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9月1日午夜,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結束長達65年的公共巴士服務專營權,由香港新世界發展夥拍英國第一集團成立的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接辦旗下88條[1]巴士路線。
這是香港史上首次有專營巴士公司更替,其時中巴已提供巴士服務超過六十年,加上新巴接棒當日正值9月1日全港中小學開學日,因此引起傳媒廣泛報導,作出全方位紀錄。
背景[]
在1933年至1991年9月間,中華巴士是唯一一間營運香港島專營巴士服務之巴士公司。自1980年代起,中巴服務水平開始急速下滑,不少路線無故脫班,甚至縮減班次;車隊的車齡偏高,不少更已超過20年;1985年地下鐵路港島綫通車後,中巴管理層面對此新興交通工具的劇烈競爭,仍然無心改善服務,導致大量乘客流失。
面對以上種種情況,加上中巴於1989年爆發罷工事件,導致南區對外交通服務嚴重癱瘓長達兩天,政府決定著手整頓港島巴士服務,首先以中巴已取消的12A線作試點,引入城巴為新經營者,試圖以競爭改善中巴服務水平。可是中巴依然故我,政府繼而於1992年把28條中巴路線公開競投,城巴憑藉過往在港島提供居民巴士服務的經驗,成功投得該批路線的專營權,於1993年9月1日接辦該組路線;復於1995年,政府再把另外14條中巴路線直接交予城巴接辦。
中巴遭兩度削減路線後,服務水平並無任何改善跡象,車隊的車齡仍然偏高,空調巴士的比例則依舊偏低,更接連發生多次嚴重服務失誤:
- 1995年9月8日(農曆八月十四日):當晚15線於山頂開出的最後兩班車(當時尾班車為23:45)無故消失,凌晨後有近200至400名在場賞月的市民滯留山頂,導致警方要出動大卡車接載市民下山,一眾乘客翌日早上致電名嘴鄭經翰主持的電台烽煙節目《風波裡的茶杯》投訴。最終總督會同行政局首次引用《公共巴士服務條例》作出懲罰,判中巴罰款8,000元。[2][3][4]
- 1997年3月至6月期間,中巴自行取消4條虧蝕路線3、41、45及47,令城巴即時開辦路線相同或相若的3B、41A、40P及47A代替。
- 地鐵於1994年引入八達通電子票務系統取代通用儲值票,聯同九鐵、九巴、城巴及香港小輪成立聯俊達有限公司(2002年改名為「八達通卡有限公司」),唯獨中巴拒絕參與,並表明不會為旗下路線引入八達通系統。[5]
過程[]
1996年,中巴員工抗議管理層計算退休金的方程式,並且威脅發起罷工。在10月9日的立法局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議員李永達關注中巴會否發生六年內的第二次罷工,並質疑當局為何在其態度欠佳下會延續專營權;同時將事情歸咎於中巴的管理有欠完善,又指服務較差,逐向當局要求不再批出、甚至建議提早撤銷中巴的專營權。對於議員的建議是否成為日後延續其專營權及進一步削減路線的指標時,時任運輸司蕭炯柱和運輸署署長任關佩英表示,由於中巴於1995年延續的專營權在1998年才屆滿,認為在當時提出討論有關延續條件事宜乃言之過早;此外,蕭氏續謂當局已竭盡所能,以確保中巴在專營權餘下的日子能有所改善。[6][7][8][9][10][11][12][13]
其後《東方日報》引述李永達指中巴在1989年曾發生罷駛,當時又再次蘊釀工潮,認為對一間記錄欠佳的公共交通機構,不值得再考慮延續其專營權。[13]
未申請延續專營權,埋下中巴路線被公開競投的伏線[]
1997年5月,政府因應中巴專營權即將屆滿而開始與其商討延續事宜,惟當局認為中巴旗下車隊的車齡偏高,而空調巴士只佔少數並不符合乘客需求,故遂考慮削減路線,以期讓中巴集中資源以作出改善服務質素。[14][15]
中巴為期3年的專營權於1998年8月31日期滿,政府官員在1997年6月13日的立法局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政府會以乘客利益為大前提,並根據法律條文處理專營權問題;只要行政局滿意中巴表現,其專營權可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6(3)條延續。
政府在立法局事務委員會會議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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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理運輸署署長陳阮德徽稱當時營辦123條路線的中巴雖曾建議成立新公司,專注提供專營巴士服務,但政府當局並未獲悉全部詳情;當時中巴已不可能延續原有專營權,如成立新公司,取而代之是必須與當局商討新專營權,並向新公司批出新專營權而非延續原有的專營權,政府可於數周內作出決定。[16][17]但部分議員建議政府應密切監察中巴的運作,並適時將更多中巴營辦的路線公開招標,由其他巴士公司競投承辦,認為公眾會從中受惠[16];此外,當局亦可將中巴路線分開由其他巴士公司競投,此舉使公司的規模縮減,從而能夠及早投入服務。[18] 另外,又在1998至2002年巴士路線發展計劃中,擬增設兩條新路線及實施20個服務改善項目,以應付港島東區和南區新住宅發展區所帶來的需求增長,以及建議在未來五年購置250部新巴士[19],卻遲遲未根據該條例第6(2)條向當局申請延續專營權。 與此同時,縱使在巴士站、車廠和巴士總站的分配上有所限制,政府亦會研究可否進一步為港島區的公共巴士服務引入良性競爭,開放既有路線作公開競投;同時顧及乘客和中巴約2500名員工的利益。[20][21] 運輸司蕭炯柱稱由於中巴在指定期限內未有申請延續專營權,當局有多個方法解決此事,其中一個方法是以公開投標的方式批出專營權。當局隨即全面檢討中巴在過往兩年的表現,並根據多個指標進行評估,包括可供使用的巴士數目、巴士的車齡和出事次數[22]、脫班次數、投訴個案數目、車廠及維修設施事宜[23][24][25]、未來發展計劃[23]、服務改善情況以及對乘客的影響[17],以便與其他專營巴士公司比較,從而作出新決定之最後定案[17];亦會考慮公眾及區議會意見。此項檢討一旦完結,政府原則上會在1997年8月前決定,向行政局(7月起改稱行政會議)建議是否讓中巴繼續延續專營權還是將旗下路線作公開競投,在21世紀為港島居民提供專營巴士服務。[23] 蕭氏續謂中巴既然自動放棄申請延續專營權,政府便研究為港島區巴士服務如何在21世紀之前瞻工作上提供更大自由度[26];甚至藉此契機重新考慮是否有更佳的做法,作出全方位的改善,包括重新開放中巴旗下專營路線網絡,邀請讓有意經營巴士業務和全世界的所有巴士公司(包括外國投資者及香港以外的公司)作公開競投提供服務[17][24][26][27][28][29][30],同時當局亦以公平的原則來決定中標者[25];更稱在考慮港島區巴士專營權之問題時,會採取較長遠的目標,若未來將路線公開競投會作全球性招標,而中巴本身如有興趣和符合資格亦可以參與競投,以示對下世紀巴士發展的抱負、給予一個公平機會和公平起見。[31][22][23][28][26]蕭氏又稱若批出專營權,當局可以加強中巴之監管[25];同時任何公共服務公司均有責任履行其職責和服務,如公司有不責任之態度,當局可以立即安排其他巴士公司取代之。[23] 其後部分區議會擔心若不延續中巴專營權,會使所有港島區巴士路線落入城巴手上,從而令該區巴士服務欠缺競爭。[26]同時兩位立法局議員就政府可能終止中巴經營權並公開招標發表意見,包括:
一些立法局議員關注到距離中巴的專營權於1998年8月屆滿只有15個月,新公司有否足夠時間來籌備營辦巴士服務,包括訂購巴士、興建車廠和招募員工。[22][24]運輸司回應時向議員保證若有信心公開競投中巴路線,會有足夠時間和能力讓其籌備,故港島居民毋須因替更巴士公司而出現巴士服務中斷情況。[26] 署理運輸署署長陳阮德徽表示,根據經驗,招標程序需時3至4個月,新公司將另需9個月作出籌備。《公共巴士服務條例》於1995年修訂後,政府當局可暫時接收專營權被撤銷或已期滿的公司所擁有的資產及設備。有關公司的物業,包括車廠及巴士在內,繼而可出租予新的營辦商,以方便接手,租期不超過3年,公司期間不得將該等物業岀售[24][33];既有車廠所在的用地,只應待政府當局交出後才可發展,此安排會確保公共巴士服務不會中斷。署理運輸署署長察悉一名議員的意見;該議員認為,新公司在聘任職工時,應優先聘用中巴的員工,蕭炯柱強調當局亦要求考慮新專營巴士公司優先聘用該等員工。[25] |
然而,據《新晚報》引述運輸科發言人指中巴不能按條例在限期前提出申請,行政局可以要求其自動延續為期兩年之專營權,惟不能強制經營,最終決定權仍在中巴手上。[29]
中巴其後發出聲明,反駁傳媒報導其不申請和不選擇延續專營權。[28]續謂指過去數曾與政府多次商討集團架構重組和繼續提供巴士服務之事宜,包括成立新公司專門經營巴士業務,故政府肯定知道其會繼續經營巴士服務之意向,並非刻意不申請延續專營權;又指出公司在過往數年專營權期滿時,均沒有主動於指定期限內提出申請延續專營權,一般是由政府與其坦誠地談判,並且成功地達成新專營權之協議。[25][27]中巴更強調延續專營權或取得一個新專營權,根據條例是可從數個不同途徑而來;又謂中巴服務香港大眾逾六十載,有意在21世紀繼續為大眾提供滿意之巴士服務,並將繼續竭力在專營權內改善服務,而當時已取得顯著之成果。[34]
其後有兩間專營巴士公司表示有意取代中巴經營路線,包括:
兩間專營巴士公司就取代中巴經營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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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署將巴士路線招標競投[]
運輸科其後根據法律條文,考慮將中巴路線招標競投。
運輸科考慮將中巴路線競投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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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運輸司(運輸服務)鄒耀南其後於6月16日表示,稱政府在該月13日的立法局事務委員會會議上宣佈中巴主動放棄申請延續專營權後,中巴當晚將申請書以傳真方式通知運輸署,以示有意繼績提供巴士服務;信中亦指過去數月中巴與政府商討公司改組事宜時,表明有興趣延續的專營權意向。然而鄒氏指當局與中巴商討公司改組事宜和正式延續專營權的申請是兩回事,況且還沒有收到中巴以子公司經營巴士路線的建議書;更表明根據法例,中巴已經沒有可能再延續為期五年之專營權。鄒氏稱由於中巴自動放棄申請,使政府有多元化的考慮方案,包括將中巴旗下之123條路線開放作公開競投,或者由行政局因應滿意中巴的服務質素而批出最多2年之專營權;更稱不排除在延續時加入懲罰性條款,惟此仍屬言之尚早,並拒絕透露相關措施細節。[35][36][37]其後運輸署著手研究有關做法,並會在2至3個月後交予行政會議討論。[38] 中巴其後就運輸署官員言論再發出聲明,一再否認無意延續專營權;更對政府此舉表示極度遺憾,指過往數月與政府進行商討,並向運輸司提交公司重組的草案,以期達至1995年中巴接受新專營權時當局同意進行架構重組之計劃。而運輸司曾致函中巴,表示總督會同行政局原則上同意有關計劃,目的是中巴既有專營權一旦屆滿後,可以由經過重組後的公司繼續經營[35]。發言人指中巴過去兩年在營運、脫班率和機械可靠性方面都有進步。續稱政府兩次授予中巴不到3年的專營權是不公平的;發言人又謂當一家公司必須在有限的環境中勉強經營,而政府給予的專營權只能持續兩至三年時,便不可能參與長期的擴張計劃並進行鉅額投資。[37] 時任九巴董事長陳祖澤其後稱,有興趣競投所有巴士路線(包括中巴路線),指有信心以60多年提供巴士服務的經驗,可以在短時間內擴展服務;並認為重新競投的時間愈倉促,便對九巴有利。[35][36][38]鄒耀南稱一旦政府決定公開競投中巴路線,會視乎參與公司的營運和財政能力而批出。[35] 運輸局局長蕭炯柱於7月8月的酒會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證實政府已接獲中巴延續專營權的申請,惟強調當局只是處於初步考慮階段,暫時尚未有定案;蕭氏續指不排除全面開放專營權的可行性,並相信在短期內不會有最終定案。[39] |
中西區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在6月19日通過動議,要求政府不再延續中巴專營權。
中西區區議會交通及運輸委員會的表態[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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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討論中巴專營權於1998年8月屆滿時,政府是否批准其延續專營權的事宜,所有與會議員均不滿中巴的服務表現,認為應施加懲罰,惟他們對是否一次過將中巴路線公開競投意見分歧。 其中議員熊永達表示指中巴過去一年提供的巴士服務已略有改善,隨著巴士路線被削減所使用的車齡較往時為輕,故此當局應以有情有義的方式對待,在延續專營權時進一步削減旗下路線,給予改善的機會;熊氏續稱此舉可以防止因一次過公開競投可能帶來的交通混亂,一旦情況每況愈下便拒絕專營權予中巴。 然而其他議員仍堅持中巴多年來的服務惡劣,單是改善巴士站上蓋的工程進度緩慢,便可反映中巴對徹底改善問題的誠意有限;續指引入競爭可以提升港島巴士的服務質素,如城巴於1993年首次接辦中巴26條巴士路線初期時縱然有混亂,惟長遠來說市民可以享用較佳的服務,故認為短暫的交通混亂可換來較佳的服務,原則上可以接受。 最後委員會通過動議,指「基於中巴多年來未能改善巴士服務質素」,要求政府不再延續其專營權。 |
