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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少付車資是最常見的逃票方法,這些乘客通常會以現金繳付,但繳付金額少於應付車資(如只投入幾角),或以[[車資優惠|特惠票價]]繳付成人車資,藉此逃票<ref name="discuss">[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3132799 香港討論區:請問大家遊河會比錢坐定相熟車長的路線]</ref><ref>[http://news.sina.com.hk/news/2/1/1/2426369/1.html 明報:惡少搭霸王巴 掙扎逃走襲警],2011年9月4日。</ref> 。在[[手機應用程式]]普及下,有人更試圖以[[八達通]]響聲來冒充拍卡響聲,求矇混過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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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設有[[雙向分段收費]]路線中,有乘客可能繳付最低的分段收費,然後乘搭全程路線,此情況在[[專綫小巴]]或雙層巴士中尤為常見。<ref>[http://www.discuss.com.hk/viewthread.php?tid=11501381 香港討論區:見意53分段可使用八達通]</ref> |
+ | 一般情況下,車長只會要求乘客補付車資便不作追究,但若乘客仍然拒付,輕則會發生口角,阻延行車時間甚至影響安全<ref>[http://orientaldaily.on.cc/archive/20070413/new/new_a80cnt.html 巴士惡客喊殺車長全家],東方日報,2007年4月13日。</ref>,重則車長會報警及上報車務控制中心,逃票者可能要付上更重代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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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犯罪集團曾利用有關漏洞,在1999年起賄賂[[新巴]]車長以便提供證件樣本,然後利用沖曬店員工協助下,在中國複製及偽造新巴乘車證,並以港幣700至1000元將偽證售予至少300名人士。顏色及字體雖與真實略有出入,甚至打錯英文字,但相片、印刷等製作精細,幾可亂真。使用假證的市民層面廣泛,由文員至經理及大學生均有,多數用假證乘搭隧巴等較貴路線。廉政公署在2001年初接獲舉報後,展開「簾捲西風」的搜捕行動,拘捕集團主腦及涉事車長。<ref>〈[http://std.stheadline.com/archive/fullstory.asp?andor=or&year1=2001&month1=2&day1=5&year2=2001&month2=3&day2=2&category=a&id=20010210a12&keyword1=&keyword2= 廉署破新巴假證集團]〉,《星島日報》,2001年2月10日</ref>最終集團主腦被判入獄17個月,受賄新巴司機及17名市民則分別被判監二至三個月、緩刑一年及罰款。 <ref>〈[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daily/article/20020117/2380653 假新巴證案9人判做義工]〉,《蘋果日報》,2002年1月17日</ref><ref>〈[http://paper.wenweipo.com/2001/08/08/HK0108080056.htm 偽造新巴乘車證30人涉案]〉,《文匯報》,2001年8月8日</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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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會]]指出[[車長]]每天接觸大量乘客,未必能清楚判斷乘車證真偽,若要車長報警協助舉證更有一定難度<ref>〈[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40918/bkn-20140918225549126-0918_00822_001.html 大搜查:偽造巴士乘車證搭霸王車趨勢上升]〉,《東方日報》,2014年9月18日。</ref>。然而{{H|港鐵}}是利用職員或家屬八達通提供乘車福利,因此沒有此問題。後來,各巴士公司為防止不法之徒偽造乘車證,遂於2015年年末開始向每位合資格持證人派發「個人八達通卡」替作免費乘車證,以減少乘客逃票機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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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另外,部分[[車長]]會利用[[曬證]]方式,乘搭其他巴士公司的路線,實際上各公司已列明不接受其他公司所發出之[[免費乘車證|乘車證]],惟大多車長均會作出通融。一旦有巴士車長拒絕持有非己方公司<ref>乘搭[[聯營路線]]則為該路線的營辦商,如乘搭[[過海隧巴101線]]時,[[九巴]]班次可接受持有有效之[[新創建]]乘車證之人士乘搭,反之遇上[[新巴]]班次可接受持有有效之九巴乘車證之人士乘搭</ref>所發出的乘車證之人士免費登車,稱之為[[殺證]]。 |
