隊的車齡偏高,而空調巴士只佔少數並不符合乘客需求,故遂考慮削減路線,以期讓中巴集中資源以作出改善服務質素。[14][15]
中巴為期3年的專營權於1998年8月31日期滿,政府官員在1997年6月13日的立法局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政府會以乘客利益為大前提,並根據法律條文處理專營權問題;只要行政局滿意中巴表現,其專營權可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6(3)條延續。
政府在立法局事務委員會會議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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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運輸署署長陳阮德徽稱當時營辦123條路線的中巴雖曾建議成立新公司,專注提供專營巴士服務,但政府當局並未獲悉全部詳情;當時中巴已不可能延續原有專營權,如成立新公司,取而代之是必須與當局商討新專營權,並向新公司批出新專營權而非延續原有的專營權,政府可於數周內作出決定。[16][17]但部分議員建議政府應密切監察中巴的運作,並適時將更多中巴營辦的路線公開招標,由其他巴士公司競投承辦,認為公眾會從中受惠[16];此外,當局亦可將中巴路線分開由其他巴士公司競投,此舉使公司的規模縮減,從而能夠及早投入服務。[18] 另外,又在1998至2002年巴士路線發展計劃中,擬增設兩條新路線及實施20個服務改善項目,以應付港島東區和南區新住宅發展區所帶來的需求增長,以及建議在未來五年購置250部新巴士[19],卻遲遲未根據該條例第6(2)條向當局申請延續專營權。 與此同時,縱使在巴士站、車廠和巴士總站的分配上有所限制,政府亦會研究可否進一步為港島區的公共巴士服務引入良性競爭,開放既有路線作公開競投;同時顧及乘客和中巴約2500名員工的利益。[20][21] 運輸司蕭炯柱稱由於中巴在指定期限內未有申請延續專營權,當局有多個方法解決此事,其中一個方法是以公開投標的方式批出專營權。當局隨即全面檢討中巴在過往兩年的表現,並根據多個指標進行評估,包括可供使用的巴士數目、巴士的車齡和出事次數[22]、脫班次數、投訴個案數目、車廠及維修設施事宜[23][24][25]、未來發展計劃[23]、服務改善情況以及對乘客的影響[17],以便與其他專營巴士公司比較,從而作出新決定之最後定案[17];亦會考慮公眾及區議會意見。此項檢討一旦完結,政府原則上會在1997年8月前決定,向行政局(7月起改稱行政會議)建議是否讓中巴繼續延續專營權還是將旗下路線作公開競投,在21世紀為港島居民提供專營巴士服務。[23] 蕭氏續謂中巴既然自動放棄申請延續專營權,政府便研究為港島區巴士服務如何在21世紀之前瞻工作上提供更大自由度[26];甚至藉此契機重新考慮是否有更佳的做法,作出全方位的改善,包括開放中巴旗下專營路線網絡,邀請讓有意經營巴士業務和全世界的所有巴士公司(包括外國投資者及香港以外的公司)作公開競投[17][24][27][28][29][30],同時當局亦以公平的原則來決定中標者[25];更稱在考慮港島區巴士專營權之問題時,會採取較長遠的目標,若未來將路線公開競投會作全球性招標,而中巴本身如有興趣和符合資格亦可以參與競投,以示對下世紀巴士發展的抱負、給予一個公平機會和公平起見。[31][22][23][28][26]蕭氏又稱若批出專營權,當局可以加強中巴之監管[25];同時任何公共服務公司均有責任履行其職責和服務,如公司有不責任之態度,當局可以立即安排其他巴士公司取代之。[23] 其後部分區議會擔心若不延續中巴專營權,會使所有港島區巴士路線落入城巴手上,從而令該區巴士服務欠缺競爭。[26]同時兩位立法局議員就政府可能終止中巴經營權並公開招標發表意見,包括:
一些立法局議員關注到距離中巴的專營權於1998年8月屆滿只有15個月,新公司有否足夠時間來籌備營辦巴士服務,包括訂購巴士、興建車廠和招募員工。[22][24]運輸司回應時向議員保證,專營權的問題不會影響港島的巴士服務。署理運輸署署長表示,根據經驗,招標程序需時3至4個月。新公司將另需9個月作出籌備。《公共巴士服務條例》於1995年修訂後,政府當局可暫時接收專營權被撤銷或已期滿的公司所擁有的資產及設備。有關公司的物業,包括車廠及巴士在內,繼而可出租予新的營辦商,租期不超過3年;公司期間不得將該等物業岀售[24]。既有車廠所在的用地,只應待政府當局交出後才可發展。此安排會確保公共巴士服務不會中斷。署理運輸署署長察悉一名議員的意見;該議員認為,新公司在聘任職工時,應優先聘用中巴的員工,蕭炯柱強調當局亦要求考慮新專營巴士公司優先聘用該等員工。[25] |
然而,據《新晚報》引述運輸科發言人指中巴不能按條例在限期前提出申請,行政局可以要求其自動延續為期兩年之專營權,惟不能強制經營,最終決定權仍在中巴手上。[29]
中巴其後發出聲明,反駁傳媒報導其不申請和不選擇延續專營權。[28]續謂指過去數曾與政府多次商討集團架構重組和繼續提供巴士服務之事宜,包括成立新公司專門經營巴士業務,故政府肯定知道其會繼續經營巴士服務之意向,並非刻意不申請延續專營權;又指出公司在過往數年專營權期滿時,均沒有主動於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延續專營權,一般是由政府與其坦誠地談判,並且成功地達成新專營權之協議。[25][27]中巴更強調延續專營權或取得一個新專營權,根據條例是可從數個不同途徑而來;又謂中巴服務香港大眾逾六十載,有意在21世紀繼續為大眾提供滿意之巴士服務,並將繼續竭力在專營權內改善服務,而當時已取得顯著之成果。[33]
其後有兩間專營巴士公司表示有意取代中巴經營路線,包括:
兩間專營巴士公司就取代中巴經營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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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署將巴士路線招標競投[]
運輸科其後根據法律條文,考慮將中巴路線招標競投。
運輸科考慮將中巴路線競投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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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運輸司(運輸服務)鄒耀南其後於6月16日表示,稱政府在該月13日的立法局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宣佈中巴主動放棄申請延續專營權後,中巴當晚將申請書以傳真方式通知運輸署,以示有意繼績提供巴士服務;信中亦指過去數月中巴與政府商討公司改組事宜時,表明有興趣延續的專營權意向。然而鄒氏指當局與中巴商討公司改組事宜和正式延續專營權的申請是兩回事,況且還沒有收到中巴以子公司經營巴士路線的建議書;更表明根據法例,中巴已經沒有可能再延續為期五年之專營權。鄒氏稱由於中巴自動放棄申請,使政府有多元化的考慮方案,包括將中巴旗下之123條路線開放作公開競投,或者由行政局因應滿意中巴的服務質素而批出最多2年之專營權;更稱不排除在延續時加入懲罰性條款,惟此仍屬言之尚早,並拒絕透露相關措施細節。[34][35][36]其後運輸署著手研究有關做法,並會在2至3個月後交予行政會議討論。[37] 中巴其後就運輸署官員言論再發出聲明,一再否認無意延續專營權;更對政府此舉表示極度遺憾,指過往數月與政府進行商討,並向運輸司提交公司重組的草案,以期達至1995年中巴接受新專營權時當局同意進行架構重組之計劃。而運輸司曾致函中巴,表示總督會同行政局原則上同意有關計劃,目的是中巴既有專營權一旦屆滿後,可以由經過重組後的公司繼續經營[34]。發言人指中巴過去兩年在營運、脫班率和機械可靠性方面都有進步。續稱政府兩次授予中巴不到3年的專營權是不公平的;發言人又謂當一家公司必須在有限的環境中勉強經營,而政府給予的專營權只能持續兩至三年時,便不可能參與長期的擴張計劃並進行鉅額投資。[36] 時任九巴董事長陳祖澤其後稱,有興趣競投所有巴士路線(包括中巴路線),指有信心以60多年提供巴士服務的經驗,可以在短時間內擴展服務;並認為重新競投的時間愈倉促,便對九巴有利。[34][35][37]鄒耀南稱一旦政府決定公開競投中巴路線,會視乎參與公司的營運和財政能力而批出。[34] 運輸局局長蕭炯柱於7月8月的酒會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證實政府已接獲中巴延續專營權的申請,惟強調當局只是處於初步考慮階段,暫時尚未有定案;蕭氏續指不排除全面開放專營權的可行性,並相信在短期內不會有最終定案。[38] |
中西區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在6月19日通過動議,要求政府不再延續中巴專營權。