民主黨於1997年8月在巴士站進行問卷調查,並成功訪問500多名乘客,結果超過半數人不贊成延續中巴專營權;原因是主要中巴之車隊過於殘舊、班次不準時及司機服務之態度差。此外,城巴過往接收一些中巴路線後,受惠於有公開競爭使港島區巴士服務得以改善;因此若中巴無心經營便不應勉強,政府應該收回其專營權作公開競投。[41]
另一邊廂,政府更耗資800萬元聘請顧問,協助政府與中巴談判,並且着手重組港島巴士網絡,為公開招標中巴路線作好準備。[42]
時任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其後兩度於電台節目強調,在商討中巴專營權問題時必須有誠意改善服務質素。
10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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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証實,中巴沒有接規定在專營權結束前15個月提交申請延續,故即使已延續政府亦須視乎會甚麽的附加條件,以改善港島巴士服務;因此運輸署委派副署長陳阮德徽成立一個工作小組,從內部抽調人員專責研究商討延續專營權條款事宜;但陳的工作只屬准備工夫,政府沒有既定立場,,尚未展開談判,最終會否延續中巴專營權,或削減旗下路線路線予其他公司競爭,仍然有待磋商再決定,署方更相信港島巴士服務前景大。對於有報道指政府有意接管中巴,她説由於當時討論仍未展開,是擁有專營權的巴士公司應對港島區服務作出承擔,並切合時代需要,故這階段要斷定實屬言之過早,並表明只是部分人士的主觀意願。[43][44][45][46][47][48]又解釋根據法例規定,獲取專營權的公司除了在專營權結束前15個月申請原有條件延續外,還可在限期後申請延續不逾15年的新協議之專營權或重新草擬專營權條款,故中巴做法是正常。[46] 羅氏又指隨着香港社會和人口發展,巴士乘客量會有增無減,若中巴不作出改善,便不排除引入其他公司競爭。[49]亦在節目中証實多家巴士公司,包括城巴以外的經營者,均向主動政府表示有意接辦中巴旗下的120多條路線,她亦不排除九巴經營港島巴士服務的可能性,惟當局仍與中巴先行談判[43][44][47];更可由全面城巴接管中巴路線[46]。她雖然未有進一步透露詳情,惟這番言論顯示中巴經已四面楚歌。[43] 她稱由於商討或重新批出專營權需時,政府經已定出時間表,必會在1998年8月底前決定中巴去向;一旦政府削減中巴路線而需將路線重新競投,在這段時間前必須包作出括此舉所需的足夠時間,只要公司對社會承擔,從而作出改善,所有投標者皆有機會。[43][44][48] 羅氏更謂進行上述舉動的原因,是就中巴服務進行質素評估的結果顯示,儘管其近幾年有所改善,惟表現仍然差強人意,包括車隊年齡、員工表現、班次及空調巴士較少,仍落後於其他專利巴士公司,署方以至交諮會過去亦接獲不少有關投訴,需有待改善。她提醒中巴管理層有關問題是延續專營權因素之一,並會針對市民的投訴而加入改善條款,籍此在服務質素方面對症下藥;故在與政府商討問題時,必須讓其相信是以願意承擔服務社會的責任,改善服務質素亦需切合社會和時代發展需求為大前提,是政府對所有專利巴士公司的要求,希望中巴盡快找出更顯著的改善措施,達到要求後才商討。[43][44][50][45][49][51] |
11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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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出席一個電台節目表示,不滿中巴車齡過高,平均達13年,且沒有改善,故署方考慮在商討專營權時要求強制其積極投資改善服務,其中一個手段是削減旗下路線,是達到有關目的之舉動,作為延續專營權的條件,應對過往商討時奇兵突出的情況,然而未提及是否考慮不延續中巴專營權,一旦延續便要求降低車齡;她稱此舉使中巴能提供安全、舒適及有效率的服務[52][53][54]。 當傳媒問及員工加薪、中巴能否延續專營權等問題時,她續指希望員工配合中巴加強服務質素,若他們能為市民提供良好服務,政府不會貿然不延續其專營權,惟不透露屬意批出的年期;更強調不應將延續專營權和削減路線作出比較,更表示在商討期間任何事情均能發生(粤語,意譯為「樣樣嘢都可以發生」)。[55][56][53] |
民主黨交通政策發言人黄偉賢認為不滿中巴在服務質素已到忍無可忍的情况下仍申請加價,應削減路線作懲罰。[57]民建議三名交通政策小組成員:副召集人彭長緯、楊位款和黃哲民於10月15日會見助理運輸署署長黃振亞,表達反對九巴、城巴和中巴加價的意見;由於中巴專營權在1998年8月屆滿,惟服務水平低,認為不應優先商討權,故建議盡早將重新路線組合作公開招標,以引入競爭,確保中巴40萬名乘客仍有正常巴士服務[57]。彭氏會後表示署方會考慮他們提出的意見,並綜合各持分者後向行政會議遞交多個意見;應凍結票價,原因是其正研究中巴專營權問題,而若擔心批准所有路線續約,使大眾未必歡迎,但完全不容許經營也不切實際,因此可能分批給多間公司競投或由政府接管,具體要求至12月底才有結果。[58][59]
時任民建聯主席曾鈺成在10月19日舉行簽名運動,以反對三巴於龐大益利的情況仍申請加價,同時基於中巴服務水平每況愈下,市民對其是否繼續經營有保留,且加價與他們意願不符,故建議在專營權屆滿將所有路線公開招標,以引入競爭。[60]
員工勞資糾紛,間接影響延續專營權[]
中巴車房員工勞資糾紛在1997年11月13日解決後,據報章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當局在此舉下不能夠採取「目標為本」的策略,取而代之是向中巴採取強硬的談判,並傾向於1998年8月專營權期滿後將旗下路線公開競投,且採取先發制人手法,務求能採取主動,以便進可攻退可守[61][42];時任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鄭漢鈞表示,是否進一步削減中巴路線仍言之尚早,更稱此舉主要監察中巴的表現而定。[62]其後中巴員工能否對延續專營權方面「全身而退」亦有保留。[63]
此外,多份報章社評指是次事件嚴重損害大眾對中巴的信心,故政府應取消其專營權,並將旗下路線作公開競投,以改善服務質素。
- 成報:認為若計劃進一步削減中巴路線,而路線是依賴盈利的話,放棄經營的機會存在,因此政府必須有兩手準備,避免乘客無車可搭。[64]
- 文匯報:認為政府在當時社會前景低迷的環境下,不宜對中巴過份施壓,並且要慮及港島巴士業迴旋餘不大的局面,因此需要對症下藥,提出適當的折衰方案,令其得以經營下去,同時也要中巴進行改相對革落後的家族式經營;而值得考慮的安排是誇港島、九龍和新界的路線,即城巴、九巴可以經營該等路線,中巴亦可按照資產比例經營,如每次增加新車數目便批若干路線,相反如無新巴士服務則不會批准。[65]
- 明報:認為既然中巴無法令市民有信心,政府必須考慮進一步擴大港島區巴士服務的網絡,在旗下獨市經營的地區引入競爭,此舉使港島居民就算其突然未能提供有效的服務,亦不至於無巴士的局面。當然,更釜底抽薪般的解決方案是不與中巴續約,將既有路線作公開競投,而部分香港島區議會亦支持有關做法,新經營者應較願意投資,並降低巴士車隊的平均車齡,從而提供優質服務;惟方案出現一個缺點,是如何安置中巴員工,原因在於新經營者為降低成本而不會全數聘用,即使被獲聘也不承認年資及福利,更他們可能被遣散。因此,運輸署應該以削減中巴路線,並全面引入服務,作為談判延續專營權的條件,若其無法凸顯一套説服政府允許繼續經營和有信心的改革方案,署方便基於長痛不如短痛,要求其退出專營巴士行列。[66]
此外,有區議會、議員和政黨就延續中巴專營權進行會議,包括:
區議會、區議員和政黨發表之意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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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於1997年11月14日的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上,一些議員就勞資糾紛要求政府不再延續中巴專營權,包括
臨時立法會議員所發表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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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局局長吳榮奎回應時表示,政府亦非常關注有關事件,因為這可能對乘客造成影響,以致他們不能獲得有效率而可靠的巴士服務。由於中巴每日的載客量為50萬人左右,其員工一旦採取工業行動,難免會在若干程度上對乘客構成不便,要提供具效率而乘客能滿意之服務取代中巴,是一件不容易的事;即使政府積極物色其他交通工具作為應變,亦必定大眾構成影響,吳氏更反問議員有否更好的辦法去解決此事。[80][76][79]
由於政府當時正與中巴磋商專營權續期,因此於續期時會把中巴之服務表現、大眾之基本意向和要求改善之程度、勞資關係、中巴既有管理層對改善服務之決心和員工利益納入考慮範圍,以便研究是否延續其專營權和修改延續條件[76][77][78];並指繼績延續其專營權至另行安排,還是再削減中巴路線,亦會納入考慮之列。[73]吳氏績稱不評論政府是否決定延續中巴專營權,惟條件是削減旗下路線,又稱當局不排除會考慮採取任何方式之可行性方案,包括延續其專營權至另行安排和物色其他巴士公司接管中巴服務[76][74][77][78][79];由於當時對中巴專營權未有任何之既定方案,原因是維護大眾整體利益,因此便就每一個方案進行研究才決定去向,以確保大眾利益[74][77][78];同時若沒有原有營辦商,自然便有新營辦商,惟當局須同樣考慮各方利益。[76]吳氏更稱若將此安排說得天花龍鳳,到頭來會令大眾沒有巴士乘搭,議員一定找他們算帳,故此必須將大眾利益放在首位。[73]
此外,吳氏在中巴勞資糾紛尚未獲廣泛報導之星期初時,曾與部分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進行非正式會晤,並且主動向出席議員提及延續中巴專營權之事宜;議員皆一致要求於1998年8月專營權期滿後不應延續其專營權,然而吳氏只以開朗的笑聲回應,被指把議員們說話左耳入右耳出。[77]
信報記者張立於亦專欄《商心國是》指「政府應該考慮的事為引入競爭,重新考核公共交通專利,改善城市的服務,迎接下一世紀。」[81]
南區臨時區議會於11月17日的會議討論中巴服務時,多名區議員斥中巴經營不善,並建議運輸署不再向其專營權。其後運輸署表示運輸局及其專責小組已就中巴專營權於1998年8月期滿後事宜展開討論和研究,當時尚未決定是否惟強調會考慮過去巴士公司的情況和改善服務之決心才作出公平的決策。[82]
3名南區區議員所發表之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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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後,有政黨建議政府取消中巴專營權,並將旗下路線作公開競投,但同時應限制九巴和城巴參與,以確保港島巴士服務維持由兩間巴士公司經營的局面,以保持競爭性;並應優先聘用中巴員工,以避免失業問題。[84]
中巴被拒延續專營權[]
運輸局在研究中巴專營權問題時,會考慮三個方案,當中包括:
- 收回專營權;
- 無條件延續專營權5年;
- 延續專營權,惟取消21條巴士路線。
由於當時中巴專營權即將屆滿,當局會向行政會議匯報上述建議;若接納收回中巴專營權之方案,便需於8月前公開招標承辦其服務。[85]
與此同時,民主黨西支部分別於1997年8月及11月取消罷工後一星期,在中西區內的巴士站訪問500多名市民對中巴表現的意見,結果顯示分別有60.5%及57.5%受訪者不贊成延續,贊成者則只有19.9%及20.2%;而82.7%受訪者認為港島區巴士路線應由兩間或以上巴士公司經營,認為一間經營便只有13.5%。此外,受訪者對中巴服務的評分平均只有4.4分,且有43人更給予零分。故民主黨於1998年2月17日早上向行政會議成員遞交民意調查,敦促其通過取消中巴專營權,建議將旗下巴士路線公開予其他巴士公司競投,惟應限制城巴及九巴參與其中,保持真正的競爭。[86]
經過全面審視中巴服務水平,政府以「沒有信心中巴日後能夠提供水準合乎市民要求的服務」(the Administration was not confident that CMB would be able to provide the service up to the standard the public demanded)為由[87][88],不得不對中巴施以專營巴士公司有史以來最嚴重的懲處,1998年2月17日行政會議通過「不延續中巴專營權議案」。[89]
