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標誌(Road sign or Traffic sign)指標誌、物體或設備,用以向道路使用者傳達任何警告、資料、指示、規定、限制或禁止的信息。
設計[]
香港的道路交通標誌,包括指令(限制)、警告及提示標誌,其設計、形狀、顏色、圖案以至英文字體,均沿用英國標準[1],唯已採用十進制單位系統,並在使用文字時在英文下方加入中文。
香港繼承了英國的道路設計標準,但是為了適應香港本地需要,有些標準與英國不同,例如:香港大部分的禁制標誌紅圈內有斜線(「禁止特定長度的指明類型車輛不准駛入」除外),但是英國的祇有紅圈。[2]
道路標記[]
道路標記指髹在路面上的交通標誌,或與交通標誌共同使用,向駕駛人士發出指令、警告或提供資料,例如巴士站與小巴站的位置、巴士專綫的界線與生效時間、目的地指示等。
交通標誌[]
現行交通標誌主要有三類。
第一類是圓形標誌,這類標誌傳達規定、禁制或限制。紅色邊的標誌禁止駕駛者進行某種行動;藍色底的標誌表示駕駛者必須依指示而行。第二類是三角形標誌,用作表示警告,提醒駕駛人士必須注意的地方。
第三類是長方形標誌,主要用作提供資料,如就一些路線及較多人前往的地區和設施作提示。設置於路口指示方向的標誌通常一方為箭咀。
類別 | 通常形狀 及圖像特色 |
用途 |
---|---|---|
禁制標誌 | 圓形及紅色邊 | 禁止駕駛人士進行某種行動,如禁止右轉、禁止上落客貨、嚴禁超速 |
強制性標誌 | 圓形、藍色底及白色邊 | 駕駛人士必須跟隨標誌上的指示行動,如必須向前駛 |
警告標誌 | 三角形,尖端向上 | 向駕駛人士表示警告,例如有危險情況、小心學童 |
提示標誌[3] | 大部分為長方形 | 給駕駛人士指引 藍底白框白字:主要道路 綠底白框白字:快速公路上或往快速公路方向 白底黑框黑字:區內地方方向 白底藍框黑字:泊車處方向,含藍底白「P」字泊車圖標及黑色箭嘴(舊:區內地方) 黃底黑框黑字:臨時路牌 紅底白框白字:警告路牌 啡底白框白字:旅遊景點(測試中) |
此外,亦有其他形狀的標誌,如八角形停車標誌,倒置三角形讓路標誌。
列表[]
本港交通標誌眾多,未能盡錄。
類別 | 名稱/用途 | 圖例 |
---|---|---|
指令標誌 | 車速限制 | |
停車及讓路 {停} | ||
讓路給大路上的車輛 {讓} | ||
所有車輛不准駛入 | ||
禁止一切車輛駛入,特許車輛除外 | ||
禁止汽車駛入 | ||
禁止汽車駛入,電單車及機動三輪車除外 | ||
禁止巴士駛入 | ||
行人不得進入 | ||
行人及單車不得進入 | ||
行人優先使用區 | ||
警告標誌 | 交通黑點 | |
前面有「停車」或「讓路」標誌 | ||
交通燈號在前 | ||
迴旋處在前 | ||
前面有向上斜路 | ||
前面有向下斜路 | ||
前面左彎 | ||
前面右彎 | ||
前面先右轉的連續彎路 | ||
前面先左轉的連續彎路 | ||
小路在前 | ||
交錯路口在前 | ||
分隔車路終止 | ||
前面道路右邊收窄 | ||
前面道路左邊收窄 | ||
前面道路兩邊收窄 | ||
前面有架空電纜 | ||
前面岸邊或河邊 | ||
路面凹凸不平 | ||
前面有霧 | ||
前方有單車路 | ||
提示標誌 | 行人路 |
私家路上的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
在私家路上設置的所有交通標誌及道路標記,均須依循運輸署的《私家路守則》內有關準則及指引,如標誌大小及內容(包括文字及圖案)等。私人機構,包括物業管理公司,如計劃在一般街道豎立或放置交通標誌,亦須按照《私家路守則》有關準則,亦衹可豎立或鬆上《私家路守則》第四章記載的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若《私家路守則》第四章沒有記載,則須先向運輸署申請,例如:交通燈、「交通燈號在前」、及其控制路口的過路處黃條標記(闊度少於 5.5米交替方向單程行車的私家路除外)、車速限制路牌等。運輸署審批申請時,會考慮該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是否記載在香港法例第374G章、相關理據、實際需要及諮詢有關方面的意見。
署長有權命令私家路業主移去或更換有關標誌或標記,費用由業主負責。如業主未能遵照辦理,署長可指示代理人執行有關工作,費用由業主負責。署長亦可看令私家路業主移去、遷移或更換任何使用不正確的警告或提示性交通標誌或道路標記。不過,《私家路守則》並不禁止道路工程負責人使用由路政署署長指定的標誌,以便在工地附近提供充分的交通管制、指導及警告。
另外,私家路業主亦要於私家路的開端設置藍底白「Private Road 私家路」字路牌,以提醒車輛在此私家路違例泊車,會被鎖車,解鎖費為港幣 $320。若果三日後仍未解鎖,將會被拖車,拖車費為港幣 $350。車輛扣留費則為扣留一日後每日港幣 $320。 若果二十五日內無人認領,會成為政府財產。 [4]
相關事件[]
- 2018年8月:一名男子搬動道路維修工程的臨時交通標誌路牌,指該路牌阻擋其車輛行駛,涉嫌干犯香港法例第374章第50條,被警方警告。[5]
- 2020年6月:粉嶺一鳴路近華心邨更換一塊新路牌,不過排版沒有根據運輸署出版的《運輸設計及策劃手冊》(Transport Planning & Design Manual)內,且內容混亂,引起網民熱議。[6]事後兩個月承辦商更換依照《運輸設計及策劃手冊》設計的臨時路牌,等待正式路牌更換。[7]
- 2020年10月:西九龍填海區佐敦道一塊路牌的飛機圖標機頭向下,而指示往機場的快速公路方向箭嘴亦過短,未能向司機清晰地提供方向指示,被網民笑稱為「墜機」路牌。[8]
圖例[]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 ↑ 英國現行的設計沿於1963年的Worboys Committee,自1965年起於英國推行,設計者為Jock Kinneir和Margaret Calvert [1]。
- ↑ 邱益彰@道路研究社.2019.《香港道路探索──路牌標誌x交通設計》.非凡出版.第七十五頁
- ↑ 邱益彰@道路研究社.2019.《香港道路探索──路牌標誌x交通設計》.非凡出版.第八十三頁
- ↑ 運輸署- 私家路守則
- ↑ 〈車然係咁:路牌咪亂郁!〉,《東方日報》港澳版生活,2018年8月25日
- ↑ 道路研究社帖子[Facebook],2020年6月27日
- ↑ 道路研究社帖子[Facebook],2020年8月16日
- ↑ 〈揭佐敦道都裝「墜機」路牌兼指示不清 區議員成功爭取更換〉,《蘋果日報》重要新聞,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