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長(Bus Captain),即巴士司機(Bus Driver),是巴士公司重要職位之一,負責駕駛巴士並安全地接載乘客到達目的地。
專營巴士營辦商一直以不同方式吸引新血,例如改善薪酬福利、聘請兼職車長以照顧繁忙時段服務需求等。專營巴士公司同時透過改善工作環境和站頭設施以及提升晉升機會,減少車長流失。專綫小巴方面,政府增加了公共小巴座位上限,亦有助改善整體營運,留住及增聘員工。運輸署為專營巴士及專綫小巴司機制訂工時指引,以推動改善工作條件。
歷史[]
「車長」一詞源自九巴,該公司於1983年2月10日起將「巴士司機」改稱「車長」,[1]有一車之長之意,代表司機除了負責駕駛巴士外,也擔任維護車輛的責任。其後「車長」一詞被各專營巴士公司廣泛使用,現在大多數集團式巴士公司都以「車長」作為巴士司機的職稱,甚至將此稱呼擴展為所有集體公共運輸的司機。
九巴於1989年起開始聘用女性車長,源於當時巴士網絡發展迅速,人力需求大增;適逢女性地位不斷提高,不少巾幗在各個領域中發光發亮,所取得的成就比起鬚眉毫不遜色。九巴亦順應社會發展,開始招聘女性從事車長工作[2]。首批32名女性車長於6月1日履新,初時安排駕駛單層空調巴士,例如豐田Coaster及三菱MK,招聘人數其後遞增至88人。直至90年代中期,女車長亦開始駕駛雙層巴士。
專營巴士[]
巴士行業屬勞動力密集行業,專營巴士公司有責任聘請足夠合資格車長,以便按照運輸署批准的服務詳情表所訂的路線、時間表、班次及巴士調配規定提供服務。巴士公司自2015年年初起,須每月以劃一表格向運輸署提交車長人手報告,署方會檢視報表中數據,當察覺有人手緊絀現象,會督促巴士公司盡快採取改善措施。
申請方法[]
有志投身成為全職車長人士可循巴士公司列明的途徑申請:
駕駛執照[]
現時巴士駕駛執照分成三類,即私家巴士(09)、公共巴士(10)、專利公共巴士(17)。單項駕駛執照持有人不可駕駛另一類車輛,而駕駛者可同時擁有多項商業車輛駕駛執照,巴士車長駕駛執照屬於商用車輛類別。
根據《道路交通(駕駛執照)規例》,所有專營巴士車長須通過運輸署的駕駛考試,持有有效的「公共巴士」(第10類)或「專利公共巴士」(第17類)執照,方可駕駛專營巴士。運輸署對考取巴士駕駛執照的申請人基本要求如下:
- 持有有效之第1(即私家車)或第2類(輕型貨車)駕駛執照一年或以上(曾持暫准駕駛執照者則為持有正式執照後);
- 年滿21歲;
- 駕駛紀錄良好,並需通過面試、駕駛測試和體格檢驗。[3]
- 香港永久居民,或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以外的香港身份證持有人,並不受任何逗留條件所規限,但《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1)條所界定的逗留期限除外。[4]
為進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務的安全及質素,由2020年10月1日起公共巴士正式駕駛執照的申請人需修習及完成公共巴士司機職前課程。所有公共小巴及公共巴士正式駕駛執照的申請人,除需通過相關駕駛考試外,亦必須在申請相關正式駕駛執照前的一年內,先修習及完成相關職前課程,並獲取該課程的課程證書,才可獲發相關正式駕駛執照。
駕駛訓練[]