中西區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的表態[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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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討論中巴專營權於1998年8月屆滿時,政府是否批准其延續專營權的事宜,所有與會議員均不滿中巴的服務表現,認為應施加懲罰,惟他們對是否一次過將中巴路線公開競投意見分歧。 其中議員熊永達表示指中巴過去一年提供的巴士服務已略有改善,隨著巴士路線被削減所使用的車齡較往時為輕,故此當局應以有情有義的方式對待,在延續專營權時進一步削減旗下路線,給予改善的機會;熊氏續稱此舉可以防止因一次過公開競投可能帶來的交通混亂,一旦情況每況愈下便拒絕專營權予中巴。 然而其他議員仍堅持中巴多年來的服務惡劣,單是改善巴士站上蓋的工程進度緩慢,便可反映中巴對徹底改善問題的誠意有限;續指引入競爭可以提升港島巴士的服務質素,如城巴於1993年首次接辦中巴26條巴士路線初期時縱然有混亂,惟長遠來說市民可以享用較佳的服務,故認為短暫的交通混亂可換來較佳的服務,原則上可以接受。 最後委員會通過動議,指「基於中巴多年來未能改善巴士服務質素」,要求政府不再延續其專營權。 |
民主黨於1997年8月在巴士站進行問卷調查,並成功訪問500多名乘客,結果超過半數人不贊成延續中巴專營權;原因是主要中巴之車隊過於殘舊、班次不準時及司機服務之態度差。此外,城巴過往接收一些中巴路線後,受惠於有公開競爭使港島區巴士服務得以改善;因此若中巴無心經營便不應勉強,政府應該收回其專營權作公開競投。[40]
另一邊廂,政府更耗資800萬元聘請顧問,協助政府與中巴談判,並且着手重組港島巴士網絡,為公開招標中巴路線作好準備。[41]
時任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其後兩度於電台節目強調,在商討中巴專營權問題時必須有誠意改善服務質素。
10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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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証實,中巴沒有接規定在專營權結束前15個月提交申請延續,故即使已延續政府亦會附加條件,以改善港島巴士服務;因此運輸署委派副署長陳阮德徽成立一個工作小組,從內部抽調人員專責研究商討延續專營權條款事宜,但陳的工作只屬准備工夫,政府最終會否延續中巴專營權,或削減旗下路線路線予其他公司競爭,仍然有待磋商再決定,署方更相信港島巴士服務前景大。對於有報道指政府有意接管中巴,她説由於當時討論仍未展開,這階段要斷定實屬言之過早,並表明只是部分人士的主觀意願。[42][43][44][45][46]又解釋根據法例規定,獲取專營權的公司除了在專營權結束前15個月申請原有條件延續外,還可在限期後申請延續不逾15年的新協議之專營權或重新草擬專營權條款,故中巴做法是正常。[45] 羅氏又指隨着香港社會和人口發展,巴士乘客量會有增無減,若中巴不作出改善,便不排除引入其他公司競爭。[47]亦在節目中証實多家巴士公司,包括城巴以外的經營者,均向主動政府表示有意接辦中巴旗下的120多條路線,她亦不排除九巴經營港島巴士服務的可能性,惟當局仍與中巴先行談判[42][43][46];更可由全面城巴接管中巴路線[45]。她雖然未有進一步透露詳情;惟這番言論顯示中巴經已四面楚歌。[42] 她稱由於商討或重新批出專營權需時,政府經已定出時間表,必會在1998年8月底前決定中巴去向;這段時間是包括一旦政府削減中巴路線而需將路線重新競投所需的時間。[42][43] 羅氏更謂進行上述舉動的原因,是就中巴服務進行質素評估的結果顯示,儘管其近幾年有所改善,惟表現仍然差強人意,包括車隊年齡、員工表現及巴士班次,仍落後於其他專利巴士公司,署方以至交諮會過去亦接獲不少有關投訴,需有待改善。她提醒中巴管理層有關問題是延續專營權因素之一,並會針對市民的投訴而加入改善條款,籍此在服務質素方面對症下藥;故在與政府商討問題時,必須讓其相信是以願意承擔服務社會的責任,改善服務質素亦需切合社會和時代發展需求為大前提,是政府對所有專利巴士公司的要求,希望中巴盡快找出更顯著的改善措施,達到要求後才商討。[42][43][48][44][47][49] |
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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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不滿中巴車齡過高,平均達13年,且沒有改善,故署方考慮在商討專營權時要求強制其積極投資改善服務,其中一個手段是削減旗下路線,是達到有關目的之舉動,作為延續專營權的條件,應對過往商討時奇兵突出的情況,然而未提及是否考慮不延續中巴專營權,一旦延續便要求降低車齡;她稱此舉使中巴能提供安全、舒適及有效率的服務[50][51][52]。 當傳媒問及員工加薪、中巴能否延續專營權等問題時,她續指希望員工配合中巴加強服務質素,若他們能為市民提供良好服務,政府不會貿然不延續其專營權,惟不透露屬意批出的年期;更強調不應將延續專營權和削減路線作出比較,更表示在商討期間任何事情均能發生(粤語,意譯為「樣樣嘢都可以發生」)。[53][54][51] |
員工勞資糾紛,間接影響延續專營權[]
中巴車房員工勞資糾紛在1997年11月13日解決後,據報章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當局在此舉下不能夠採取「目標為本」的策略,取而代之是向中巴採取強硬的談判,並傾向於1998年8月專營權期滿後將旗下路線公開競投,且採取先發制人手法,務求能採取主動,以便進可攻退可守[55][41];時任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鄭漢鈞表示,是否進一步削減中巴路線仍言之尚早,更稱此舉主要監察中巴的表現而定。[56]其後中巴員工能否對延續專營權方面「全身而退」亦有保留。[57]
此外,有區議會、議員和政黨就延續中巴專營權進行會議,包括:
區議會、區議員和政黨發表之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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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於1997年11月14日的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一些議員就勞資糾紛要求政府不再延續中巴專營權,包括
臨時立法會議員所發表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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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局局長吳榮奎回應時表示,政府亦非常關注有關事件,因為這可能對乘客造成影響,以致他們不能獲得有效率而可靠的巴士服務。由於中巴每日的載客量為50萬人左右,其員工一旦採取工業行動,難免會在若干程度上對乘客構成不便,要提供具效率而乘客能滿意之服務取代中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即使政府積極物色其他交通工具作為應變,亦必定大眾構成影響,吳氏更反問議員有否更好的辦法去解決此事。[71][67][70]
由於政府當時正與中巴磋商專營權續期,因此於續期時會把中巴之服務表現、大眾之基本意向和要求改善之程度、勞資關係、中巴既有管理層對改善服務之決心和員工利益納入考慮範圍,以便研究是否延續其專營權和修改延續條件[67][68][69];並指繼績延續其專營權至另行安排,還是再削減中巴路線,亦會納入考慮之列。[64]吳氏績稱不評論政府是否決定延續中巴專營權,惟條件是削減旗下路線,又稱當局不排除會考慮採取任何方式之可行性方案,包括延續其專營權至另行安排和物色其他巴士公司接管中巴服務[67][65][68][69][70];由於當時對中巴專營權未有任何之既定方案,原因是維護大眾整體利益,因此便就每一個方案進行研究才決定去向,以確保大眾利益[65][68][69];同時若沒有原有營辦商,自然便有新營辦商,惟當局須同樣考慮各方利益。[67]吳氏更稱若將此安排說得天花龍鳳,到頭來會令大眾沒有巴士乘搭,議員一定找他們算帳,故此必須將大眾利益放在首位。[64]
此外,吳氏在中巴勞資糾紛尚未獲廣泛報導之星期初時,曾與部分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進行非正式會晤,並且主動向出席議員提及延續中巴專營權之事宜;議員皆一致要求於1998年8月專營權期滿後不應延續其專營權,然而吳氏只以開朗的笑聲回應,被指把議員們說話左耳入右耳出。[68]