時任運輸局局長吳榮奎和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至當日傍晚召開記者會,公布行政會議決定不再延續中巴之專營權,指中巴於1997年6月過了限期才申請延續專營權。政府在同年11月開始與中巴展開談判,三個月後宣佈談判破裂。他透露雙方談判分歧主要有四方面:
- 更新車隊計劃:政府要求中巴若獲批新專營權,首三年內須更換車隊內400輛(即35%)車齡達18年或以上的巴士,並且投入服務,藉此改善車隊嚴重老化問題。中巴初時拒絕,收到政府最後通牒後才承諾於這段時間內投資10億元購買新車,但只會貸款,不會用股東資金承擔,更要乘客承擔利息,政府不同意這種做法;[89][90][91][92]
- 政府提出重整中巴路線網絡:其時中巴主要服務東區路線,而城巴則以南區為主。為促進兩間巴士公司之間的良性競爭、提高服務質素與效率和改善港島之巴士服務,遂建議重組港島區路線,將部分長期虧損和重疊的巴士路線合併,並由125條巴士線削減為88條,同時在東區引入城巴營運,中巴反對;[89][90][91][92]
- 政府要求中巴實施一系列措施,包括建議委聘顧問研究改善員工與人事管理、檢討公司內部結構,並由政府參與一定程度的督導,中巴不同意;[89][90][93]
- 政府要求中巴改善顧客服務質素與公共關係,包括改善巴士服務指標、引入低地台巴士和八達通系統,中巴也拒絕。[89][93]
吳榮奎說政府已盡最大努力與中巴就專營權進行談判,惟其在同年8月尾到期,認為不可能無了期與中巴再作冗長談判,且表現和提出的反建議更不足以使當局對其有信心、決心和誠意在新專營權下為市民提供服務以及要求草擬有關條款文件才接納,並表示遺憾,遂向行政會議匯報雙方未能於談判下達成協議的結果;同時建議基於公眾利益作大前提下,不批准中巴取得新專營權或延續現有專營權,並馬上將112條常規專營巴士線的其中88條,以單一網絡方式公開招標,甄選另一間營辦商在中巴專營權屆滿後接手經營,繼續為港島每日40萬人次的乘客提供巴士服務。[94][95][96][97][98][99]主要是提高網絡效率,更認為可作一個組合。[100]
吳氏強調不延續中巴專營權是促進競爭和改善港島巴士服務質素,需要確保新經營者能夠提高服務質素,更對其毫無信心。[90][99]他續稱行政會議在決定將該等路線公開競投時已深思熟慮,並詳細研究中巴的意見書、大眾對改善服務之期望、港島巴士服務適合引入良性競爭、其他公眾之利益考慮以及政府的建議,才接納運輸局之建議;同時認為把88條路線之巴士網絡以公開招標方式批出新專營權,是基於維持其服務、良性競爭及改善服務質素,最符合公眾利益的做法,從而挑選合適的營辦商。更謂縱使在僅餘半年的時間推出投標合約,但否認過於倉促,政府相信有充足的的能力及時間,使新經營者將巴士服務順利過渡至9月1日,故仍有信心實行。[91][92][95][96][100]
由於政府將中巴原有88條巴士路線以單一網絡形式批出為期5年的專營權,因此如城巴及九巴能成功投得並接手其所有路線,使港島區巴士服務恢復由中巴單一公司營運壟斷局面。他表示中巴、城巴及九巴其實仍有權可競投該組專營權,雖然政府在評審時會考慮引入競爭,惟只要提出的條件較其他投標者為優,能夠提供優質服務和有充足資源接辦港島巴士服務,前者便可以繼續維持業務,中者則不排除可投得該組路線,成為港島區單一的巴士公司。[90][93][96][101]然而一旦投標失敗或不作競投,則繼續服務至專營權於結束為止,並由其他經營商取代。[93]
對於中巴前線員工可能會造成影響,吳氏又保證為照顧中標者不是中巴時引致有需要安置的問題,政府會在招標文件將列明新中標者須優先聘用他們,並要求提交建議,使其可以順利過渡,以保障利益;而不欲再投身巴士行業之員工,當局亦會轉介其至勞工處及僱員再培訓局作支援。所有投標者須建議一其他措施確保巴士服務順利渡過。此外,吳氏稱當時行內有較多巴士司機和維修人員的職位空缺,而其他巴士公司以至新公司需要大量人手,從相關情况而言,相信可以全數接納中巴前線及維修人員,而勞工處亦會為他們提供輔導和協助。[90][95][101][102]
中巴最大的工會——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其後亦與運輸署副署長陳阮德徽及勞工處助理處長曾健和會面,表達中巴員工前途問題,希望日後投得中巴路線的新經營者必須全數聘用2,000名員工;並承諾會在各自崗位上繼續工作,以服務市民。工會發言人湯超然引述陳阮德徽回應稱當局會以協商方式盡力保障員工的生活;同時有信心達成全數聘用他們的目標。湯氏續指受影響的員工之約有2,350人,其中1,170人是車長、800人是車房員工,其餘是站長、雜務和文員;而當中70%員工已服務公司逾10年。[103][104]
吳榮奎和羅范椒芬均表示,9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專營權若由中巴以外的經營者奪得,並須接辦88條前中巴路線,政府會盡量協助,令港島巴士服務得以維持並有改善;當局如需要會時為其提供用地興建車廠,或是應新經營者要求行使《公共巴士服務條例》所賦予的權力,在中巴專營權屆滿後以市值價格暫時接管資產,例如車隊、車廠和相關設施,供予其使用,以便在短期內投入服務,並會依法給中巴合理的補償。兩人均沒有正面回應賠償額有多大,只稱要看新經營者的需要而定。[90][93][100][96][101]至於政府接管哪些及多少資產,羅范椒芬表示視乎新經營者的需要而定[93],如果既有的營辦商,他們可能不需要那麼多。
柴灣車廠雖然是中巴股東以市價自行投資後購入,屬於自置物比業,惟按照經修訂後的條例在不再從事巴士業務時,政府可行使權力租用土地2年,並要求將車廠租予新經營者,以便有足夠資源經營港島巴士服務;更在必要時可續租1年,合共3年。[90][100][105]而以私人契約條款所得、位於香葉道車廠則指明給予中巴作經營巴士業務所需,故政府可以市價加上對地契所剩餘年期的賠償向中巴收回此地,批予新經營者使用。《文匯報》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不願透露有關賠償金額多少,因為中巴如在8月專營權屆滿前不能提供適當而有效率的服務,政府毋須作出賠償;而三幅(即香葉道、東區和小西灣)短期租約批出予中巴晚上停泊車隊的土地,則隨時收回予新經營者使用,亦毋須賠償。[90][105]
《香港經濟日報》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政府希望與中巴和平分手,讓投得專營權的新經營者可以順利繼續提供服務,倘若其於專營權屆滿前出現服務每况愈下的情况,並沒有維持適當而有效率的服務,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絕對有權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4條即時將專營權取消,並且接管資產;或者新經營者提早投入服務,必要時可與中巴提供平行服務,避免出現空窗期。[106][96]
羅范椒芬表示為確保市民能得到最佳的巴士服務,在評審投標者時會考慮他們對投資和服務質素的承諾,如何令其順利過渡,同時亦須就服務水平、質素和票價作出建議;而當局於3月31日截標,並在4月初向行政會議提交建議,讓中標者有4個月時間準備,且可獲得不逾5年、共有88條路線的專營權,她說該等路線需要大約600部巴士才可應付,但中巴820多輛巴士當中,有35%車齡逾18年,故政府規定新經營者的巴士車齡不能超過18年。[96][101]對於若專營權由城巴投得,會造成難以競爭,羅氏稱引入競爭只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如標書其他內容明顯較佳,可仍然接納。[100]
此外,據報章引述政府消息人士指政府已考慮到中巴可能會就取消專營權提出司法覆核,但有信心會勝訴;強調行政會議有權在屆滿後不再延續其專營權,因此並沒有上訴機會。[101]
同時《快報》亦引述吳榮奎,指政府是次決定是絕對公平,一直讓中巴提出意見,而其無法提供購置巴士的計劃,他相信中巴若決定進行司法覆核,政府是有理由才作出的;他又説中巴當時商討專營權時採取拖延方法,不認為其會突然搗亂,因為可以即時收回專營權,新投標者亦需要認同可能提早投入服務。[97]
其後報章引述政府消息人士,解釋不稱延續中巴專營權的原因。
政府消息人士解釋不稱延續中巴專營權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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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消息人士指行政會議在1997年10月11日左右明確指令下,政府與中巴展開專營權談判時在大前提下作出兩項指示,是必須提供巴士服務;以及服務必須較當時為佳,改善措施不能不連貫。[107]而政府在三個月後與中巴進行多次談判,雖然期間曾作出讓步,提出多項改善服務建議,惟卻不是連貫、不穩定和欠明顯,始終無法凸顯其心和誠意。[90] 他稱續不再延續中巴專營權是按民意趨勢而決定,並稱過去半年港島四個區議會均同意削減中巴路線,再者經過四次與中巴談判後仍存在分歧,例如在配合使用八達通收費系統的進度不了了之,亦不願訂立具體時間表;而且對引入低地台巴士亦沒有作出任何承諾和訂下指標;在剔除24條巴士路線當中,政府着重如何有效善用資源,而中巴則只想營運有利潤的路線而要求保留3條。以及在淘汰300輛逾18年車齡的巴士上多次採取拖延手段,政府要求在首年先更換150輛巴士,惟中巴不同意,至不斷施壓下才投資10億元,但又不訂立詳細的更換計劃。同時亦不願以顧問形式讓政府在管理上有更大的參與,令當局難以相信其對改善巴士服務的決心,消息人士更以回應粗略來形容。[93][95][107][96] 消息人士又指日本巴士服役年期只有10年,新加坡12年,英國則是16年,惟中巴逾18年車齡的巴士300輛以上。[107]事實上,吳榮奎在記者會上也指出中巴的車隊車齡過高,約有35%的巴士車齡超過18年,但根據當局的資料,九巴和城巴當時行走的巴士均沒有一部達18年車齡,雖然城巴有10多部巴士的車齡逾18年,但這些車輛皆用作訓練司機之用。[93] 對於市民關心政府如何確保中巴服務質素,消息人士強調已有一套應變措施,包括開辦一些平衡路線以及隨時提早收回專營權,而新專營權的標書亦訂明可經營者可以提早投入服務;至於市場上是否有其他巴士公司願意接辦營運中巴路線,透露半年內當局已收到4至5間公司(包括2兩既有巴士公司及同業)來信,指有人願意入標經營港島巴士服務,因此評估市場反應是積極進取。此外,據報章引述行政會議消息指,政府決定不再延續中巴專營權之前亦曾了解其他巴士公司的意向,以明確其接辦該批路線的意願,所以有信心於8月可在港島區接手巴士服務;消息人士續稱當局已多次向中巴給予改過的機會,惟服務卻每況愈下,即使延續專營權亦會懷疑其能否改善服務;更謂政府與行政會議在終止專營權前,已多番作出考慮,並認為終止專營權是最好的做法,再加上當時專營權即將屆滿,故決定不延續專營權。[93][95][90]更強調如其糾纏下去,不如將整個網絡抽出供市場招標,中巴可以參與其中;政府設定只是根據與其談判的標準,如市場認為可以做得更好便交由其作出決定。當時城巴有74條路線,加上從中巴接手的12條路線可達86條路線,基本上是政府希望有兩個網絡,招標文件的4項要點中亦包括引入競爭,惟不排除城巴在其他三項當中評分最高,在於仍是要慮及整體的條件。[107] 更謂是次決定的主要考慮是中巴3200名員工之轉職安排,故政府要求投標者優先聘請他們,而落標者的員工服務條件亦不可低於中巴;由於中巴、九巴仍有空缺,勞工處可協助安排,打算退休的人士亦尋找幫忙。中巴於1997年發起工潮的原因是恩恤金而起,承認是老闆對員工的好壞,故當局與中巴各職工會聯絡,希望他們理智,不會因其而罷工。當局亦兩手準備,新經營者必要時可提早投入服務。[107] |
中巴其後發出聲明反駁,指雙方談判分歧已經收窄,最終不能達成協議的原因在於中巴對政府再削減24條常規路線表示不滿,因為當中5條具盈利能力的路線可補貼其他虧蝕路線,以及在主要路線上能與城巴維持公平競爭,亦為中巴提供發展網絡的機會。
此外,有政黨及社會人士亦就決定發表意見,包括:
發表者 | 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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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鄭漢釣 | 表示政府終止中巴專營權有助改善港島區巴士服務,原因是運輸署從新招標時可以加入改善服務的條件,以及就管理能力和改善措施選擇新巴士公司,以市民利益為大前提[106]。 |
各界監管公共事業聯委會發言人劉千石 | 表示歡迎,惟擔心中巴由宣布不再延續專營權至公開招標的過渡期如何經營,原因是這段期間不知會發生甚麽事情,因此最理想的做法是建議政府接管中巴至公開招標能引入新經營者為止,以便令中巴員工安心;劉氏認為過渡期的長短亦是另一個問題,如短期內公開招標,使城巴佔盡優勢,並且存心疑問其能否一口氣開辦多條巴士路線。[108] |
民主黨交通事務發言人黃偉賢 | 稱一直認為中巴根本無法滿足乘客需要,是次事件反映政府對中巴已經忍無可忍,最終決定取消其專營權;惟談判結果亦可能與時任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的作風強硬有關,擔心其服務在這段期每況愈下,甚至停止服務,故政府應該加強監管中巴,並製訂變措施準備接管其服務。黃氏又認為新專營權不應批予城巴,原因是其已自動獲批十多條巴士路線,再奪得88條路線便會做成壟斷;除此之外,城巴的發展速度過快,亦令外界擔心會否不勝負荷。[108][109] |