持有有效「公共巴士」或「專利公共巴士」駕駛執照的人士,已能符合運輸署對巴士駕駛技術的基本要求。專營巴士公司會各自因應日常運作需要,為新聘及現職車長提供各類型訓練。
巴士基本操作[]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訓練巴士。
專營巴士公司設有運輸署認可的駕駛訓練學校,利用退役巴士改裝而成的訓練巴士提供各類訓練課程,確保車長擁有駕駛巴士必要的知識,內容包括巴士基本操作、模擬駕駛訓練、路試等,通過訓練的學員毋須在其他駕駛學校另行申請考試。
視乎新聘車長是否已持有「公共巴士」或「專利公共巴士」執照,專營巴士公司會提供最少13至28日不等的駕駛訓練。除非本身領有公共巴士駕駛執照,否則接受訓練的車長必須通過運輸署舉辦的駕駛考試,方可駕駛載客巴士。所有新入職車長必須參與培訓課程,課程涵蓋練習訓練和路面駕駛訓練,旨在向新入職車長介紹安全駕駛的重要、預防意外和處理緊急事故的技巧及技術、警覺駕駛技術,以及顧客服務等。
路線運作模式[]
完成入職培訓後,車長一般會熟習數條路線及數款巴士型號的操作。如車長獲調派往駕駛新路線或新型號巴士,巴士公司會按需要安排培訓。
九巴規定車長駕駛個別路線前,必須具備該路線有效路線訓練紀錄(俗稱「底」、「線底」)。現時新入職全職車長駕駛載客巴士前,須接受為期8日的路線訓練(俗稱「操線」),在駕駛導師指導下學習駕駛兩至三條路線,隨後公司會安排車長於其中一條已受訓路線「暫掛」一段時間;已持有相關駕駛執照的兼職車長,則需要接受共24小時路線訓練,其中包括16小時駕駛導師一對一路面實習訓練。[5]
除了受訓車長親自駕駛的「操線」外,在公司安排下,車長亦可透過「跟線」以旁觀者身份觀察其他車長駕駛某一路線,從而獲得該路線之「線底」。獲安排「跟線」的車長須填妥「車長跟車認識路線報告表」,交予站長、車務督察或車長(如總站並無站長或督察當值)簽字作實,然後遞交至派更組輸入紀錄。站長或督導級人員可透過電子站務管理系統查閱個別車長相關路線訓練紀錄,以判斷其可否駕駛某一路線。若車長在兩年內未曾駕駛有關路線,路線訓練紀錄會被註銷(即「洗底」),車長必須重新接受路線訓練,方可駕駛該路線。
不過,有工會反駁九巴聲稱為車長提供足夠訓練是謊話連篇,批評管理層近年削減資源,導致培訓導師不足,只有三成車長投入路線服務前,可在導師指導下親自駕駛,熟習路線及道路情況;餘下七成全職與兼職車長則以行內俗稱「派紙仔」的形式訓練,即在駕駛新路線前不能試駕,只坐在導師旁觀察路線路段狀況,然後便要準備正式駕駛該路線。[6]
城巴及新巴方面,由於長年缺乏管理車務之電腦系統,兩間公司對車長路線訓練紀錄的處理手法不及九巴嚴謹,若遇上拉伕等需要向其他路線借調車長支援,站長只會口頭詢問車長是否熟悉有關路線,去判斷個別車長能否駕駛原有工作範圍以外之路線。
個別巴士公司訓練程序[]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九巴車長訓練學校。
就九巴而言,所有新聘全職及兼職車長均須接受最少18天職前訓練,其中包括路面訓練,以熟習路線和車型,並學習防衞性駕駛技巧,每日上課8小時,資深駕駛導師與新學員的比率為1:2,學員約有63小時在資深導師個別指導下的親身駕駛操練時間[7]。新車長在完成訓練課程、考獲運輸署發出的巴士駕駛執照及經九巴專業駕駛導師評估合格後,便會正式受聘為車長,開始擔任駕駛職務。
為了讓新車長能盡快適應工作環境,九巴特別在2012年6月推出「伴你同行」(KMBuddy)計劃,委任具豐富行車經驗的現職車長為同線或同總站的新車長提供協助,介紹新車長認識其他同事,又會講解各項工作程序和指引、路線駕駛技巧等,有助新車長建立良好工作關係,從容面對日常駕駛職務。[8]