信報記者張立於亦專欄《商心國是》指「政府應該考慮的事為引入競爭,重新考核公共交通專利,改善城市的服務,迎接下一世紀。」[72]
南區臨時區議會於11月17日的會議討論中巴服務時,多名區議員斥中巴經營不善,並建議運輸署不再向其專營權。其後運輸署表示運輸局及其專責小組已就中巴專營權於1998年8月期滿後事宜展開討論和研究,當時尚未決定是否惟強調會考慮過去巴士公司的情況和改善服務之決心才作出公平的決策。[73]
2名南區區議員所發表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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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有政黨建議政府取消中巴專營權,並將旗下路線作公開競投,但同時應限制九巴和城巴參與,以確保港島巴士服務維持由兩間巴士公司經營的局面,以保持競爭性;並應優先聘用中巴員工,以避免失業問題。[75]
中巴被拒延續專營權[]
運輸局在研究中巴專營權問題時,會考慮三個方案,當中包括:
- 收回專營權;
- 無條件延續專營權5年;
- 延續專營權,惟取消21條巴士路線。
由於當時中巴專營權即將屆滿,當局會向行政會議匯報上述建議;若接納收回中巴專營權之方案,便需於8月前公開招標承辦其服務。[76]
與此同時,民主黨西支部分別於1997年8月及11月取消罷工後一星期,在中西區內的巴士站訪問500多名市民對中巴表現的意見,結果顯示分別有60.5%及57.5%受訪者不贊成廷續,贊成者則只有19.9%及20.2%;而82.7%受訪者認為港島區巴士路線應由兩間或以上巴士公司經營,認為一間經營便只有13.5%。此外,受訪者對中巴服務的評分平均只有4.4分,且有43人更給予零分。故民主黨於1998年2月17日早上向行政會議成員遞交民意調查,敦促其通過取消中巴專營權,建議將旗下巴士路線公開予其他巴士公司競投,惟應限制城巴及九巴參與其中,保持真正的競爭。[77]
經過全面審視中巴服務水平,政府以「沒有信心中巴日後能夠提供水準合乎市民要求的服務」(the Administration was not confident that CMB would be able to provide the service up to the standard the public demanded)為由[78][79],不得不對中巴施以專營巴士公司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懲處,1998年2月17日行政會議通過「不延續中巴專營權議案」。[80]
至當日傍晚召開的記者會上,時任運輸局局長吳榮奎公布行政會議決定不再延續中巴之專營權,指中巴於1997年6月過了限期才申請延續專營權。政府在同年11月開始與中巴展開談判,三個月後宣佈談判破裂。他透露雙方談判分歧主要有四方面:
- 更新車隊計劃:政府要求中巴若獲批新專營權,首三年內須更換車隊內400輛(即35%)車齡達18年或以上的巴士,並且投入服務,藉此改善車隊嚴重老化問題。中巴初時拒絕,收到政府最後通牒後才承諾於這段時間內投資10億元購買新車,但只會貸款,不會用股東資金承擔,更要乘客承擔利息,政府不同意這種做法;[80][81][82][83]
- 政府提出重整中巴路線網絡:其時中巴主要服務東區路線,而城巴則以南區為主。為促進兩間巴士公司之間的良性競爭、提高服務質素與效率和改善港島之巴士服務,遂建議重組港島區路線,將部分長期虧損和重疊的巴士路線合併,由125條巴士線削減為88條,同時在東區引入城巴營運,中巴反對;[80][81][82][83]
- 政府要求中巴實施一系列措施,包括建議委聘顧問研究改善員工與人事管理、公司內部結構,並由政府參與一定程度的督導,中巴不同意;[80][81][84]
- 政府要求中巴改善顧客服務質素與公共關係,包括改善巴士服務指標、引入八達通系統,中巴也拒絕。[80][84]
吳榮奎說,中巴專營權會在同年8月尾到期,政府不可能無了期與中巴再作冗長談判,且表現和提出的反建議更不足以使當局對其有信心、決心和誠意在新專營權下為市民提供服務以及要求草擬有關條款文件才接納,並表示遺憾,遂向行政會議匯報雙方未能於談判下達成協議的結果;同時建議基於公眾利益作大前提下,不批准中巴取得新專營權或延續現有專營權,並馬上將112條常規專營巴士線的其中88條,以單一網絡方式公開招標,甄選另一間營辦商在中巴專營權屆滿後接手經營,繼續為港島每日40萬人次的乘客提供巴士服務。[85][86][87][88][89]
吳氏續稱行政會議在決定將該等路線公開競投時已深思熟慮,並詳細研究中巴的意見書、大眾對改善服務之期望、港島巴士服務適合引入良性競爭、其他公眾之利益考慮以及政府的建議,才接納運輸局之建議;認為把88條路線之巴士網絡以公開招標方式批出新專營權,是最符合公眾利益的做法。更謂縱使在僅餘半年的時間推出投標合約,但否認過於倉促,政府相信有充足的的能力及時間,使新經營者將巴士服務順利過渡至9月1日,故仍有信心實行。[82][83][86][87]又表示中巴仍有權可競投88條巴士路線的專營權;惟一旦投標失敗或不作競投,則繼續服務至專營權於結束為止,並由其他經營商取代。[84]
吳氏又保證招標文件將列明新中標者須優先聘用中巴前線員工,使其可以順利過渡;而不欲再投身巴士行業之員工,政府亦會轉介其至勞工處及僱員再培訓局作支援。此外,據報章引述政府消息人士稱新公司需要大量人手,相信可以全數接納中巴前線及維修人員。[90]
據報章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不再延續中巴專營權是按民意趨勢而決定,並稱過去半年港島四個區議會均同意削減中巴路線,再者中巴在配合使用八達通收費系統的進度不了了之,亦不願訂立具體時間表;而且對引入低地台巴士亦沒有作出任何承諾和指標,令當局難以相信其對改善巴士服務的決心。對於市場上是否有其他巴士公司願意接辦營運中巴路線,消息人士強調已收到信息指有人願意入標,因此評估市場反應是積極進取。此外,據報章引述行政會議消息指,政府決定不再延續中巴專營權之前亦曾了解其他巴士公司的意向,以明確其接辦該批路線的意願,所以有信心於8月可在港島區接手巴士服務。消息人士續稱當局已多次向中巴給予改過的機會,惟服務卻每況愈下,即使延續專營權亦會懷疑其能否改善服務;更謂政府與行政會議在終止專營權前,已多番作出考慮,並認為終止專營權是最好的做法。[84][86]
中巴其後發出聲明反駁,指雙方談判分歧已經收窄,最終不能達成協議的原因在於中巴對政府再行削減24條常規路線表示不滿;因為當中5條具盈利能力的路線可補貼其他虧蝕路線,以及在主要路線上能與城巴維持公平競爭,亦為中巴提供發展網絡的機會。
其後有3間專營巴士公司表示有意競投中巴路線,包括:
3間專營巴士公司就競投中巴路線發表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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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和學者發表之意見[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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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勒令重整24條路線[]
政府一向認為港島區巴士路線有重整空間,運輸署在考慮重整中巴路線網絡時有三個原則:
- 促進港島各區巴士服務良性競爭;
- 確保每個經營者有一個平衡及財政上可行的巴士網絡;
- 平衡每一個網絡內港島線及過海線比例,避免經營者過分側重可帶來盈利的過海路線。
基於以上原則,當局擬於中巴專營權屆滿後取消11條路線[80]。當中部分路線(指3字頭的晨早過海路線)只在繁忙時間行走,開辦目的為紓緩地鐵沿彌敦道一帶的擠塞;然而,隨地鐵東涌綫投入服務,預期該等路線的乘客量會下降[94]。另外13條路線中由於已有類似的服務 ,過海線300恢復由九巴獨營,餘下12條路線直接交予城巴經營,以便與旗下路線合併,同時配合發展策略[84][89];運輸署強調,在這12條巴士線中,只有3條在中巴經營下錄得盈利。至於將中巴欲保留的5條重要巴士線直接交予城巴經營,而非透過公開競投挑選營辦商,主要是考慮提高整體巴士營運效率。 經重組網絡後,城巴將有86條巴士線,而新經營者則營運88條,當局相信兩者能取得平衡,否認有關安排偏袒城巴。[95]
被政府勒令重整的24條路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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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路線 | 起訖點[96] | 備註 |
勒令直接停辦的11條路線 | ||