行政會議成員譚耀宗 | 希望新經營者妥善中巴員工的轉職安排,避免影響其就業機會和生計。[110] |
自由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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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張漢忠 | 表示中巴過往服務表現不理想,政府將專營權重新招標可以引入新競爭,對市民有利,相信新經營者能為市民提供良好的服務。[110] |
民建聯 |
發表聲明指他們早於1997年6月向運輸署建議將中巴專營權既有路線作公開招標,讓其他有意經營港島巴士服務的經營者作公平競爭,因此歡迎行政會議的決定。[110] |
港進聯[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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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立法會議員何鍾泰 | 表示政府終止中巴專營權是意料中事,指過往一直與其談判,要求改善服務水平、加強員工培訓以及更新車齡較高的巴士,惟一直未能達標;由於會在公開招標書訂明優先聘用中巴員工的條款,相信可以保障他們的就業機會,士氣亦應不受影響。更謂若九巴和城巴能中標承辦中巴專營路線,服務水平會有保障。[110] |
學者熊永達及林本利 | 同意政府不應將新路線批予城巴,而應引入更多競爭。熊氏認為當局可接收中巴的資產後再出售至新經營者,此舉能避免購置更多資產;而林氏則擔心優先聘用原有中巴員工難以執行,原因是聘用新員工後再培訓,成本會較聘用年資長和薪酬高的員工大幅降低。[108] |
南區臨時區議會黃震遐 | 特區政府作出的決定可以根治居民多年中巴服務欠佳的情况,並希望將來可加強對新經營者的監察,例如縮短專營權年期,以密切及嚴謹地留意巴士公司的服務質素,防止其水平下降時無法即時終止專營權。[111] |
身兼臨時立法會議員、交通事務委員會成員的袁武 | 表示中巴當時服務質素持續下降,雖然政府與其談判經年,要求採用具體措施改善服務,惟一直未有滿意的結果,故將88條巴士路線公開競投,以期由新經營者提供優質服務。他指中巴未能延續專營權,管理層可能在過渡期間放棄其責任,而員工因此擔心生計,以致情緒不穩定;故政府應在此期間加強監管,使港島能有正常的巴士服務。更謂政府應與新經營者合作,共同努力妥善解決他們的生計,不要在終止專營權時造成2,000多名員工失業。[112] |
同時,港島四個臨時區議會的交通運輸委員會亦歡迎政府有關決定,包括:
港島各臨時區議會交通運輸委員會所發表之意見[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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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香港商報》亦引述大眾對中巴專營權結束表示歡迎,其中曾受其罷駛困擾的南區居民認為當局應提早終止其專營權,引入其他巴士公司提供服務;鑑於港島區的獨特地勢,不少中巴路線亦會途經灣仔、銅鑼灣,居住灣仔的市民稱中巴班次嚴重不足,即使有5、6條路線亦需待20分鐘才能登車,故支持政府不延續中巴專營權。[114]
政府勒令重整24條路線[]
政府一向認為港島區巴士路線有重整空間,運輸署在考慮重整中巴路線網絡時有三個原則:
- 促進港島各區巴士服務良性競爭;
- 確保每個經營者有一個平衡及財政上可行的巴士網絡;
- 平衡每一個網絡內港島線及過海線比例,避免經營者過分側重可帶來盈利的過海路線。
基於以上原則,當局擬於中巴專營權屆滿後取消11條路線[89]。當中部分路線(指3字頭的晨早過海路線)只在繁忙時間行走,開辦目的為紓緩地鐵沿彌敦道一帶的擠塞;然而,隨地鐵東涌綫投入服務,預期該等路線的乘客量會下降[115]。另外13條路線中由於已有類似的服務,過海線300恢復由九巴獨營,餘下12條路線直接交予城巴經營,以便與旗下路線合併,同時配合發展策略和市民需求[93][98][92];運輸署強調,在這12條巴士線中,只有3條在中巴經營下錄得盈利。至於將中巴欲保留的5條重要巴士線直接交予城巴經營,而非透過公開競投挑選營辦商,主要是考慮提高整體巴士營運效率。經重組網絡後,城巴將有86條巴士線,而新經營者則營運88條,當局相信兩者能取得平衡,否認有關安排偏袒城巴。[116]
被政府勒令重整的24條路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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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路線 | 起訖點[117] | 備註 |
勒令直接停辦的11條路線 | ||
10A | 城市花園→中環(機利文街) 中環(機利文街)→北角碼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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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A | 天后地鐵站↔置富花園 | 路線取消當日,38線往北角方向改經香港仔總站 |
79 | 華貴邨↺香港仔 | |
302 | 慈雲山(北)→上環 | 最終獲得保留,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改由新巴與九巴聯營 2023年7月1日隨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與九巴聯營 |
303 | 耀安→上環 | 中巴專營權結束後城巴與九巴營辦相若走線的681P替代 |
305 | 美林→上環 | 最終獲得保留,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改由新巴與九巴聯營 2015年8月22日由經青沙公路及西區海底隧道之985線取代 |
336 | 梨木樹→上環 金鐘(東)→梨木樹 |
最終獲得保留,中巴專營權結束後取消由中巴營運之班次(即改由九巴獨營) 2014年6月16日由經西區海底隧道之936線取代 |
337 | 葵盛(東)→上環 中環(港澳碼頭)→葵盛(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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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4 | 灣仔碼頭↔華富(南) | 新巴最初有意接辦此路線,但遭運輸署反對;最後新巴開辦新線4X代替 |
721 | 中環(交易廣場)↔太古城 | 新巴720線增設往返太古城特別班次,2002年6月10日特別班次獲獨立編號720P |
A20 | 中環(交易廣場)↔啟德機場 | 1998年7月6日啟德機場關閉,中巴史上唯一機場路線亦同步停辦 |
改由九巴獨營的一條路線 | ||
300 | 太子地鐵站↔上環 | 1999年5月17日取消服務 |
轉交城巴營辦的12條路線 | ||
10 | 北角碼頭↔堅尼地城 | |
11A | 勵德邨↔灣仔碼頭 | 城巴重整兩條路線為新路線25A及25C,當中後者於2013年7月14日取消 |
25M | 灣仔(會展新翼)↺寶馬山 | |
80 | 小西灣↔中環(永和街) | 與城巴另一條小西灣特快路線8X重疊,結果柴灣老牌半直通路線80於中巴專營權結束後停辦;新巴同日開辦新路線8P取代部份服務 |
102 | 筲箕灣↔美孚 | 與九巴聯營 |
307 | 大埔中心↔上環 | 與九巴聯營,2002年12月28日提升至平日全日服務,2003年6月20日再提升至每天全日服務 |
537 | 置富花園↔金鐘(西) | 城巴重組路線為37X |
606 | 小西灣↔彩雲 | 與九巴聯營 |
619 | 中環(港澳碼頭)↔順利 | |
690 | 中環(港澳碼頭)↔康盛花園 | |
780 | 小西灣↔中環(永和街) | |
788 | 小西灣↔中環(永和街) | 同年10月19日提升為全日服務 |
註:城巴接辦以上中巴路線後,隨即提供全線空調服務,當中聯營線690之個別九巴班次仍有非空調巴士行走,直至2002年9月8日。
中巴88條路線公開競投[]
在行政會議宣佈不延續中巴專營權後,運輸局隨即刊登憲報號外,推出88條中巴路線以公開招標方式尋找新營辦商,新專營權為期五年。[118]
時任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分別於2月18日及2月21日兩度強調,將中巴88條巴士路線作公開競投之原因。
2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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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在早上出席香港電台節目《九十年代》回應聽眾指責政府將路線公開競投,如西環等部分地區,會偏幫城巴並造成區域性壟斷,以及前兩次均只批予中巴較短年期的專營權使其難以投資改善服務,導致不獲延續專營權是倉卒和魯莽的決定時,否認此說,表示政府在1997年10月展開談判,被投訴的主要原因是車齡較高;而城巴初時亦獲得可較短的專營權,也有意投資於車隊。同時不會貿然終止巴士公司的專營權,根據過往記錄,除非一間公司服務經營去到天怒人怨的地步,才會令專營權不獲延續,以往亦從未出現,故舉動是迫不得已而作出;但指出如果一間積極進取的巴士公司就算專營年期短,亦應積極作出投資和改善服務,以得到市民認同,令政府延續其專營權。[119][120][121][122][123] 羅氏其後強調重組網絡並不會出現壟斷情况,解釋是城巴當時巳有74條路線,再接辦中巴12條線後達86條,與將來的經營者會有88條路線,屬於平分春色、平均發展的局面;再加上有其他交通工具(如小巴、電車)競爭,故不存在壟斷。[119]。她又質疑假設一輛巴士可以行走18年,但是否須待17年後才願意投資改善車隊質素,並批出下一個17年的專營權。[121] 羅認為將中巴88條巴士路線之經營權作公開投標,時間雖然只有25天,以至較為倉促,但相信以香港人一向講求速度和拚搏精神而言,利用相關時間已有足夠讓投標者作出考慮,以提交申請標書競投;惟她強調有關經營巴士服務所需的資源均可在市場上籌集,並不代表新經營者錯過機會,反而獲優先行列,故此舉不會對有興趣積極參與經營巴士服務的競投者造成任何影響。[119][121][124][125]至於有建議將有關路線進一步分拆,她稱須慮及經營者的利潤及後勤支援,例如車廠、維修等,不適首百花齊放,只能有系統和健全的競爭。[119] 羅氏續稱指政府在收到投標書時,將會從四個方面作考慮,包括服務質素、過渡安排、本身經營能力(包括管理和財政能力),以及加強巴士行業的競爭性;縱然的確令既有經營者(即九巴及城巴)擁有經營巴士服務經驗的優勢,且對市場運作有一定認識,其他巴士公司亦未必難以競爭。惟署方考慮新的經營者時會以引入競爭作原則,故假設所有競投者條件相同,而入標者的條件若一致;同時當中如有一間屬九巴和城巴以外、沒有經驗的非公共巴士之新經營者,在評審時將獲優先考慮讓其經營,以符合相關要求,保持本港專營巴士公司之間的競爭性,避免出現壟斷局面。[120][122][119][126][127]更謂若競投公司屬新競爭力,在前三項分數完全相同時,政府於第四項給予額外之分數必定較高。[128][129] 當局於4月初公布招標結果,而中標者隨即在9月1日起便需投入服務,當中只有五個月時間進行籌備,她承認若中標者為新營辦商,要即時一下子在6個月內購買600輛巴士可能存有困難,故預計新營辦商需租用中巴的資產(包括車廠及車輛),政府屆時亦會在必要時提供協助;同時亦可購入相關設備,當局並不排除可因應新營辦商的要求,引用《公共巴士服務條例》代為徵用予其使用3年,確保巴士服務能順利過渡,而在這段時間自行添置設施,有關費用由新營辦商負責[124][119][126][125][122][128]。至於洽購則由兩間巴士公司自行處理。 對於有聽眾擔心中巴在餘下六個月內的服務質素進一步下降,她續指未能就續約達成共識感到遺憾,雖然不延續專營權,但相信有關決定不會有任何變動,同時不希望上述情況發生;原因是其作為一間有60多年悠久歷史的上市公司,政府有信心其董事局成員和管理層會以負責任的態度,在專營權結束前繼續履行條款責任,而員工會盡忠職守和堅守崗位,向市民提供滿意的服務,使他們相信其仍然是值得信賴,希望能與其平心靜氣地協商安排巴士服務順利交接。[120][121][123][126][130] 惟羅氏表示政府在1997年11月已就中巴專營權談判作出最壞打算,即其違反條款使港島巴士出現長時間潛在中斷服務危機時,會制訂接管應變計劃,確保服務不會中斷,亦會盡力使專營權延續。而過渡期間至專營權屆滿前一旦出現有關情况,如時間較短便調動其他巴士公司車輛或公共交通應付需求;如時間較長,且服務質素下降至不可接受水平時則可能即時取消專營權,並接既定的公平程序自行尋找巴士公司接管與巴士相關的資產,以及必要時要求中標公司按照招標文件的規定提前投入服務,以填保空缺,從而維持其質素。[120][127][121][122][123] 她稱政府亦可能會徵用中巴位於黃竹坑香葉道45號的車廠,是由於不再延續中巴專營權,而該車廠用地是港府與其於1970年代以私人協約方形式用市價批予中巴,故收回土地時須向中巴作出賠償。至於計算賠償額多少方面,她指可能會因地價變動而不允透露,有關地皮租約不超過3年。[127][128] 在新經營者的票價方面,認為其反映服務質素,相信市場會有調節,惟沒有承諾票價會與中巴相差多少。[125]同時原中巴 對於中巴員工的安排,她強調政府一直關注員工的利益,確保其就業機會,故在招標條件時已列明要求投標者優先錄用中巴員工,如願意承諾聘請會優先考慮,且達到要求便能增加中標機會,相信新經營者完全吸納司機;至於其後員工則由政府協助尋找工作。[119][122]對於有員工擔心被新經營者取錄不久後突然解僱,她沒有透露是否就此作出決定,只強調僱主不能無理解僱,而中巴員工是豐富經驗和資歷,只有不達標的員工才解僱;勸勉他們對自己有信心,指要在好的制度下才能發揮潛能,而服務在新管理方式下能得以改善。[119][127] 交通諮詢委員會主席鄭漢鈞表示,由於招標文件已列明各項對新的競投者之嚴格限制及要求,故中標者應能符合水准,提供良好的巴士服務質素,因此不擔心會重蹈中巴管理不善的覆轍。[127] |