雖然如此,有傳媒在2015年5月揭發個別車長未有充分熟悉駕駛路線及巴士型號的事件,九巴已作出調查及跟進,亦已檢視車長訓練安排,並會加強訓練,以使車長更熟悉巴士路線及型號。具體訓練安排如下:[9]
- 提供額外協助予現職車長:當現職車長完成駕駛路線訓練課程後,他們可要求車務督察或資深「夥伴車長」於首次駕駛新路線時隨車協助。九巴亦會安排現職車長在完成路線訓練後的頭一個月駕駛受訓的路線;及
- 加強對新聘車長支援:過去新聘車長正式執勤的首日半日、翌日半日、以及第7至9個工作日其中半日,九巴會安排「夥伴車長」跟車。由2015年6月起,九巴進一步優化對新車長的支援,「夥伴車長」會於新車長上班首日全日隨車協助;並會因應新車長首個工作日的情況,按需要將在翌日以及第7至9個工作日的隨車協助由半日改為全日。
城巴及新巴曾要求應徵車長的人士已領有公共巴士或專利公共巴士駕駛執照,自2010年起亦會為未持有巴士駕駛執照的車長提供巴士駕駛訓練及安排考取有關駕駛執照。近年,已領有公共巴士駕駛執照者可以無需加簽即可駕駛專營巴士。至於已持有巴士駕駛執照的兼職車長,公司會為安排路線駕駛及車種訓練,兼職車長通過訓練及考核後,公司方會安排駕駛其熟識的路線。
嶼巴方面,所有新入職車長須接受為期3至5天訓練,以掌握及熟習巴士操作、駕駛路線路面情況及沿途巴士站位置。[10]
整體而言,巴士公司會安排新入職車長在最初數個月行駛「較簡單」的路線,以助他們熟習專營巴士運作。當巴士公司開辦新路線或實施大型路線重組前,通常會安排訓練巴士接載有可能駕駛有關路線的車長「認識新路線」。
聘用與薪酬[]
全職車長[]
近年,各專營巴士公司新入職車長均改用合約制聘請,合約大多為期一至兩年,工作表現滿意者有機會獲巴士公司續約,具體聘用安排細節由個別巴士公司因應營運需要及市場情況等因素,再與員工商議決定,各公司沒有劃一做法。由於車長人數眾多而入職時間亦有異,個別全職車長合約內容或因不同情況而不盡相同。
九巴現時近8000名全職車長可分為三個不同時段入職,分別為1999年之前、99年至03年及04年後,現時最多是04年後入職,共有約5000多人,其次是99年之前,有約2000人,99至04年間入職則只剩餘約500人。他們雖然身穿一樣的制服,駕駛相同的巴士,但薪酬待遇卻截然不同。
1999年前入職的車長是日薪制,底薪約20,000元,可獲發年終花紅,以總收入十二分之一計算;99年至03年入職的車長開始行月薪制,每月底薪13,910元,亦可享有花紅,以及安全駕駛獎勵金與良好服務獎勵金,月薪平均有逾25,000元[11]。2000年起聘用的車長,一律以合約形式受僱,合約制車長職員編號初期採6字頭,令這些車長亦有「六叔」、「六嬸」的稱號,異於編號為7字頭的舊制車長。
2004年後入職的車長月薪由數部份組成,包括底薪、安全駕駛獎勵金、良好服務獎勵金、超時工作津貼及迎新獎金。在2017年,車長底薪僅有約11,810元,加班時薪70.9元。每月安全獎金及服務獎金各有1,778元,合共3,556元,但車長若遇上交通意外或被投訴則會按比例扣減,而車長每半年通過評核後會有6,000元評核獎金。另外,新人入職首半年會有6,000元一次性迎新獎金。車長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若以平均每日工作約10小時計算,底薪與各類獎金加起來接近招聘廣告的1.9萬元;但一般而言,車長月入實際約1.7至1.8萬元[12]。特別更車長(早晚繁忙時間當值,中段時間休息)除了上述各項,還有特別更津貼。