10A | 城市花園→中環(機利文街) 中環(機利文街)→北角碼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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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A | 天后地鐵站↔置富花園 | 路線取消當日,38線往北角方向改經香港仔總站 |
79 | 華貴邨↺香港仔 | |
302 | 慈雲山(北)→上環 | 最終獲得保留,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改由新巴與九巴聯營 |
303 | 耀安→上環 | 中巴專營權結束後城巴與九巴營辦相若走線的681P替代 |
305 | 美林→上環 | 最終獲得保留,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改由新巴與九巴聯營 2015年8月22日由經青沙公路及西區海底隧道之985線取代 |
336 | 梨木樹→上環 金鐘(東)→梨木樹 |
最終獲得保留,中巴專營權結束後取消由中巴營運之班次(即改由九巴獨營) 2014年6月16日由經西區海底隧道之936線取代 |
337 | 葵盛(東)→上環 中環(港澳碼頭)→葵盛(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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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 灣仔碼頭↔華富(南) | 新巴最初有意接辦此路線,但遭運輸署反對;最後新巴開辦新線4X代替 |
721 | 中環(交易廣場)↔太古城 | 新巴720線增設往返太古城特別班次,2002年6月10日特別班次獲獨立編號720P |
A20 | 中環(交易廣場)↔啟德機場 | 1998年7月6日啟德機場關閉,中巴史上唯一機場路線亦同步停辦 |
改由九巴獨營的一條路線 | ||
300 | 太子地鐵站↔上環 | 1999年5月17日取消服務 |
轉交城巴營辦的12條路線 | ||
10 | 北角碼頭↔堅尼地城 | |
11A | 勵德邨↔灣仔碼頭 | 城巴重整兩條路線為新路線25A及25C,當中後者於2013年7月14日取消 |
25M | 灣仔(會展新翼)↺寶馬山 | |
80 | 小西灣↔中環(永和街) | 與城巴另一條小西灣特快路線8X重疊,結果柴灣老牌半直通路線80於中巴專營權結束後停辦;新巴同日開辦新路線8P取代部份服務 |
102 | 筲箕灣↔美孚 | 與九巴聯營 |
307 | 大埔中心↔上環 | 與九巴聯營,2002年12月28日提升至平日全日服務,2003年6月20日再提升至每天全日服務 |
537 | 置富花園↔金鐘(西) | 城巴重組路線為37X |
606 | 小西灣↔彩雲 | 與九巴聯營 |
619 | 中環(港澳碼頭)↔順利 | |
690 | 中環(港澳碼頭)↔康盛花園 | |
780 | 小西灣↔中環(永和街) | |
788 | 小西灣↔中環(永和街) | 同年10月19日提升為全日服務 |
註:城巴接辦以上中巴路線後,隨即提供全線空調服務,當中聯營線690之個別九巴班次仍有非空調巴士行走,直至2002年9月8日。
中巴88條路線公開競投[]
在行政會議宣佈不延續中巴專營權後,運輸局隨即出版憲報號外,推出88條中巴路線以公開招標方式尋找新營辦商,新專營權為期五年[97]。
時任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分別於2月18日及2月21日兩度強調,將中巴88條巴士路線作公開競投之解釋原因。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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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出席香港電台節目表示,將中巴88條巴士路線之經營權作公開競投,雖然入標時間只有20天,以至較為短促,且令既有經營者存有認知上的優勢;惟她強調,有關經營巴士服務所需的資源均可在市場上籌集,並相信可於20個工作天內趕及提交標書,故此舉不會對有意及積極有興趣參與經營巴士服務的競投者造成任何影響。羅氏續稱指政府在收到投標書時,將會從四方面作考慮,包括服務質素、過渡安排、本身經營能力(包括管理和財政能力),以及加強巴士行業的競爭性;縱然九巴及城巴擁有經營巴士服務的優勢,且對市場運作有一定認識,其他巴士公司亦未必難以競爭,惟假設所有競投者條件相同,當中有一間屬沒有經驗的經營者將獲優先考慮讓其經營,以保持本港專營巴士公司之間的競爭性,避免出現壟斷局面。更謂新經營者屬新競爭力,若在前三項分數完全相同時,政府於第四項給予額外之分數必定較高。[98][99][100][101][102] |
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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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向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解釋,決定把88條路線以整個網絡的形式而非分拆招標,乃鑑於港島區面積不大,如分開招標會影響巴士服務網絡盈利率和吸引力;如有太多巴士公司在港島區經營,在提供地點設置巴士站及車廠等土地資源分配的事宜上亦會出現問題。雖然可能最多只有兩間巴士公司在港島區互相競爭,惟羅氏向議員保證,政府會密切監察新專營權公司的表現,確保其仍能提供高質素的服務。此外,政府更強調,營辦巴士服務的經驗只是評審標書的準則之一,其他考慮因素包括投標者能否提供高質素巴士服務、運作效率、建議為中巴員工所作的安排,以及能否有效地維持巴士服務的良性競爭;再者,不能排除任何機構中標的可能性,除經營巴士公司的經驗外,當局亦會考慮投標者在商業管理方面的經驗,政府不應盲目因競爭而引入更多公司,因為最終服務質素仍為最重要考慮。因此,新專營權公司不一定是既有的巴士公司。而運輸局局長吳榮奎稱在作審批決定時,當局會平衡各方面因素;吳氏稱新專利權雖只為期五年,若做得「有聲有色」,一般均可獲得延續多幾十年,且在審批時當局亦會考慮到機構的籌措資金能力,故不擔心專營權年期短會對導致加價壓力。[103][104] |
政府除了協助新專營權公司臨時接管中巴資產外,亦會撥出兩幅位於柴灣合共約2萬平方米的土地予其興建車廠與維修工場。當局有計劃在中巴專營權結束後,即時收回位於黃竹坑香葉道以私人協約方式批予中巴作車廠用途的土地,並以一年的短期租約租予新專營權公司使用;至於一年後會否再續約,則要視乎有關公司的車廠發展計劃而定。
到1998年3月13日截標當日,政府共接獲6份標書,計有:[105]
入標財團 | 財團的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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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遭當局拒絕延續專營權的中巴,與一直渴望進軍香港專營巴士業務的英國巴士公司Stagecoach Holdings plc合組「Affluent Dragon Island Limited」 | 中巴表示參與是次投標,惟拒絶評論內容及透露是否與其他公司合夥投標。而必達巴士在港分公司之劉性執行董事向傳媒表示,位於英國的總公司亦派員來港與中巴商討合作事宜。[106]據報章指中巴斥資逾百萬元應付是次投標,並要求必達巴士派員人來港負責投標工作,在標者中除了提出以新巴士改善服務外,更建議聘用前城巴工程部主管出任維修工作[107];而雙方各佔一半權益,一旦中標後日常運作將改由Stagecoach負責;相關財團更承諾在1999年底前購置340輛新巴士,其中200輛更可在年底投入服務。[108]《香港商報》其後引述政府消息人士透露中巴與必達巴士合作是除了改善形象外,主要在乎其新巴士訂單,原因是可以將之轉讓給中巴,使能符合政府在三年内更換全數舊巴士的要求。[107] |
大昌貿易行與嶼巴母公司冠忠巴士集團合組「香港公共巴士有限公司」(Hong Kong Public Bus Company Limited) | 身兼中信泰富副董事總經理的大昌貿易行行政總裁李松興向傳媒表示,指大昌行與冠忠巴士的組合,使有關改善服務的建議完全符合甚至超越標者要求,相信有關業務可以一帶來相當合理的回報,更可獲大昌行配備汽車零件、豐富良好車輛修維設施及冠忠營運巴士之經驗,從而達至相輔相成之效果,因此安全可靠是其重要賣點之一。李續稱相關實力對其接辦中巴專營權極有信心,惟指由於時間倉促,故一旦中標後要求接辦時需接收其車隊、車廠及聘用員工,車隊其後會陸續取締。又謂公司認為經營巴士是一門較佳的生意,原因是巴士服務需求穩定,屬於必需品,收入穩定。[109][107][108][110] |