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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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范椒芬向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解釋,決定把88條路線以整個網絡的形式而非分拆招標,乃鑑於港島區面積不大,如分開招標會影響巴士服務網絡盈利率、吸引力和投資回報;此外,如有太多巴士公司在港島區經營,在提供地點設置巴士站及車廠等土地資源分配的事宜上亦會出現問題,同時經營會有困難。雖然可能最多只有兩間巴士公司在港島區互相競爭,惟羅氏向議員保證,政府會密切監察新專營權公司的表現,確保其仍能提供高質素的服務。[131][132] 政府更強調,營辦巴士服務的經驗只是評審標書的準則之一,其他考慮因素包括投標者能否提供高質素巴士服務、運作效率、建議為中巴員工所作的安排,以及能否有效地維持巴士服務的良性競爭;再者,不能排除任何機構中標的可能性,除經營巴士公司的經驗外,當局亦會考慮投標者在商業管理方面的經驗,政府不應盲目因競爭而引入更多公司,最終犧牲服務質素,導致有「海軍鬥水兵」般的情况出現,因為其仍為最重要考慮。因此,新專營權公司不一定是既有的巴士公司。[131][133][134] 而運輸局局長吳榮奎稱對其無巴士服務經驗的投標者,因此當局在作審批決定時,會着重引述良性競爭,並平衡其是否有能力和經驗方面因素後,才決定最後中標者;吳氏稱新專利權雖只為期五年,惟巴士投資須有長遠願景,若做得有聲有色,一般均可自動獲得延續多幾十年,且在審批時當局亦會考慮到機構的籌措資金能力,故不擔心專營權年期短會增加加價壓力。[132][133][134]。 羅范椒芬又稱將薪酬和福利作為投標條件之一,中標者如非既有專營機構,則須以其時的市場招聘條件優先聘用中巴的在職前線員工。為保障中巴既有僱員的利益,所有投標者亦須建議若干措施,確保巴士服務順利過渡;故政府當局在評審投標者的標書時,會以維持員工士氣,以便巴士服務順利過渡為由,研究投標者向中巴員工提出的服務條件。她又指出,由於招標的服務網絡較中巴原有服務網絡小,故新營辦機構未必能夠全數吸納中巴的2,000名員工。然而,受影響員工將會根據法例獲發放退休金及或遣散費,並去信中巴員工解釋所享有的權益,勞工處亦十分樂意提供協助[135]。從當時巴士業的職位空缺情況來看,中巴一些對公共交通系統富經驗的員工,應可由其他巴士公司吸納。其中一個有意投標的集團已公開表示,若其開辦的巴士服務未能吸納中巴全部員工,會考慮安排其餘員工在該集團旗下其他公司工作。而城巴已答應在其位於愛秩序灣的車廠於1998年年中啟用時,吸納中巴的維修人員。 政府當局指出,從城巴在1993年接管港島區26條巴士路線的經驗可見,即使有需要購置新巴士,亦不一定會使票價上升,因為購置巴士所需的成本可透過提高運作效率予以抵銷;長遠而言,巴士公司添置新巴士後,甚至可省回部分維修保養費用。至於把更換巴士的車齡界限定為18年理據何在,羅氏解釋車齡滿17年的巴士須進行全面大修,當中涉及龐大成本,且會造成環境污染,同時新車維修費較低,故更換巴士會較具成本效益,認為成本不可由乘客承擔[134][136]。她回應一位議員時表示,在兩年內更換中巴所有殘舊巴士的規定,較中巴以往須在3年內更換巴士的規定更為嚴格;其後進一步表示由於平均車齡會隨車隊的車齡狀況出現變化,因此,與平均車齡比較,車齡上限更能反映車隊質素。 她又謂當局批出年期長的專營權,在控制服務質素方面可能會有困難,是鑑於營辦巴士服務涉及鉅額投資,專營權的年期必須較長,才能吸引投資者;當局會密切監察新專營機構,確保其提供優質服務,更何況專營機構所提供的服務如未能達到所需標準,其專營權可在期滿前被終止。 而吳榮奎更向議員保證,投標者須因應建議的服務水平及質素,提出招標路線的收費建議;當局在評估日後巴士加價的需要時,會考慮投標者願意作出多少投資。此外,巴士日後加價也須經當局批准,考慮因素包括服務質素及市民的接受程度;他強調,當局對有潛質成為專營機構的投標者進行評審時,投標者能否提供物有所值的優質服務,是最重要的考慮因素。 無論對中巴的股東或員工而言,繼續維持有效服務是最有利,原因其在移交資產予新經營者時可藉此變賣套現,員工若在未來數月內未能盡忠職守,亦可能失去遣散費及公積金。此外,當局會派員到各區視察。更謂一切以服務質素作第一,故希望有旗鼓的營辦商(包括城巴)作出公平競爭[133] |
政府除了協助新專營權公司臨時接管中巴資產外,亦會撥出兩幅位於柴灣合共約2萬平方米的土地予其興建車廠與維修工場。當局有計劃在中巴專營權結束後,即時收回位於黃竹坑香葉道以私人協約方式批予中巴作車廠用途的土地,並以一年的短期租約租予新專營權公司使用;至於一年後會否再續約,則要視乎有關公司的車廠發展計劃而定。
《明報》透過電腦音頻互動系統訪問1156名市民,有707人(61.2%)表示贊成政府此舉,而批出巴士專營權方面,有699人(60.5%)認為是服務質素,其次是收費標準(183人/15.8%)、路線安排(114人/9.9%)和其他方面(78人/6.7%)。[137]
另一邊廂,多間有意投標的機構得悉港島88條巴士路線作公開招標後,紛紛索取招標文件,計有:
索取招標文件的機構 | 機構的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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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巴 | 於2月17日深夜發出聲明,表示要詳細研究公開競投的細節後,在適當時間才決定是否參與。對於政府公開與中巴談判專營權過程時談及破裂之原因不予置評,又不會猜測當中之原因。[138][139]並強調在1997年6月30日為止的經審核帳目顯示,集團屬於巴士業務的淨資產僅佔集團淨資產之7.4%,而由巴士業務所產生的營業利潤僅佔集團該年度營業利潤的5.8%。更謂將藉此契機集中發展非巴士業務。 |
九巴 | 公關部高級助理經理陳碧燕稱專長是巴士服務,在經營上已有60多年經驗,一直以服務乘客為目標,如有新路線可供投標,便對此採取積極態度,故對中巴88條路線公開競投非常有興趣及會考慮,原因是一直非常留意拓展巴士服務網絡的契機;惟由於政府當時才剛宣布將該組作公開競投,而標書細節及其他內容不明,如在這時候表達對哪一條路線有興趣便言之尚早,因此會與運輸署接觸,作詳細研究和了解條款後,再確實決定是否參與競投,以釐訂具體發展計劃及租用中巴廠房和設施,而競投並不會影響既有巴士服務和乘客。[140][138][139][141][142][143]對於一旦九巴中標額外經營88條巴士路線後是否有足夠資源,續稱當時言之尚早;惟在車隊和人力資源作巨額投資,同時政府要求使用新巴士時,便需要有足夠時間準備,更謂若投得有關路線後必定有能力提供服務。[140][139][144]更謂會根據過往聘請空缺之方法來優先聘用中巴員工,並歡迎有經驗和合適學歷之人士面試,同時不會特別針對應徵者是否為中巴員工而影響決定。[138] |
城巴 | |
冠忠 | 表示對中巴路線有興趣[142];由於負責人不在香港,故此沒有回應。[140]發言人其後表示由1948年已開始經營非專營巴士服務,而且前大嶼山巴士公司亦是旗下的附屬公司,整個集團擁有逾1000輛巴士(包括在內地營運的巴士),承諾一旦中標便願意接收中巴員工。[146] |
新世界發展 | 董事總經理鄭家純於2月19日承諾,若成功投得中巴專營權,將按行內具競爭力的條件續用中巴原有全體員工;他指出新世界創建從事服務性業務,即使巴士業務不能吸納所有員工,集團亦會安排所餘的人員轉職旗下公司的其他業務崗位。政府審視港島區新巴士經營者時,其中一項考慮因素是如何接收中巴員工;新世界表示會全單接收;然而其沒有從事巴士服務經驗,有關方面亦不容易與城巴、九巴及冠忠作競爭。對於新世界缺乏運作巴士服務經驗的情況下競爭,鄭氏解釋因看好香港前途有信心和巴士業務的前景,並考慮當局未來五年會投資接近2000億元發展基建和道路網絡,因此發展公共交通應該有可為,認為雖然巴士是較專門的服務性行業,且當時不是一項吸引的投資;惟附屬公司新世界創建以雄厚的財務實力,以及企業管理基本與其他服務性行業相同,並具物業管理、保安等服務性業務經驗,且會起相輔相承作用,從而在有關行業的經驗管理巴士服務,有能力辦好公司為大眾提供優質服務,以作出改善、拓展業務,而票價亦可以保持競爭力,令公共運輸系統注入新動力。然而,為彌補經驗的不足,新世界不排除會考慮和三間有相關方面的外國巴士公司商討合作參與投標之可行性,但具形式尚未確定,不排除聘請專業海外專材管理,亦有可能透過股份合作或者對方僅以技術顧問的角色協助,且沒有與本地巴士公司商討合作,他相信公司有足夠能力經營巴士服務。[146][147][148][149][150]而《香港商報》引述消息人士,指新世界早於1997年8月已表明計劃分拆有關服務性業務上市,是次注入巴士業務仍為此舉鋪路,他續指新世界會夥伴外資和香港公司各一名合組財團競投;前者是提供有關技術,而後者則具備經營的業內公司,新世界在財團中的比例佔最大。[151]
鄭家純透露會估計15至20億總投資購置巴士、興建廠房、更新設備及營運系統,當中購買新巴士的開支將佔絕大部分,以提供現代化的巴士服務,惟因尚未入標而沒有透露新巴士數目,同時初期暫時租用中巴;當時新世界發展可動用資金達70億元,業界認為雄厚的財力將是其致勝的另一優勢。他強調若取得專營權,必定盡量聘請中巴所有員工,若巴士業務未能吸納他們或者沒有興趣在巴士車廠工作,亦可安排於集團旗下公司工作;過去員工罷工是不滿中巴,一旦新僱主管理得宜,員工會安記守份。另外若能成功將巴士業務注入公司新世界創建,其市值亦會倍增,方便日後分拆上市。[147][152][153] 鄭氏指九巴、城巴的邊際利潤較中巴佳,顯示過往的運作可能出現問題,如架構重疊,承認若以其當時巴士業務的回報率不算吸引,惟深信新世界可以透過引入集團方式,改善該業務的管理和服務,令經營成本下降和提高邊際利潤,更指巴士業務有助發展潛力和提高形象。他再以新鴻基為首的財團競投屯門內河碼頭為例,雖然標價較對手高,然而仍未奪標,其亦頗為不滿;惟有信心競投巴士專營權;認為有關事件屬於特別情況,主要原因是財團與政府之間的溝通上問題,但競投巴士專營權的情況則會相反[148][150]。更謂新世界於1997年11月得悉中巴再次發生罷工,並與政府就延續專營權進行談判時,開始萌生經營巴士業務的想法,已致函政府表示有意接辦其路線,惟當時尚未具備接觸官員。[152][153][150] |
中信泰富旗下的大昌行 | 行政總裁李松興表示,會與冠忠巴士合組公司競投中巴旗下88條路線的新專營權,中信與冠忠各佔70%及30%股權,惟沒有透露是次計劃預計動用的投資額,僅稱集團已衡量本身財政能力才作出此舉,未來合資公司將主要集中巴士業務,無意拓展其他業務。[151]
他指出拍夥冠忠是大昌行向來以銷售巴士,其更是主要巴士供應商,因此有合作關係;雖然在巴士數目及司機的人數上,聯營公司皆不及既有經營者城巴,但其在選購巴士車種及維修技術上則擁有優勢,更承認接收中巴員工是其中一個經營條件,估計培訓及管理是日後發展的一個重點所在。李松興續稱這是於1997年展開商討一系列合作的其中之一,基於其為已有入口巴士業務,且是香港最大汽車分銷商,業務包括分銷汽車及其配件,以及提供售後維修服務,具備豐富經驗和領導地位;而冠忠巴士則具多年經營巴士業務經驗和最大的非專營巴士公司,相信若兩者合作而投得中巴路線,絕對能為乘客提供可靠、高質素服務,更有信心可以提高專營巴士服務的良性競爭,符合政府要求。雖然巴士和司機數目確不及城巴,但其更重視巴士的安全和司機駕駛的方法。[147][153][154][145][152]據《成報》指中巴與中信泰富有交往,故冠忠的表態即時成為大熱門,原因是政府一向不將既有經營者過度擴充,或者巴士公司造成壟斷的局面。[152] 同時稱一旦中標88條巴士路線,整項計劃的投資額至少以10億計,包括興建車廠及購置巴士,惟政府規定新經營者由9月1日起須接辦,當時距離僅有半年,時間上並不足夠,故相信初期需要租用中巴部分資產,例如廠房和較新的巴士[152];更謂有關詳情由於仍處於草擬階段,需要2至3星期研究,故能披露才構思細則。[145] |