城巴和新巴由2003年起以合約形式招聘車長,新巴全職車長底薪約1.3萬元,加上其他獎金,每月約有1.5萬元;加班時薪78元,通宵更每日額外有100元津貼,以車長每日工作十小時、當中兩小時屬超時工作計算,月入約1.9萬元。城巴方面,車長分不同薪級及制度,2017年第一級薪級底薪為12,536元,而第五級薪級則為12,936元,加班費每小時逾80元。若計算安全獎、勤工獎及服務表現獎在內,第五級薪級每月薪金為15,264元。相關薪級適用於2005年起透過新合約聘請的車長[13],按年資由第一級增至第五級,薪酬福利都較舊制低,基本月薪約比其他舊制車長少100至1000多元。此外,申請3天或以下病假,每天須被扣減逾508.8元,而申請4天或以上病假,則每天扣減少於102元。[14]
新巴城巴回應指,新入職全職車長平均每日工作10小時,月入約$18,000;如每日工作12小時,每工作五日休息一日,月入$21,809(底薪$12,059,獎金及津貼$2,250,超時津貼$7,500)。全職車長可獲發「年度特別奬金」,按員工表現及公司業績發放,最高可獲相當於1個月底薪的獎金。[15]
為吸引新人投身新巴城巴車長行列,紓緩車長人手不足,公司於2017年10月30日起提升迎新獎金之金額,駕駛城巴機場快線及北大嶼山路線的迎新獎金為36,000元,其餘城巴及新巴路線的迎新獎金亦有17,000元。此外,若申請者已持有巴士駕駛執照10/17號,更會有新增的10,000元「巴士牌獎金」;由2016年7月起,調整指定組別車長及站長的底薪及超時津貼;並於2017年6月起,上調前線員工之固定及非固定津貼。公司過往多年均有加薪,2016年加幅為4.1%,而2017年增幅為3.55%,兩年均高於通脹。[16]
一般全職車長每月工作24或25日。自2017年7月起,大嶼山線月薪制全職車長須每日工作至少9小時,可獲底薪每月6,400元;底薪隨服務年資遞增,服務10年或以上者底薪每月增加1,000元。此外,還會發放以下津貼和獎金:
- 值日津貼:每日230元;
- 安全獎金:每月1,700元;
- 勤工獎金:每月750元;
- 按缺勤日數扣減:第一日扣減200元,第二日扣減250元,第三日扣減300元,如此類推;
- 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期津貼:每日200元;以及
- 休息日工作津貼:每日625元 。
深圳灣線車長為全職僱員,每個工作日值勤12小時,可獲底薪每月6,000元;底薪隨服務年資遞增,服務10年或以上者底薪每月增加1,000元。深圳灣線全職車長的獎金和津貼大致與大嶼山線相若,但安全獎金較高,每月為2,200元。此外,嶼巴每季會向全職車長另外發放450元安全獎金。
日薪制兼職車長須每日工作至少9小時,平日日薪為565元,周末日薪為625元,星期日及公眾假期日薪則為675元;除了每日30元安全獎金外,並無其他獎金或津貼。時薪制兼職車長的薪金為每小時76元。
- 其他福利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曬證。
九巴與龍運全職車長現時享有每星期一天休息日,每年12天勞工假期,並視乎年資最多享有17天年假[17]。每名員工的兩名直系家屬可申請免費乘車證,員工可在指定機構的醫療中心獲得免費診療服務;2017年7月開始擴大至家屬也可以享有這項福利,所有持九巴及龍運家屬證的員工家屬,每次診症連藥費只需100元。