城巴集團夥拍長江基建集團、香港中旅國際投資和北海集團,合組「香港聯合巴士有限公司」(Hong Kong United Bu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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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巴士控股與招商局國際和丸紅株式會社合組的聯營公司「新香港巴士有限公司」(New Hong Kong Bus Company Limited) | 九巴公關經理陳碧燕向《星島日報》表示,九巴已入標競投88條中巴路線,惟拒絕評論一旦九巴取得專營權後會否出現九巴壟斷港港、九龍、新界專利公共巴士服務的局面,重申公司希望藉是次投標拓展業務。又稱難以估計是次中標的機會有多大。被問到九巴當時擁有的車隊數目,能否應付新專營權的需求時,陳以此屬標書內容為由不肯作答。[120] |
新加坡得高企業(DelGro Corporation)、新加坡政府投資(創業投資,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香港興業國際集團及雅高巴士服務組成「躍陞有限公司」(Jumbo March Limited) | 雅高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常務董事楊偉雄向傳媒表示,擁有經營巴士服務達17年之經驗,主要在香港營辦10條屋邨巴士路線,亦在南京經營公共汽車,必定對中標經營中巴專營巴士網絡甚有信心。他續稱預計整項投資總值超過十億元以及沿用中巴當時一些車齡較低的車隊,而公司方面亦會盡量優先接收中巴的前線員工,工作條件將較當時為佳;至於中巴的文職人員,公司將盡可能吸納,惟必須進行人事調動。同時亦會陸續購置500至600輛新巴士;然而楊氏承認公司要在短時間內購買新巴士存在一定困難,故希望政府能協助其向外租車。[120][109][112][107]執行董事王煥生其後向《東方日報》透露今次是夥拍三間其他公司一起入標,其中雅高巴士所佔股份並非最高。[115] |
從無營辦香港巴士服務經驗的新世界創建與英國第一集團(FirstBus Investments Limited)合股組成的「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New World First Bus Services Limited) | 新創建母公司新世界發展董事總經理鄭家純向傳媒表示,新世界第一巴士將投資二十億元發展業務;鄭氏和第一集團行政總裁洛克黑德(Moir Lockhead)續指第一集團是英國一間巴士公司營辦商,藉着新世界的實力及其經營巴士業務的豐富經驗,有實力奪得中巴路線專營權,一旦中標他們更可以給香港引入一些新科技及管理經驗。[107][110]。據《香港商報》指第一集團是英國具規模的集體運輸機構,除了擁有大型巴士車隊外,更經營鐵路及飛機業務,且在引入新科技上十分成功,新世界因此與其合作,鄭家純亦特意前往英國商討合作細節。[107] |
政府列出的88條可供競投路線[]
政府原計劃全數取消的非常規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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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報政府擬於中巴專營權結束當天全數取消共13條非常規路線[80],但當時中巴營運的非常規路線事實上不止13條。最終新巴專營權生效後,這些路線絕大多數都有至少一次營辦紀錄。
政府公佈將取消的前中巴非常規路線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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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路線 | 起訖點[96] | 備註 |
15A | 筲箕灣↔山頂 | 新巴於1998年10月28日起接辦此路線,2013年10月13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15M | 金鐘(東)↔山頂 | 新巴於1998年10月28日接辦此路線,當天是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15X | 中環(交易廣場)↔山頂 | 新巴於1998年10月5日起接辦此線,2004年1月23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122] |
86 | 柴灣(東)↔銅鑼灣(維園花市) | 已經取消。[123] |
260X | 中環(交易廣場)↔淺水灣 | 新巴於1999年6月18日接辦此路線,當天為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304 | 華富(南)↔銅鑼灣(維園花市) | 新巴於1999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2年2月12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308 | 小西灣↔銅鑼灣(維園花市) | 新巴於1999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2年2月12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347 | 中環(渡輪碼頭)↺香港仔 | 城巴於1998年10月25日起接辦此路線,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388 | 柴灣地鐵站↺柴灣墳場 | 新巴於1998年10月28日起接辦此路線;2023年10月7日因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營辦,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389 | 筲箕灣↺柴灣墳場 | 新巴於1998年10月28日起接辦此路線;2023年10月15日因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營辦,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392 | 海怡半島↔銅鑼灣(維園花市) | 此路線於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未曾提供服務。 |
N2 | 中環(港澳碼頭)↔筲箕灣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2年1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4 | 華富(南)↔中環(渡輪碼頭) | 新巴於1999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0年1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9 | 筲箕灣↔石澳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9S,2020年10月2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10 | 堅尼地城↔北角碼頭 | 城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2010年2月14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15 | 中環(交易廣場)↔山頂 | 新巴於1998年10月4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15S,2016年1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23 | 北角碼頭↔蒲飛路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23S,2014年1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25 | 銅鑼灣↔勵德邨 | 此路線於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未曾提供服務。 |