粵海投資旗下的廣東旅遊 | 董事總經理許浩明向《信報》表示,對其參與競投的説法無可奉告。該報亦引述市場消息指粵海投資早年已參與香港公用事業的計劃,曾入股城巴1%的股份,惟在城巴上市前售出。[154] |
冠忠巴士子公司泰豐遊覽車 | 《信報》指其領取標書後只會作參考,無意參與競投。[155] |
英國的主要車廠丹尼士(Dennis) | 公司負責人表示,標書內資料可助他們了解日後客戶購買巴士的情況。[156] |
辰達永安 | 副主席陳若磐表示有索取申請表,研究標書內容,未決定是否落實競投;續指雖然公司以旅遊業務為主,惟擁有約200輛旅遊巴士作經營本地旅遊團之用,在這方面有一定經驗及專材。[157] |
香港電車有限公司 | 總經理易志明2月20日向記者表示,領取標書純粹作了解,不會入標競投。他表示其公司一向有經營公共交通服務,而有關的招標項目如此大型亦屬罕見,對於新發展機會自然感興趣,故他們自然很有興趣索取標書,從而了解當中政府對巴士服務要求的細節,在日後當新發展區巴士服務採公開招標競投時,有助公司考慮是否可以參與。他說至於是次政府公開招標,就算有興趣,亦受到時間所限,相信入標競投的機會甚微。易志明欣賞巴士生意在香港大有可為,可說是一盤十分好的生意,故他們不排除日後會作出這方面的投資,包括經營新市鎮巴士服務以及其他有利的公共事業,他們都會逐一研究。[156][158] |
時任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亦召開記者會,呼籲中巴管理層與政府充分合作,確保巴士服務不會中斷。她指作出此舉是希望透過競爭,引進一個有決心和誠意的營辦商,有能力為市民提供優質良好的巴士服務,以當時索取標者的財團言而,外界對競投有濃厚興趣。相信會協助新營辦商會盡快引入一個好巴士服務,加上中巴員工的合作,服務能夠在9月1日順利運作。[152][159]又稱當局非常了解他們的憂慮,故會在標書內清楚列明新經營者需要聘用其條款。
報章引述理工大學商業學系助理教授林本利批評當局將中巴88條巴士線一整套的批出,令大公司佔優勢,他指出巴士業務其實不是具有規模便愈有經濟效益,又指若由城巴取代中巴位置,恐會重蹈中巴的覆轍;假如由九巴取得專營權,一旦九巴爆發工潮,全港交通將陷於癱瘓,因此,他始終認為在考慮引入競爭、防止壟斷、罷工等因素下,當局應考慮由兩至三間巴士公司接管中巴的巴士線。[160]
到1998年3月13日截標當日,政府共接獲6份標書,計有:[161]
入標財團 | 財團的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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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遭當局拒絕延續專營權的中巴,與一直渴望進軍香港專營巴士業務的英國巴士公司Stagecoach Holdings plc合組「Affluent Dragon Island Limited」 | 中巴表示參與是次投標,惟拒絶評論內容及透露是否與其他公司合夥投標。而必達巴士在港分公司之劉性執行董事向傳媒表示,位於英國的總公司亦派員來港與中巴商討合作事宜。[162]據報章指中巴斥資逾百萬元應付是次投標,並要求必達巴士派員人來港負責投標工作,在標者中除了提出以新巴士改善服務外,更建議聘用前城巴工程部主管出任維修工作[163];而雙方各佔一半權益,一旦中標後日常運作將改由Stagecoach負責;相關財團更承諾在1999年底前購置340輛新巴士,其中200輛更可在年底投入服務。[164]《香港商報》其後引述政府消息人士透露中巴與必達巴士合作是除了改善形象外,主要在乎其新巴士訂單,原因是可以將之轉讓給中巴,使能符合政府在三年內更換全數舊巴士的要求。[163] |
大昌貿易行與嶼巴母公司冠忠巴士集團合組「香港公共巴士有限公司」(Hong Kong Public Bus Company Limited) | 身兼中信泰富副董事總經理的大昌貿易行行政總裁李松興向傳媒表示,指大昌行與冠忠巴士的組合,使有關改善服務的建議完全符合甚至超越標者要求,相信有關業務可以一帶來相當合理的回報,更可獲大昌行配備汽車零件、豐富良好車輛修維設施及冠忠營運巴士之經驗,從而達至相輔相成之效果,因此安全可靠是其重要賣點之一。李續稱相關實力對其接辦中巴專營權極有信心,惟指由於時間倉促,故一旦中標後要求接辦時需接收其車隊、車廠及聘用員工,車隊其後會陸續取締。又謂公司認為經營巴士是一門較佳的生意,原因是巴士服務需求穩定,屬於必需品,收入穩定。[165][163][164][166] |
城巴集團夥拍長江基建集團、香港中旅國際投資和北海集團,合組「香港聯合巴士有限公司」(Hong Kong United Bus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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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巴士控股與招商局國際和丸紅株式會社合組的聯營公司「新香港巴士有限公司」(New Hong Kong Bus Company Limited) | 九巴公關經理陳碧燕向《星島日報》表示,九巴已入標競投88條中巴路線,惟拒絕評論一旦九巴取得專營權後會否出現九巴壟斷港港、九龍、新界專利公共巴士服務的局面,重申公司希望藉是次投標拓展業務。又稱難以估計是次中標的機會有多大。被問到九巴當時擁有的車隊數目,能否應付新專營權的需求時,陳以此屬標書內容為由不肯作答。[176] |
新加坡得高企業(DelGro Corporation)、新加坡政府投資(創業投資,Government of Singapore Investment Corporation)、香港興業國際集團及雅高巴士服務組成「躍陞有限公司」(Jumbo March Limited) | 雅高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常務董事楊偉雄向傳媒表示,擁有經營巴士服務達17年之經驗,主要在香港營辦10條屋邨巴士路線,亦在南京經營公共汽車,必定對中標經營中巴專營巴士網絡甚有信心。他續稱預計整項投資總值超過十億元以及沿用中巴當時一些車齡較低的車隊,而公司方面亦會盡量優先接收中巴的前線員工,工作條件將較當時為佳;至於中巴的文職人員,公司將盡可能吸納,惟必須進行人事調動。同時亦會陸續購置500至600輛新巴士;然而楊氏承認公司要在短時間內購買新巴士存在一定困難,故希望政府能協助其向外租車。[176][165][168][163]執行董事王煥生其後向《東方日報》透露今次是夥拍三間其他公司一起入標,其中雅高巴士所佔股份並非最高。[171] |
從無營辦香港巴士服務經驗的新世界創建與英國第一集團(FirstBus Investments Limited)合股組成的「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New World First Bus Services Limited) | 新創建母公司新世界發展董事總經理鄭家純向傳媒表示,新世界第一巴士將投資二十億元發展業務;鄭氏和第一集團行政總裁洛克黑德(Moir Lockhead)續指第一集團是英國一間巴士公司營辦商,藉着新世界的實力及其經營巴士業務的豐富經驗,有實力奪得中巴路線專營權,一旦中標他們更可以給香港引入一些新科技及管理經驗。[163][166]。據《香港商報》指第一集團是英國具規模的集體運輸機構,除了擁有大型巴士車隊外,更經營鐵路及飛機業務,且在引入新科技上十分成功,新世界因此與其合作,鄭家純亦特意前往英國商討合作細節。[163] |
政府列出的88條可供競投路線[]
政府原計劃全數取消的非常規路線[]
據報政府擬於中巴專營權結束當天全數取消共13條非常規路線[89],但當時中巴營運的非常規路線事實上不止13條。最終新巴專營權生效後,這些路線絕大多數都有至少一次營辦紀錄。
政府公佈將取消的前中巴非常規路線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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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路線 | 起訖點[117] | 備註 |
15A | 筲箕灣↔山頂 | 新巴於1998年10月28日起接辦此路線,2013年10月13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15M | 金鐘(東)↔山頂 | 新巴於1998年10月28日接辦此路線,當天是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15X | 中環(交易廣場)↔山頂 | 新巴於1998年10月5日起接辦此線,2004年1月23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178] |
86 | 柴灣(東)↔銅鑼灣(維園花市) | 已經取消。[179] |
260X | 中環(交易廣場)↔淺水灣 | 新巴於1999年6月18日接辦此路線,當天為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304 | 華富(南)↔銅鑼灣(維園花市) | 新巴於1999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2年2月12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308 | 小西灣↔銅鑼灣(維園花市) | 新巴於1999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2年2月12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347 | 中環(渡輪碼頭)↺香港仔 | 城巴於1998年10月25日起接辦此路線,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388 | 柴灣地鐵站↺柴灣墳場 | 新巴於1998年10月28日起接辦此路線;2023年10月7日因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營辦,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389 | 筲箕灣↺柴灣墳場 | 新巴於1998年10月28日起接辦此路線;2023年10月15日因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營辦,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392 | 海怡半島↔銅鑼灣(維園花市) | 此路線於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未曾提供服務。 |
N2 | 中環(港澳碼頭)↔筲箕灣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2年1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4 | 華富(南)↔中環(渡輪碼頭) | 新巴於1999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0年1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9 | 筲箕灣↔石澳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9S,2020年10月2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10 | 堅尼地城↔北角碼頭 | 城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2010年2月14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15 | 中環(交易廣場)↔山頂 | 新巴於1998年10月4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15S,2016年1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23 | 北角碼頭↔蒲飛路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23S,2014年1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25 | 銅鑼灣↔勵德邨 | 此路線於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未曾提供服務。 |
N38 | 置富花園↔北角碼頭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38S;2024年1月1日因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營辦,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N38A | 置富花園↔天后地鐵站 | 此路線於中巴專營權結束後未曾提供服務。 |