+ | 另外,部分[[車長]]以往會利用[[曬證]]方式,乘搭其他巴士公司的路線,實際上各公司已列明不接受其他公司所發出之[[免費乘車證|乘車證]],惟大多車長均會作出通融。一旦有巴士車長拒絕持有非己方公司<ref>乘搭[[聯營路線]]則為該路線的營辦商,如乘搭[[過海隧巴101線]]時,[[九巴]]班次可接受持有有效之[[新創建]]乘車證之人士乘搭,反之遇上[[新巴]]班次可接受持有有效之九巴乘車證之人士乘搭</ref>所發出的乘車證之人士免費登車,稱之為[[殺證]]。現時,大部分巴士公司已準備把員工及免費乘車證轉為個人八達通卡,該證同時接受其他巴士公司之路線,意味不再存有殺證。 |
===從落車門進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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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從落車門進入車廂是另一種逃票方法,較常見於在繁忙時間、 |
+ | 從落車門進入車廂是另一種逃票方法,較常見於在繁忙時間、巴士公司外勤人員批准乘客從落車門上車時發生。<ref name="HKBF">[http://www.hkbf.org/t366183.htm 香港巴士論壇:New bus stop system]</ref> |
− | [[車務督察]]雖會提醒[[車長]]有乘客從落車門上車,應該繳付車資,但[[車長]]視線受阻, |
+ | [[車務督察]]雖會提醒[[車長]]有乘客從落車門上車,應該繳付車資,但[[車長]]視線受阻,導致不少此類乘客都不會或忘記付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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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巴有見及此,加派[[車務督察]]維持秩序,被發現的逃票乘客均要支付全程收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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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落馬洲管制站]]雖然是封閉式設計,但那裏是[[邊境禁區]],嚴禁未經授權的人士進入,此外,除了[[皇巴士]]往落馬洲方向外,其餘過境巴士路線均須持票乘車,因此沒有影響。[[獅子山隧道收費廣場]]及[[青沙公路轉車站]]的[[巴士轉乘優惠|轉乘優惠]]只限八達通,而在其他封閉式車站上車的乘客則須繳付正常車費,故不存在逃票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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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明知須為任何已供應的貨品或已提供的服務即場付款,或明知被預期須為該等貨品或服務即場付款,而不誠實地離去,並無如所須般或被預期般付款,意圖逃避支付應付的款項,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3年。 |
(1)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明知須為任何已供應的貨品或已提供的服務即場付款,或明知被預期須為該等貨品或服務即場付款,而不誠實地離去,並無如所須般或被預期般付款,意圖逃避支付應付的款項,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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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就本條而言,“即場付款 |
+ | (2) 就本條而言,“即場付款”(payment on the spot)包括在收取已予施工或提供服務的貨品時的付款。 |
(3) 凡貨品的供應或服務的提供是違法的,或提供服務所須付款是不能夠依法追討的,則第(1)款概不適用。 |
(3) 凡貨品的供應或服務的提供是違法的,或提供服務所須付款是不能夠依法追討的,則第(1)款概不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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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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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巴士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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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巴士票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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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9年10月27日 (日) 08:53 的修訂