N38 | 置富花園↔北角碼頭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38S;2024年1月1日因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營辦,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N38A | 置富花園↔天后地鐵站 | 此路線於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未曾提供服務。 |
N111 | 彩虹↔銅鑼灣(興發街) | 新巴於1999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並與九巴聯營,2002年2月12日九龍區總站遷往慈雲山(中)並改稱N116;後者於2024年2月10日因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及九巴聯營,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N112 | 太子地鐵站↔銅鑼灣(興發街) | 新巴於1998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並與九巴聯營,2012年1月23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590 | 海怡半島↔中環(交易廣場)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590S,2016年12月25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595 | 海怡半島↺香港仔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3年2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970 | 香港仔↔蘇屋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9年10月4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新巴獲批專營權[]
由運輸署副署長擔任主席,運輸局、經濟事務局、運輸署、勞工處、律政司和廉政公署均有代表參與的政府跨部門投標評審委員會,對六份標書進行評審。評核內容包括建議巴士服務的水平、質素、票價;投標者就確保巴士服務能夠順利過渡所提出建議的質素,包括就僱用中巴員工而提出的建議;投標者的實力;為了促進競爭,於中巴專營權屆滿時沒有在香港經營專營巴士服務的投標者可獲加分。
1998年3月31日,行政會議通過把59條港島巴士線及29條過海隧道巴士線、合共88條巴士線的專營權,交予由新世界集團與英國第一集團合股組成的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專營權由同年9月1日起,至2003年7月31日。據報章指新專營權的結束時間不在八月底,是配合暑假和避免於往後9月1日出現專營權交接的情況,並只是技術性轉變而已。[124][125]
運輸局局長吳榮奎聯同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和副署長陳阮德徽隨即召開記者會宣布有關消息,包括:
吳榮奎發表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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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奎指出,新世界在標書中承諾會聘用所有中巴原有員工,以確保巴士服務能夠順利過渡;他又稱會將中巴員工編配到巴士服務行列,惟由於新世界會營運一個較中巴為小、僅88條巴士路線的網絡,故餘下的員工可能不獲編配到有關行列,一旦未能全數接收,會被編配到公司內其他工作,或者新世界旗下的集團或機構任職,以確保他們的就業。同時與中巴接觸,為員工轉職作好準備,並與中巴工會會面。[126][127][128][129][130] 他又指出,與新世界發展合夥的第一集團,是英國最大規模的巴士公司,在英國巴士市場佔有率達22%;並稱新世界有別於某些入標機構,其在香港發展有長久的歷史,儘管沒有參與巴士服務經驗,惟了解香港的情况和一間基礎良好的公司,且會聘用所有具備管理車隊和提供豐富巴士服務經驗之中巴員工及管理層人員,以確保巴士服務能順利渡過和提供無間斷服務;同時更承諾斥鉅資投放於巴士業務,為大眾提供優質而票價合理的巴士服務。政府相信新世界發展可以汲取夥伴所提供的豐富營運巴士經驗、專才,從而獲得技術協助以處理過渡安排,為取得專營權提供優勢;定必能革新本港巴士服務,提供優質服務。吳氏續稱新世界第一巴士能夠在6間入標競投的財團脱穎而出,除了是完全符合招標規定的四項準則外,其不論在組織、財力、提供服務、票價釐定水平以至如何保障中巴員工過渡等,整體上均優於其餘5份標書的建議,其他落標的巴士公司均不能保證實行;且標書取得最高分數,評審委員會因而建議把新專營權批予該公司,而行政會議亦同意上述建議。[124][125][126][127][128][130][131][132][133] 吳氏總結時稱是次競投反應甚佳,擴闊甄選範圍,使當局從中挑選合適的營辦商經營88條巴士路線;續續指以公開投標方式批出新專營權給新世界,可促進港島區巴士服務的競爭,乘客亦因而受惠,以合理的票價享受到更佳的服務。並相信透過公開競投將專營權交予新世界,使港島區巴士服務得以維持競爭;稱從其標書看見對經營的熱誠和創意。又謂其積極的籌備工作和適當的過渡安排,必能於9月1日為市民提供優質的巴士服務。[124] 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將獲標通知書交予新巴時,讚揚其標書的建議「有創意、遠見及社會服務責任感」,並相信在未來的5年專營權內能提供優質良好巴士服務,且樂意與其合作。此外,羅氏續指新巴並非沒有營運經驗,原因是有不少員工具備香港巴士運作的經驗;而第一巴士在香港一向有聘用員工,且具5年實地運作經驗,其中營運總監施偉廉更參與城巴接辦中巴路線的創立工作,她相信對香港市場甚至巴士公司的營運有一定程度的認識,因此再次接收中巴路線是駕輕就熟,故不擔心缺乏經驗的問題。[125][127][128][132][134][135] 親身到運輸署領取中標通知書的新世界主席鄭家純相信新巴能將巴士服務帶入新紀元,並致力做好服務,更承諾有信心為市民提供舒適而廉價的巴士服務。[127][134]新巴計劃為巴士業務投資20億元,推行一系列措施改善以巴士運作及乘客設施,包括在專營權期內購置500輛全新低地台巴士,所有新巴士已裝配溫度調控通風系統、方便傷殘人士的設施、對講機、八達通收費器、廣播設備、資訊展示系統及車速顯示器,並改善既有巴士站、巴士站上蓋以及在巴士總站安裝較完善的資訊展示設備。此外亦設立乘客聯絡小組。與此同時,新巴承諾在兩年內淘汰所有車齡逾17年的巴士,並在位於柴灣卸貨區一幅由政府批出之地皮興建新巴士車廠[128]及每年設置100個新巴士站上蓋;雖然將推行多項改善措施,新巴亦承諾至少會在新專營權生效首年內不作票價調整。 |
此外,英國第一集團亦向新巴提供支援,包括:
- 改善巴士服務的信賴程度,包括提供足夠巴士以維持正常班次;
- 提高巴士的安全程度,使意外率減低;
- 引進英國的司機訓練課程,確保司機懂得防衛駕駛技術(Defensive driving),在乘客坐下後才開出,有禮貌及整齊的外表;
- 引入顧客第一計劃,定期收集乘客的滿意程度。
同時提供兩階段的支援,分別為「營運前及開始操作階段」及「營運階段」:
- 營運前及開始操作階段:英國第一集團會協助新世界發展籌備計劃、員工訓練、營運發展指南,以及就車廠及維修設備提供意見;
- 營運階段:會臨時調派全職專業人員到新世界發展,負責指導巴士營運及招聘員工。[136]
交接經過[]
新巴投得88條路線專營權後,旋即與中巴展開談判,商討各項交接安排。其中最受大眾矚目的,包括中巴旗下710輛巴士、柴灣車廠、所有車長以至車廠員工,如何暢順地移交到新巴手上。
運輸署聯同新巴於8月22日舉行記者會,署長羅范椒芬表示中巴與新巴就有關過渡安排的磋商,進展良好,並已達成多項協議:[137]
- 中巴於8月14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通過以3億3,500萬元出售710部巴士,以及三個車廠的相關機械和器材予新巴;[138]
- 710部巴士的資料呈交予運輸署,以配合簽發予新世界第一巴士有關的車輛牌照,車輛過戶將於9月1日起生效;
- 中巴同意由9月1日起出租柴灣車廠予新巴,為期三年,亦允許新巴於9月1日02:00進入柴灣車廠;
- 中巴與新巴原則上同意由8月31日早上開始,陸續進行移交巴士及與巴士運作有關的資產的工作;
- 新巴已聘用1,100名中巴車長及580名車廠員工;
- 中巴原則上同意出售全數巴士站牌、上蓋及站長室予新巴;
- 9月1日午夜的巴士服務,雙方原則上同意下列安排:[139]
新巴亦於同日18:00派出數名工程人員進入柴灣車廠,遂步驗收向中巴購入的710部巴士;而於8月19日早上在地政總署及運輸署陪同下,檢驗向中巴購入的器材和機械。[140]