N111 | 彩虹↔銅鑼灣(興發街) | 新巴於1999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並與九巴聯營,2002年2月12日九龍區總站遷往慈雲山(中)並改稱N116;後者於2024年2月10日因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及九巴聯營,至今仍有提供服務。 |
N112 | 太子地鐵站↔銅鑼灣(興發街) | 新巴於1998年2月16日起接辦此路線並與九巴聯營,2012年1月23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590 | 海怡半島↔中環(交易廣場)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後來改稱590S,2016年12月25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595 | 海怡半島↺香港仔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3年2月1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N970 | 香港仔↔蘇屋 | 新巴於1998年10月6日起接辦此路線,2009年10月4日最後一次提供服務。 |
新巴獲批專營權[]
由運輸署副署長擔任主席,運輸局、經濟事務局、運輸署、勞工處、律政司和廉政公署均有代表參與的政府跨部門投標評審委員會,對六份標書進行評審。評核內容包括建議巴士服務的水平、質素、票價;投標者就確保巴士服務能夠順利過渡所提出建議的質素,包括就僱用中巴員工而提出的建議;投標者的實力;為了促進競爭,於中巴專營權屆滿時沒有在香港經營專營巴士服務的投標者可獲加分。
1998年3月31日,行政會議通過把59條港島巴士線及29條過海隧道巴士線、合共88條巴士線的專營權,交予由新世界集團與英國第一集團合股組成的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專營權由同年9月1日起,至2003年7月31日。據報章指新專營權的結束時間不在八月底,是配合暑假和避免於往後9月1日出現專營權交接的情況,只屬技術性轉變。[180][181]
運輸局局長吳榮奎,聯同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和副署長陳阮德徽隨即召開記者會宣布有關消息,包括:
吳榮奎發表之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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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榮奎指出,新世界在標書中承諾會聘用所有中巴原有員工,以確保巴士服務能夠順利過渡;他又稱會將中巴員工編配到巴士服務行列,惟由於新世界會營運一個較中巴為小、僅88條巴士路線的網絡,故餘下的員工可能不獲編配到有關行列,一旦未能全數接收,會被編配到公司內其他工作,或者新世界旗下的集團或機構任職,以確保他們的就業。同時與中巴接觸,為員工轉職作好準備,並與中巴工會會面。[182][183][184][185][186] 他又指出,與新世界發展合夥的第一集團,是英國最大規模的巴士公司,在英國巴士市場佔有率達22%;並稱新世界有別於某些入標機構,其在香港發展有長久的歷史,儘管沒有參與巴士服務經驗,惟了解香港的情况和一間基礎良好的公司,且會聘用所有具備管理車隊和提供豐富巴士服務經驗之中巴員工及管理層人員,以確保巴士服務能順利渡過和提供無間斷服務;同時更承諾斥鉅資投放於巴士業務,為大眾提供優質而票價合理的巴士服務。政府相信新世界發展可以汲取夥伴所提供的豐富營運巴士經驗、專才,從而獲得技術協助以處理過渡安排,為取得專營權提供優勢;定必能革新本港巴士服務,提供優質服務。吳氏續稱新世界第一巴士能夠在6間入標競投的財團脱穎而出,除了是完全符合招標規定的四項準則外,其不論在組織、財力、提供服務、票價釐定水平以至如何保障中巴員工過渡等,整體上均優於其餘5份標書的建議,其他落標的巴士公司均不能保證實行;且標書取得最高分數,評審委員會因而建議把新專營權批予該公司,而行政會議亦同意上述建議。[180][181][182][183][184][186][187][188][189] 吳氏總結時稱是次競投反應甚佳,擴闊甄選範圍,使當局從中挑選合適的營辦商經營88條巴士路線;續續指以公開投標方式批出新專營權給新世界,可促進港島區巴士服務的競爭,乘客亦因而受惠,以合理的票價享受到更佳的服務。並相信透過公開競投將專營權交予新世界,使港島區巴士服務得以維持競爭;稱從其標書看見對經營的熱誠和創意。又謂其積極的籌備工作和適當的過渡安排,必能於9月1日為市民提供優質的巴士服務。[180] 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將獲標通知書交予新巴時,讚揚其標書的建議「有創意、遠見及社會服務責任感」,並相信在未來的5年專營權內能提供優質良好巴士服務,且樂意與其合作。此外,羅氏續指新巴並非沒有營運經驗,原因是有不少員工具備香港巴士運作的經驗;而第一巴士在香港一向有聘用員工,且具5年實地運作經驗,其中營運總監施偉廉更參與城巴接辦中巴路線的創立工作,她相信對香港市場甚至巴士公司的營運有一定程度的認識,因此再次接收中巴路線是駕輕就熟,故不擔心缺乏經驗的問題。[181][183][184][188][190][191] 親身到運輸署領取中標通知書的新世界主席鄭家純相信新巴能將巴士服務帶入新紀元,並致力做好服務,更承諾有信心為市民提供舒適而廉價的巴士服務。[183][190]新巴計劃為巴士業務投資20億元,推行一系列措施改善以巴士運作及乘客設施,包括在專營權期內購置500輛全新低地台巴士,所有新巴士已裝配溫度調控通風系統、方便傷殘人士的設施、對講機、八達通收費器、廣播設備、資訊展示系統及車速顯示器,並改善既有巴士站、巴士站上蓋以及在巴士總站安裝較完善的資訊展示設備。此外亦設立乘客聯絡小組。與此同時,新巴承諾在兩年內淘汰所有車齡逾17年的巴士,並在位於柴灣卸貨區一幅由政府批出之地皮興建新巴士車廠[184]及每年設置100個新巴士站上蓋;雖然將推行多項改善措施,新巴亦承諾至少會在新專營權生效首年內不作票價調整。 |
此外,英國第一集團亦向新巴提供支援,包括:
- 改善巴士服務的信賴程度,包括提供足夠巴士以維持正常班次;
- 提高巴士的安全程度,使意外率減低;
- 引進英國的司機訓練課程,確保司機懂得防衛駕駛技術(Defensive driving),在乘客坐下後才開出,有禮貌及整齊的外表;
- 引入顧客第一計劃,定期收集乘客的滿意程度。
同時提供兩階段的支援,分別為「營運前及開始操作階段」及「營運階段」:
- 營運前及開始操作階段:英國第一集團會協助新世界發展籌備計劃、員工訓練、營運發展指南,以及就車廠及維修設備提供意見;
- 營運階段:會臨時調派全職專業人員到新世界發展,負責指導巴士營運及招聘員工。[192]
交接經過[]
新巴投得88條路線專營權後,旋即與中巴展開談判,商討各項交接安排。其中最受大眾矚目的,包括中巴旗下710輛巴士、柴灣車廠、所有車長以至車廠員工,如何暢順地移交到新巴手上。
1998年6月13日,新巴董事總經理許雄接受電台訪問時,表示新巴在年底內購進240部全新巴士,由於9月新巴投入運作後會將部分中巴舊車更換為恆溫新車,且屆時提供僅有60多部巴士行走,為避免造成混亂,故需向中巴購買巴士或向外國巴士公司借巴士營運他們雖承諾一年內不調價,但是更換後的恆溫巴士卻要調整為與其他路線相應的新價格。[193]
7月22日,立法會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5(3)(b)條,通過授予新巴在《1998年路綫表(新世界第一巴士有限公司)令》中88條路線的專營權,成為首個生效的新巴路線表令。[194]
運輸署聯同新巴於8月22日舉行記者會,署長羅范椒芬表示中巴與新巴就有關過渡安排的磋商,進展良好,並已達成多項協議:[195]
- 中巴於8月14日召開股東特別大會,通過以3億3,500萬元出售710部巴士,以及三個車廠的相關機械和器材予新巴;[196]
- 710部巴士的資料呈交予運輸署,以配合簽發予新世界第一巴士有關的車輛牌照,車輛過戶將於9月1日起生效;
- 中巴同意由9月1日起出租柴灣車廠予新巴,為期三年,亦允許新巴於9月1日02:00進入柴灣車廠;
- 中巴與新巴原則上同意由8月31日早上開始,陸續進行移交巴士及與巴士運作有關的資產的工作;
- 新巴已聘用1,100名中巴車長及580名車廠員工;
- 中巴原則上同意出售全數巴士站牌、上蓋及站長室予新巴;
- 9月1日午夜的巴士服務,雙方原則上同意下列安排:[197]
新巴亦於同日18:00派出數名工程人員進入柴灣車廠,遂步驗收向中巴購入的710部巴士;而於8月19日早上在地政總署及運輸署陪同下,檢驗向中巴購入的器材和機械。[198]
同時新巴為防中巴巴士有延誤及入油出現問題,而制定應變措施,包括將巴士駛往杏花邨創富道車廠或街邊入油以及要求所有已轉職的員工較平常提前兩小時到達工作崗位。[199]
至於新巴訂購的新巴士,截至8月31日已有51輛能夠即時投入服務,包括19輛12米丹尼士三叉戟(1001-1019),以及32輛丹尼士飛鏢(2001-2015、2017-2033)。雖然在移交的首日新巴未能有足夠巴士投入服務而影響清晨巴士服務出現機會不大,但當局已作好後備安排,在有需要時調動其他公共交通營辦商,包括九巴、城巴、九廣鐵路及公共巴士同業聯會的車隊,令對市民的影響減至最低。
- 新巴會調動其可徵用的車輛,維持最低限度的巴士服務;
- 倘若車輛有嚴重短缺,九巴會臨時負責營運部分或全部與新巴聯營的24條過海隧道路線;而公共巴士同業聯會及九廣鐵路會提供超過100輛巴士去配合新巴的車隊;
- 城巴會加強港島線的服務,特別是學校區和遠離地鐵港島綫的地方;
- 地鐵與電車會適當地加強服務。
此外,一位運輸署前主任在半月前,以口頭通知港島各小巴營辦商於接辦88條路線當日加強服務,以紓緩交通。[200]
中巴最後一日[]
1998年8月31日為中巴專營權的最後一日,中巴在報章上刊登啟事,表示9月1日起將不會向各位市民提供專營巴士服務,又向乘客六十多年來的支持致以謝意,指能夠在過去超過半個世紀為香港這個獨特的城市及獨特的運輸要求服務而感到自豪,並寄望新的專營權經營者能保持其傳統精神,為全港市民提供不負眾望的服務。[201]中巴也安排不轉職至新巴的前線員工最後一日不用上班。[202]
同日早上,中巴罕有地採取合作態度,准許新巴派出油車,前往柴灣、黃竹坑及堅尼地城3個仍由中巴管理的車廠,為油缸注入12萬公升的燃油。傍晚6時許,中巴亦信守承諾,為710輛回廠巴士如常入油、加水及作簡單檢查,並貼上黃色標誌以避免混淆;同時為巴士注入燃油以便交予新巴[203]。中巴監理顏潔齡如常到柴灣車廠上班,並在傍晚親自監督巴士回廠卸下錢箱;為防銀房機密洩露,中巴把最後一日的錢箱工作外判,並聘用一批解款員以收集巴士上的錢箱,將集合的營業額運上解款車。[204][205]
夜間,新巴派出5名(另一說法為4名[206])員工到筲箕灣巴士總站為停泊該處的中巴巴士的車門上角、車廂內以及車身中間共七處貼上新巴標誌和標語。此外亦有數名員工清潔及檢查巴士。[207]
晚上11時45分,新巴企業傳訊總經理關則輝到達黃竹坑車廠外,並於9月1日00:00進入車廠,見證中巴代表顏潔玲丈夫簽署文件,把黃竹坑車廠交還政府[208][209];然後在00:05由署理總產業測量師李建毅(另一説法為地政專員[210])與董事總經理助理李偉庭簽署交接文件,將車廠交予新巴[211][210]。新巴於十分鐘後在黃竹坑車廠門外進行接收儀式,李偉庭從地政總署代表手上接過一份已簽署的法律文件,象徵新巴正式接收該車廠。關則輝、黃志釗與營運總經理蔡柏榮於04:00進入柴灣車廠,由於三人曾在中巴任職和有人不滿他們協助新巴,故一度被中巴拒諸門外[204][212]。此外,據報新巴亦接收堅尼地城車廠。
基於保險責任問題,中巴臨時決定拒絕於9月1日午夜繼續營運共20條路線直至尾班車期間的班次,運輸署指出中巴此舉並無違反專營權條款,並表示新巴已經準備提早交接[213][214][215][216]。新巴與運輸署召開緊急會議後,決定派出僅有的數十輛新巴士,即時接辦在9月1日凌晨零時後仍有服務的路線,但由於巴士數量不足,班次被迫削減,而4條與九巴聯營的過海隧道路線,則交由九巴提供服務[204];其後新巴於午夜派出18輛新巴士,行走5條路線通宵巴士路線。[217]
臨近午夜,中巴各路線的尾班車亦陸續在晚上11時59分開出,而在9月1日00:05於柴灣地鐵站開出的84M線成為中巴最後一班車,由利蘭珍寶(LF105/BL482)負責,並於00:25抵達小西灣邨巴士總站。[218][219]
凌晨二時,新巴董事總經理許雄和數十名官方人員進入柴灣車廠,並簽署為三年的租約,象徵中巴時代正式結束。[220]
新巴頭班車[]
踏入9月1日凌晨,N8線00:15由小西灣開出的頭班車,成為新巴官方首班開出的巴士,用車為新巴首輛領牌的巴士丹尼士三叉戟12米(1001/HU8370)。負責駕駛這趟甚具歷史意義班次的車長張雪表示心情緊張,他接過總經理許雄派發的50元開工利是後,提早於約00:10出發。車上乘客於巴士開出時鼓掌歡呼,並向車外冒雨到場觀看和拍攝新巴首航的市民、到場採訪的傳媒揮手;由於乘客眾多,新巴亦派出多一輛巴士接載乘客。[212]
許雄對首班新巴能夠客滿並順利開出感到非常鼓舞,又指為免在站乘客久候,決定提早5分鐘開出首班車。而同場穿上一身紅裝的時任運輸署署長羅范椒芬表示,很高興中巴能與新巴充分合作和順利交接。[207][219]