逃票(Fare evasion),俗稱「搭霸王車」,是指搭乘付費交通工具時,以違法之方式少付或規避應付的車費。
常見逃票方法
少付車資
少付車資是最常見的逃票方法,這些乘客通常會以現金繳付,但繳付金額少於應付車資(如只投入幾角),或以特惠票價繳付成人車資,藉此逃票[1][2] 。在手機應用程式普及下,有人更試圖以八達通響聲來冒充拍卡響聲,求矇混過關。
在設有雙向分段收費路線中,有乘客可能繳付最低的分段收費,然後乘搭全程路線,此情況在專綫小巴或雙層巴士中尤為常見。[3]
一般情況下,車長只會要求乘客補付車資便不作追究,但若乘客仍然拒付,輕則會發生口角,阻延行車時間甚至影響安全[4],重則車長會報警及上報車務控制中心,逃票者可能要付上更重代價。
另外,有一些巴士迷與車長混熟後,個別車長會讓對方不用付車資直接上車,有人認為車長做法無可厚非[1]。有部份不良巴士迷更會在上車後不斷與車長談話,令車長忘記或不好意思提醒其繳付車資,藉此「坐霸王車」。
行使虛假證件
曬證(即乘客出示巴士公司發出之證件,以獲取免費乘車待遇)本身為合法行為,但不時有乘客偽造乘車證,或利用不法途徑取得巴士公司制服[5],甚至有人曾利用輔警證[6],以圖魚目混珠,曚混過關。
有犯罪集團曾利用有關漏洞,在1999年起賄賂新巴車長以便提供證件樣本,然後利用沖曬店員工協助下,在中國複製及偽造新巴乘車證,並以港幣700至1000元將偽證售予至少300名人士。顏色及字體雖與真實略有出入,甚至打錯英文字,但相片、印刷等製作精細,幾可亂真。使用假證的市民層面廣泛,由文員至經理及大學生均有,多數用假證乘搭隧巴等較貴路線。廉政公署在2001年初接獲舉報後,展開「簾捲西風」的搜捕行動,拘捕集團主腦及涉事車長。[7]最終集團主腦被判入獄17個月,受賄新巴司機及17名市民則分別被判監二至三個月、緩刑一年及罰款。 [8][9]
工會指出車長每天接觸大量乘客,未必能清楚判斷乘車證真偽,若要車長報警協助舉證更有一定難度[10]。然而港鐵是利用職員或家屬八達通提供乘車福利,因此沒有此問題。後來,各巴士公司為防止不法之徒偽造乘車證,遂於2015年年末開始向每位合資格持證人派發「個人八達通卡」替作免費乘車證,以減少乘客逃票機會。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殺證。
另外,部分車長以往會利用曬證方式,乘搭其他巴士公司的路線,實際上各公司已列明不接受其他公司所發出之乘車證,惟大多車長均會作出通融。一旦有巴士車長拒絕持有非己方公司[11]所發出的乘車證之人士免費登車,稱之為殺證。現時,大部分巴士公司已準備把員工及免費乘車證轉為個人八達通卡,該證同時接受其他巴士公司之路線,意味不再存有殺證。
從落車門進入
從落車門進入車廂是另一種逃票方法,較常見於在繁忙時間、巴士公司外勤人員批准乘客從落車門上車時發生。[12]
車務督察雖會提醒車長有乘客從落車門上車,應該繳付車資,但車長視線受阻,導致不少此類乘客都不會或忘記付錢。
潛入封閉式車站
現時香港境內有少數純作轉車用途的巴士站是封閉式設計,其中城門隧道轉車站的轉乘優惠可使用現金或八達通,當中不少路線可以免費乘車,故有少數乘客會沿城門道草叢經公路違規潛入城門隧道轉車站,企圖以低於全程車費的票價乘車。
九巴有見及此,加派車務督察維持秩序,被發現的逃票乘客均要支付全程收費。
落馬洲管制站雖然是封閉式設計,但那裏是邊境禁區,嚴禁未經授權的人士進入,此外,除了皇巴士往落馬洲方向外,其餘過境巴士路線均須持票乘車,因此沒有影響。獅子山隧道收費廣場及青沙公路轉車站的轉乘優惠只限八達通,而在其他封閉式車站上車的乘客則須繳付正常車費,故不存在逃票情況。
相關法例
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8C條(不付款而離去):
(1) 除第(3)款另有規定外,任何人明知須為任何已供應的貨品或已提供的服務即場付款,或明知被預期須為該等貨品或服務即場付款,而不誠實地離去,並無如所須般或被預期般付款,意圖逃避支付應付的款項,即屬犯罪,循公訴程序定罪後,可處監禁3年。 (2) 就本條而言,“即場付款”(payment on the spot)包括在收取已予施工或提供服務的貨品時的付款。 (3) 凡貨品的供應或服務的提供是違法的,或提供服務所須付款是不能夠依法追討的,則第(1)款概不適用。 |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 ↑ 1.0 1.1 香港討論區:請問大家遊河會比錢坐定相熟車長的路線
- ↑ 明報:惡少搭霸王巴 掙扎逃走襲警,2011年9月4日。
- ↑ 香港討論區:見意53分段可使用八達通
- ↑ 巴士惡客喊殺車長全家,東方日報,2007年4月13日。
- ↑ 城巴外判保安員 偷制服搭霸王車,東方日報,2013年10月31日。
- ↑ 出示輔警證 每程慳13.9元 郵務員搭霸王車涉呃交津
- ↑ 〈廉署破新巴假證集團〉,《星島日報》,2001年2月10日
- ↑ 〈假新巴證案9人判做義工〉,《蘋果日報》,2002年1月17日
- ↑ 〈偽造新巴乘車證30人涉案〉,《文匯報》,2001年8月8日
- ↑ 〈大搜查:偽造巴士乘車證搭霸王車趨勢上升〉,《東方日報》,2014年9月18日。
- ↑ 乘搭聯營路線則為該路線的營辦商,如乘搭過海隧巴101線時,九巴班次可接受持有有效之新創建乘車證之人士乘搭,反之遇上新巴班次可接受持有有效之九巴乘車證之人士乘搭
- ↑ 香港巴士論壇:New bus stop syst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