同時新巴為防中巴巴士有延誤及入油出現問題,而制定應變措施,包括將巴士駛往杏花邨創富道車廠或街邊入油以及要求所有已轉職的員工較平常提前兩小時到達工作崗位。[141]
至於新巴訂購的新巴士,截至8月31日已有51輛能夠即時投入服務,包括19輛12米丹尼士三叉戟(1001-1019),以及32輛丹尼士飛鏢(2001-2015、2017-2033)。雖然在移交的首日新巴未能有足夠巴士投入服務而影響清晨巴士服務出現機會不大,但當局已作好後備安排,在有需要時調動其他公共交通營辦商,包括九巴、城巴、九廣鐵路及公共巴士同業聯會的車隊,令對市民的影響減至最低。
- 新巴會調動其可徵用的車輛,維持最低限度的巴士服務;
- 倘若車輛有嚴重短缺,九巴會臨時負責營運部分或全部與新巴聯營的24條過海隧道路線;而公共巴士同業聯會及九廣鐵路會提供超過100輛巴士去配合新巴的車隊;
- 城巴會加強港島線的服務,特別是學校區和遠離地鐵港島綫的地方;
- 地鐵與電車會適當地加強服務。
此外,一位運輸署前主任在半月前,以口頭通知港島各小巴營辦商於接辦88條路線當日加強服務,以紓緩交通。[142]
中巴最後一夜[]
8月31日早上,中巴罕有地採取合作態度,准許新巴派出油車,前往柴灣、黃竹坑及堅尼地城3個仍由中巴管理的車廠,為油缸注入12萬公升的燃油。傍晚6時許,中巴亦信守承諾,為710輛回廠巴士如常入油、加水及作簡單檢查,並貼上黃色標誌以避免混淆;同時為巴士注入燃油以便交予新巴[143]。中巴監理顏潔齡如常到柴灣車廠上班,並在傍晚親自監督巴士回廠卸下錢箱;為防銀房機密洩露,中巴把最後一日的錢箱工作外判,並聘用一批解款員以收集巴士上的錢箱,將集合的營業額運上解款車。[144][145]
8月31日深夜,新巴派出5名(另一說法為4名[146])員工到筲箕灣巴士總站為停泊該處的中巴巴士的車門上角、車廂內以及車身中間共七處貼上新巴標誌和標語。此外亦有數名員工清潔及檢查巴士。[147]
8月31日23:45,新巴企業傳訊總經理關則輝到達黃竹坑車廠外,並於9月1日00:00進入車廠,見證中巴代表顏潔玲丈夫簽署文件,把黃竹坑車廠交還政府[148][149];然後在00:05由署理總產業測量師李建毅(另一説法為地政專員[150])與董事總經理助理李偉庭簽署交接文件,將車廠交予新巴。[151][150]新巴於十分鐘後在黃竹坑車廠門外進行接收儀式,李偉庭從地政總署代表手上接過一份已簽署的法律文件,象徵新巴正式接收該車廠。關則輝、黃志釗與營運總經理蔡柏榮於04:00進入柴灣車廠,由於三人曾在中巴任職和有人不滿他們協助新巴,故一度被中巴拒諸門外。[144][152]此外,據報新巴亦接收堅尼地城車廠。
基於保險責任問題,中巴臨時決定拒絕於9月1日午夜繼續營運共20條路線直至尾班車期間的班次,運輸署指出中巴此舉並無違反專營權條款,並表示新巴已經準備提早交接[153][154]。新巴與運輸署召開緊急會議後,決定派出僅有的數十輛新巴士,即時接辦在9月1日凌晨零時後仍有服務的路線,但由於巴士數量不足,班次被迫削減,而4條與九巴聯營的過海隧道路線,則交由九巴提供服務[144];其後新巴於午夜派出18輛新巴士,行走5條路線通宵巴士路線。[155]
9月1日00:05於柴灣地鐵站開出的84M線成為中巴最後一班車,由利蘭珍寶(LF105/BL482)負責,並於00:25抵達小西灣邨巴士總站[156][157]。
9月1日02:00,新巴董事總經理許雄和數十名官方人員進入柴灣車廠,並簽署為三年的租約,象徵中巴時代正式結束。[158]
新巴頭班車[]
踏入9月1日凌晨,N8線00:15由小西灣開出的頭班車,成為新巴官方首班開出的巴士,用車為新巴首輛領牌的巴士丹尼士三叉戟12米(1001/HU8370)。負責駕駛這趟甚具歷史意義班次的車長張雪表示心情緊張,他接過總經理許雄派發的50元開工利是後,提早於約00:10出發。車上乘客於巴士開出時鼓掌歡呼,並向車外冒雨到場觀看和拍攝新巴首航的市民、到場採訪的傳媒揮手;由於乘客眾多,新巴亦派出多一輛巴士接載乘客。[152]
許雄對首班新巴能夠客滿並順利開出感到非常鼓舞,又指為免在站乘客久候,決定提早5分鐘開出首班車。而同場穿上一身紅裝的時任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表示,很高興中巴能與新巴充分合作和順利交接。[147][157]
至於新巴實際上在9月1日開出的首班巴士,是84M線在同一總站開出的00:10班次,由丹尼士飛鏢單層巴士(2023/HV7858)負責。
新巴營運首日為開學日,運輸署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曾經啟動以應付突發狀況。據報新巴當日運作 [來源請求]特別事故發生。
新巴及城巴於中巴專營權結束當日開辦的新路線[]
新巴及城巴於中巴專營權結束當日開辦的新路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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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公司 | 巴士路線 | 起訖點[96] | 備註 | |
新巴 | 4X | 華富(南)→灣仔碼頭 | 代替504線,已於2001年5月20日取消服務 | |
8P | 小西灣↔灣仔碼頭 | 代替80線部分路段,已於2023年7月1日隨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營辦 | ||
城巴 | 25A | 灣仔(會展新翼)↺寶馬山 | 提早於1998年8月16日開辦,代替11A及25M兩線 | |
25C | 灣仔(會展新翼)↺寶馬山 | 提早於1998年8月16日開辦,代替11A及25M兩線, 已於2013年7月14日取消服務 | ||
37X | 置富花園↺金鐘(東) | 提早於1998年8月24日開辦,代替537線 | ||
新巴 | M21 | 中環(香港站)↺太古城 | 代替21線,已於2001年6月3日取消服務 | |
九巴、城巴 | 681P | 耀安→上環 | 代替303線 |
另外,如早段所述,原計劃取消的過海隧巴302及305線經區議員爭取後獲得保留並改由新巴與九巴聯營,加上於1998年8月、中巴專營權結束前不足一個月才投入服務的115P,新巴最終由中巴手上接辦的路線實際上有91條(當中21線同日起改稱M21),連同上述自行開辦的4X(第一代)及8P線計算,則新巴於其專營權的首天一共經營93條路線。
註釋、參考資料[]
- ↑ 不計算節日路線,連同於中巴喪失專營權前不久開辦之115P線,及原計劃取消,後經區議員爭取獲保留的302及305線,實際上為91條路線。
- ↑ 《港督會同行政局决定向中巴罰款》,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96-07-16
- ↑ 去年迎月山頂線脫班 中巴被「秋算」罰八千,中華巴士紀念館轉載
- ↑ [新聞] 政府向中巴罰款八千元 (16/7/1996),YouTube。
- ↑ 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 (1997年10月22日會議) - 臨立會CB(1)624號文件第10段
- ↑ 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1996年10月9日。
- ↑ 〈中巴員工醞釀罷工 港島四十萬人將受影響 運輸署部署應變〉,《大公報》,1996年10月10日。
- ↑ 〈退休金談判僵持 兩部門介斡旋 中巴職工聲言下周罷工〉,《成報》,1996年10月10日。
- ↑ 〈中巴員工醞釀罷駛争福利 當局籲勞資洽商冷靜處理 運輸司表示已有應變措施包括調動其他交通工具〉,《文匯報》,1996年10月10日。
- ↑ 〈談判破裂員工揚言下周罷工 運署促中巴勞資盡快達共識〉,《香港商報》,1996年10月10日。
- ↑ 〈勞處官員調停勞資糾紛 運署:切勿罷駛擾民〉,《新報》,1996年10月10日。
- ↑ 〈中巴員工可能罷駛 運輸署有應變計劃 籲勞資以誠意解決退休金糾紛〉,《天天日報》,1996年10月10日。
- ↑ 13.0 13.1 〈中巴司機揚言罷駛爭退休金 初定下周二周三上午時前不開車〉,《東方日報》,1996年10月10日。
- ↑ 〈冀改善高齡車 港府擬減中巴路綫〉,《星島日報》,1997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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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0 16.1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的專營權續期事宜,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1997年6月13日
- ↑ 17.0 17.1 17.2 17.3 〈逾期月餘 專營權要不要無音訊 中巴路綫擬悉數競投〉,《星島日報》,1997年6月14日。