至於新巴實際上在9月1日開出的首班巴士,是84M線在同一總站開出的00:10班次,由丹尼士飛鏢單層巴士(2023/HV7858)負責。
新巴營運首日為開學日,運輸署緊急事故交通協調中心曾經啟動以應付突發狀況。運輸署及新巴於中午表示,當日早上運作大致正常,巴士大致上可以準時開出,唯交接後不久,一輛無載客丹尼士飛鏢(2006/HV5087)在杏花邨停車場與一輛運油車相撞,無人受傷,為新巴運作以來首宗交通意外。[221]
新巴及城巴於中巴專營權結束當日開辦的新路線[]
新巴及城巴於中巴專營權結束當日開辦的新路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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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公司 | 巴士路線 | 起訖點[117] | 備註 | |
新巴 | 4X | 華富(南)→灣仔碼頭 | 代替504線,已於2001年5月20日取消服務 | |
8P | 小西灣↔灣仔碼頭 | 代替80線部分路段,已於2023年7月1日隨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改由城巴營辦 | ||
城巴 | 25A | 灣仔(會展新翼)↺寶馬山 | 提早於1998年8月16日開辦,代替11A及25M兩線 | |
25C | 灣仔(會展新翼)↺寶馬山 | 提早於1998年8月16日開辦,代替11A及25M兩線, 已於2013年7月14日取消服務 | ||
37X | 置富花園↺金鐘(東) | 提早於1998年8月24日開辦,代替537線 | ||
新巴 | M21 | 中環(香港站)↺太古城 | 代替21線,已於2001年6月3日取消服務 | |
九巴、城巴 | 681P | 耀安→上環 | 代替303線 |
另外,如早段所述,原計劃取消的過海隧巴302及305線經區議員爭取後獲得保留並改由新巴與九巴聯營,加上於1998年8月、中巴專營權結束前不足一個月才投入服務的115P,新巴最終由中巴手上接辦的路線實際上有91條(當中21線同日起改稱M21),連同上述自行開辦的4X(第一代)及8P線計算,則新巴於其專營權的首天一共經營93條路線。
註釋、參考資料[]
- ↑ 不計算節日路線,連同於中巴喪失專營權前不久開辦之115P線,及原計劃取消,後經區議員爭取獲保留的302及305線,實際上為91條路線。
- ↑ 《港督會同行政局决定向中巴罰款》,香港政府新聞公報,1996-07-16
- ↑ 去年迎月山頂線脫班 中巴被「秋算」罰八千,中華巴士紀念館轉載
- ↑ [新聞] 政府向中巴罰款八千元 (16/7/1996),YouTube。
- ↑ 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 (1997年10月22日會議) - 臨立會CB(1)624號文件第10段
- ↑ 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1996年10月9日。
- ↑ 〈中巴員工醞釀罷工 港島四十萬人將受影響 運輸署部署應變〉,《大公報》,1996年10月10日。
- ↑ 〈退休金談判僵持 兩部門介斡旋 中巴職工聲言下周罷工〉,《成報》,1996年10月10日。
- ↑ 〈中巴員工醞釀罷駛争福利 當局籲勞資洽商冷靜處理 運輸司表示已有應變措施包括調動其他交通工具〉,《文匯報》,1996年10月10日。
- ↑ 〈談判破裂員工揚言下周罷工 運署促中巴勞資盡快達共識〉,《香港商報》,1996年10月10日。
- ↑ 〈勞處官員調停勞資糾紛 運署:切勿罷駛擾民〉,《新報》,1996年10月10日。
- ↑ 〈中巴員工可能罷駛 運輸署有應變計劃 籲勞資以誠意解決退休金糾紛〉,《天天日報》,1996年10月10日。
- ↑ 13.0 13.1 〈中巴司機揚言罷駛爭退休金 初定下周二周三上午時前不開車〉,《東方日報》,1996年10月10日。
- ↑ 〈冀改善高齡車 港府擬減中巴路綫〉,《星島日報》,1997年5月10日。
- ↑ 〈港府擬再削減中巴路綫 使集中資源改善服務〉,《文匯報》,1997年5月10日。
- ↑ 16.0 16.1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的專營權續期事宜,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1997年6月13日
- ↑ 17.0 17.1 17.2 17.3 〈逾期月餘 專營權要不要無音訊 中巴路綫擬悉數競投〉,《星島日報》,1997年6月14日。
- ↑ 〈巴士服務影響不大〉,《明報》,1997年6月14日。
- ↑ 中華巴士汽車有限公司申請加價,臨時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1997年11月。
- ↑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的專營權,立法局交通事務委員會文件,1997年6月13日。
- ↑ 21.0 21.1 21.2 〈中巴未如期申請續專營權 政府研究98開放現有路綫競投〉,《香港經濟日報》,1997年6月14日。
- ↑ 22.0 22.1 22.2 22.3 22.4 〈中巴否認無意申延專營權〉,《成報》,1997年6月14日。
- ↑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中巴過期未申請續專營權 當局或公開競投中巴路線〉,《文匯報》,199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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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5.0 25.1 25.2 25.3 25.4 〈中巴逾期未提續期專利港府思對策〉,《香港商報》,1997年6月14日。
- ↑ 26.0 26.1 26.2 26.3 26.4 〈中巴未依約申請續專利權 港府擬公開競投覓新公司〉,《東方日報》,1997年6月14日。
- ↑ 27.0 27.1 〈港府中巴指放棄續約 中巴稱決心繼續經營〉,《新報》,1997年6月14日。
- ↑ 28.0 28.1 28.2 28.3 28.4 〈在期限截止前未申請延續專利權 中巴網絡港府擬公開競投〉,《天天日報》,1997年6月14日。
- ↑ 29.0 29.1 〈中巴專營權申請限期將至仍未表態 當局擬開放巴士線競投〉,《新晚報》,1997年6月13日。
- ↑ 30.0 30.1 〈Battle set for right to run Island buses〉,《South China Morning Post》,1997年6月14日。
- ↑ 〈中巴專營權未續期 港府有意公開競投〉,《大公報》,1997年6月14日。
- ↑ 32.0 32.1 32.2 〈Hopes That franchise opening will bring wider competition〉,《Hong Kong Standard》,1997年6月14日。
- ↑ 〈政府擬將中巴路綫公開競投〉,《信報財經新聞》。
- ↑ 〈中巴:商討在進行中〉,《明報》,1997年6月14日。
- ↑ 35.0 35.1 35.2 35.3 〈中巴喪失五年專營權 徜行會通融有機會獲續期兩年〉,《星島日報》,1997年6月17日。
- ↑ 36.0 36.1 〈運輸科表明難延續其專營權 中巴「補護」提申請 為時已晚〉,《明報》,1997年6月17日。
- ↑ 37.0 37.1 〈CMB may get 2-year extension〉,《Hong Kong Standard》,1997年6月17日。
- ↑ 38.0 38.1 〈中巴遲交專營權申請 運署不會批五年期權〉,《香港商報》,1997年6月17日。
- ↑ 〈中巴申請延續專營權 運輸局或全面公開競投〉,《星島日報》,1997年7月9日。
- ↑ 〈積弱不改、無可救藥 中西區議會交運會通過動議 求撤中巴專營權〉,《星島日報》,1997年6月20日。
- ↑ 〈民主黨集二萬四簽名交中巴 要求服務質素凍結加價〉,《東區星報》,1997年11月9日。
- ↑ 42.0 42.1 〈暗聘顧問獻計籌劃公開招標 港府去年9月已部署〉,《東方日報》,1998年2月18日。
- ↑ 43.0 43.1 43.2 43.3 43.4 〈中巴命運明夏揭盅〉,《星島日報》,1997年10月5日。
- ↑ 44.0 44.1 44.2 44.3 〈正準備與對方談延續專營權 運輸署強調未決定接管中巴〉,《成報》,1997年10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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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因應2023年7月1日城巴新巴專營權合併,該天仍健在的路線改由城巴營辦(聯營路線則為城巴及九巴聯營)。
- ↑ 現時提供服務的15X為第二代。
- ↑ 有巴士迷網民指出此路線曾於新巴取締中巴後提供服務:HKiTalk:歷史問題:港島區特別路線86......,然而當時的新巴新聞稿並沒有此路線的資料:新巴新聞資料庫:新巴年三十晚特別巴士服務(archieve.org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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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聞](1998)中巴新巴達成交接協議,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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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巴刊登啟事 感謝乘客支持〉,《香港商報》,1998年9月1日。(載中華巴士紀念館)
- ↑ [電視節目] 剎那時空 - 送舊迎新 (07/09/1998),YouTube,見影片10:38-10:45
- ↑ 〈夜雨揮別 交接逢開學日 新巴受十萬學生考驗第一班車〉,《蘋果日報》,1998年9月1日。
- ↑ 204.0 204.1 204.2 〈兩巴順利交接 頭班新車載9客 新巴出師不利撞油車〉,《東方日報》,1998年9月1日
- ↑ 〈洗車入油換錢箱 貼上黃色新標誌 中巴回廠維修大變身〉,《成報》,1998年9月1日。
- ↑ 〈New World order hits soggy streets〉,《South China Morning Post》,1998年9月1日。
- ↑ 207.0 207.1 〈新巴首班車客滿 為免乘客久候許雄決定提前五分鐘出車〉,《大公報》,1998年9月1日。
- ↑ [珍貴電視節目](7-9-1998)剎那時空(送舊迎新) ,YouTube,見影片17:03-18:52段。
- ↑ [紀錄片]剎那時空 - 送舊迎新 (第二節) (7/9/1998),YouTube,見影片5:28-7:18段。
- ↑ 210.0 210.1 〈黃竹坑車廠準時交新巴 地政專員今晨零時與新巴簽署新約〉,《大公報》,1998年9月1日。
- ↑ 〈午夜交接順利完成 中華巴士駛入歷史 新巴今晨接棒投入服務〉,《成報》,1998年9月1日。
- ↑ 212.0 212.1 〈中巴服務六十載終退役 新巴接辦首班開出巴士〉,《香港商報》,1998年9月1日。
- ↑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特別通告 第10、11A及38A路線乘客請注意〉[乘客通告],1998年8月25日。(載中華巴士紀念館)
- ↑ 中華汽車有限公司,〈站長重要通告 凌晨特別車務安排〉[員工通告],1998年8月31日。(載hkitalk.net)
- ↑ 〈港巴交接務求不出亂子 中巴的服務較預期提早在昨日午夜前結束〉,《香港商報》,1998年8月31日;中華巴士紀念館轉載
- ↑ [亞視新聞](1998)新巴中巴交接前夕,YouTube
- ↑ 〈新巴中巴凌晨順利交接 新巴零時十分開出首班車〉,《文匯報》,1998年9月1日。
- ↑ 據無綫電視《城市追擊》記者黎芷珊訪問負責駕駛該班次車長所述,這班車應於23:56開出,因被記者訪問而延遲開出。
- ↑ 219.0 219.1 [新聞]城市追擊(新巴接手代中巴),YouTube
- ↑ 〈行完新巴展服務 交接順利 車廠車隊易手〉,《新報》,1998年9月1日。
- ↑ [新聞]新巴首日投入服務 (1/9/1998),YouTube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 《中新交接》-中巴喪失專營權至新巴接辦期間的詳盡剪報,960 Express
- 新聞專題:運輸署撤消中巴專營權,旗下八十八線公開競投,利樂街巴士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