- ↑ 〈巴士服務影響不大〉,《明報》,199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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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8.0 28.1 28.2 28.3 28.4 〈在期限截止前未申請延續專利權 中巴網絡港府擬公開競投〉,《天天日報》,199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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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號特別公告:〈招標承投營辦59條港島及29條過海隧道路綫的公共巴士服務專營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1998年號外第1期,1998年2月17日。
- ↑ 〈競投條件相若 「新手」將佔優〉,《星島日報》,1998年2月19日。
- ↑ 〈標投中巴八十八路線 運輸署強調引入競爭〉,《大公報》,1998年2月19日。
- ↑ 〈兩日九機構索招標書 新營運者獲優先考慮〉,《成報》,199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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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經營者獲優先考慮〉,《明報》,1998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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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羅太:不會盲目引入新經營者〉,《星島日報》,1998年2月22日。
- ↑ 臨時立法會參考資料摘要:《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 批出經營港島區公共巴士服務的專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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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 113.1 〈六財團競投港巴88條線 城巴長建聯營先聘中巴員工奪標聲高〉,《成報》,199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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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0 115.1 115.2 〈六公司競投中巴88條線 城巴組鋼鐵陣容 中巴找拍檔入標〉,《東方日報》,199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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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0.0 120.1 〈「四巴」、雅高及新世界入標 六財團競投中巴88條線〉,《星島日報》,1998年3月14日。
- ↑ 所有現存路線均已於2023年7月1日隨著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營辦(聯營路線則為城巴及九巴聯營)。
- ↑ 現時提供服務的15X為第二代。
- ↑ 有巴士迷網民指出此路線曾於新巴取締中巴後提供服務:HKiTalk:歷史問題:港島區特別路線86......,然而當時的新巴新聞稿並沒有此路線的資料:新巴新聞資料庫:新巴年三十晚特別巴士服務(archieve.org存檔)
- ↑ 124.0 124.1 124.2 〈新世界奪港巴專營權 九一生效 為期五年 首年維持現票價不變〉,《大公報》,1998年4月1日。
- ↑ 125.0 125.1 125.2 〈新世界第一獲八十八條巴士綫專營權〉,《信報財經新聞》,1998年4月1日。
- ↑ 126.0 126.1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出新巴士專營權予新世界第一巴士〉[新聞公報],1998年3月31日。
- ↑ 127.0 127.1 127.2 127.3 〈新世界奪中巴88條線 允聘全部現職員工 維持票價一年不變〉,《星島日報》,1998年4月1日
- ↑ 128.0 128.1 128.2 128.3 〈為港島88線投資廿億添五百新車 新世界配英資奪專營權〉,《成報》,1998年4月1日。
- ↑ 〈新世界奪中巴專營權 承諾首年不加價 添置500新冷氣車〉,《明報》,1998年4月1日。
- ↑ 130.0 130.1 〈承諾全收員工 一年不加票價 新世界奪中巴專營權〉,《新報》,1998年4月1日。
- ↑ 〈新世界奪中巴88條綫專營權 保證聘用現有二千三員工〉,《文匯報》,1998年4月1日。
- ↑ 132.0 132.1 〈新世界奪中巴專營權 凍結票價一年 續聘全數員工〉,《東方日報》,1998年4月1日。
- ↑ 〈新世界奪88條巴士綫 巨額投資20億·帶來最大競爭〉,《香港經濟日報》,1998年4月1日。
- ↑ 134.0 134.1 〈鄭家純喜接通知書 羅范椒芬讚新世界有創意具遠見〉,《大公報》,1998年4月1日。
- ↑ 〈「第一」年底買巴士180輛 聘請三名原中巴經理協助〉,《天天日報》,1998年4月1日。
- ↑ 〈第一巴士:務令新巴班次準 意外減〉,《香港經濟日報》,1998年4月1日。
- ↑ 137.0 137.1 中巴專營巴士服務過渡安排最後階段工作進展,政府新聞公報,1998年8月21日
- ↑ 文匯報:新巴三億三購中巴部分資產,1998年8月5日,中華巴士紀念館轉載
- ↑ [新聞](1998)中巴新巴達成交接協議,YouTube
- ↑ 〈運輸署開學日做足準備 三百巴士候命應急〉,《明報》,1998年8月22日。
- ↑ 〈協調中心備多項應變措施 監察兩巴交接運作情況 確保市民不影響〉,《文匯報》,1998年8月31日。
- ↑ 〈的士團體隨時提供協助〉,《文匯報》,1998年8月31日。
- ↑ 〈夜雨揮別 交接逢開學日 新巴受十萬學生考驗第一班車〉,《蘋果日報》,1998年9月1日。
- ↑ 144.0 144.1 144.2 〈兩巴順利交接 頭班新車載9客 新巴出師不利撞油車〉,《東方日報》,1998年9月1日
- ↑ 〈洗車入油換錢箱 貼上黃色新標誌 中巴回廠維修大變身〉,《成報》,1998年9月1日。
- ↑ 〈New World order hits soggy streets〉,《South China Morning Post》,1998年9月1日。
- ↑ 147.0 147.1 〈新巴首班車客滿 為免乘客久候許雄決定提前五分鐘出車〉,《大公報》,1998年9月1日。
- ↑ [珍貴電視節目](7-9-1998)剎那時空(送舊迎新) ,YouTube,見影片17:03-18:52段。
- ↑ [紀錄片]剎那時空 - 送舊迎新 (第二節) (7/9/1998),YouTube,見影片5:28-7:18段。
- ↑ 150.0 150.1 〈黃竹坑車廠準時交新巴 地政專員今晨零時與新巴簽署新約〉,《大公報》,1998年9月1日。
- ↑ 〈午夜交接順利完成 中華巴士駛入歷史 新巴今晨接棒投入服務〉,《成報》,1998年9月1日。
- ↑ 152.0 152.1 〈中巴服務六十載終退役 新巴接辦首班開出巴士〉,《香港商報》,1998年9月1日。
- ↑ 〈港巴交接務求不出亂子 中巴的服務較預期提早在昨日午夜前結束〉,《香港商報》,1998年8月31日;中華巴士紀念館轉載
- ↑ [亞視新聞](1998)新巴中巴交接前夕,YouTube
- ↑ 〈新巴中巴凌晨順利交接 新巴零時十分開出首班車〉,《文匯報》,1998年9月1日。
- ↑ 據《城市追擊》記者黎芷珊訪問負責駕駛該班次車長所述,這班車應於23:56開出,因被記者訪問而延遲開出。
- ↑ 157.0 157.1 [新聞]城市追擊(新巴接手代中巴),YouTube
- ↑ 〈行完新巴展服務 交接順利 車廠車隊易手〉,《新報》,1998年9月1日。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 《中新交接》-中巴喪失專營權至新巴接辦期間的詳盡剪報,960 Expre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