至於城巴及新巴亦有為車長提供員工巴士,以及醫療與住院保險等保障,車長可享有每年12日法定假期;而新入職全職車長通過試用期後,可為三位直系家屬(父母、配偶及子女)申請免費乘車證,而工作滿一年後,再可以為多一位直系親屬申請。公司由2017年10月31日起,放寬申領資格,取消子女「在學要求」規定,家屬証限額更提升至5張。[16]
考慮到大嶼山與市區相距甚遠,嶼巴在梅窩及大澳總站附近為車長提供宿舍[18],以期盡量減少車長的交通時間,讓他們享有更多休息時間,方便車長上下班[19]。嶼巴更領先同行,承諾將車長勞工假與公眾假劃一,2017年起分三年實施,首年加一天,2018年與2019年分別加兩日,即由2019年起,所有員工享全年有薪假期共17天。而母公司冠忠,亦於2017年起分兩年增加全職車長假期至17天,首年加兩天,至2018年加三天,快嶼巴一年落實。
兼職車長[]
五間專營巴士公司除聘請常規車長外,亦會聘用「兼職車長」(Part-time bus captain)配合日常人手調動,以及應付個別日子或時段的額外乘客需求,提供較頻密班次。這安排與減少常規車長超時薪酬開支無關,聘用兼職車長亦可減少常規車長須超時工作的情況,使正職車長有足夠休息,保障行車安全。
九巴全職車長工時長,導致流失率高企,故資方透過調高兼職車長時薪吸納人手,目前時薪約84元[20]。兼職車長自由度較大,可自行選擇工作時間,每天駕駛巴士數小時,甚至可彈性選擇工作時間及地點。在「多勞多得」下,兼職車長若以一個月計,所得薪金或高於以月薪計的全職車長。有經驗豐富的全職車長看中兼職車長上述各項優點,因而申請轉職,「兼職當全職」以應付家庭需要的車長大有人在;亦有不少另有正職的巴士迷,透過兼職制度加入巴士公司,實現當車長的夢想。
截至2018年2月,九巴共聘用370名兼職車長,佔全體車長人數約4.3%[21],全職車長則有8600名。九巴對全職或兼職車長的駕駛技術和態度等均一視同仁,須通過運輸署及九巴駕駛測試。[22]
城巴新巴方面,截至2017年1月共有3,760多名全職車長,而兼職車長則約有430多名。車長不論是兼職或全職,均須通過駕駛訓練及考核,才會被安排駕駛工作,入職時亦需申報是否有其他工作。公司沒有為兼職車長的工作時數設下限,亦有要求他們每日要有最少10小時休息時間。[15]
編更與工時[]
本港專營巴士服務使用率高,佔所有公共交通服務三分一,全日不同時段均提供服務,但巴士服務在繁忙時段(星期一至五早上及黃昏時分)與非繁忙時段的乘客需求相距甚遠,因此專營巴士業向來採取靈活方式處理車長工作時間,令人手安排可配合不同時段乘客需求變化,為乘客提供可靠而有效率的服務。巴士公司採用的車長編更安排基本上可分為兩類:工作時間連續的「普通更」(Regular duties with continuous duty hours),及工作時間內夾雜數小時休息時間的「分段更」(Split duties with several hours’ break embedded in the duty hours)。
為能有效配合不同時段的乘客需求,現時九巴採用分段更安排。部分車長在個別工作日須執行工作時間較長的特別編更安排,在早上及黃昏繁忙時段工作,他們亦可獲發津貼;而這些車長在非繁忙時段可享較長及連續休息時間,以符合運輸署對車長編更制度的要求。全職車長方面,九巴及龍運合約訂明車長每天工作時數逾8小時作額外工作計算;而城巴與新巴車長合約工作時數普遍為每天8小時,新大嶼山巴士車長則一般為9小時或12小時[23]。
具體而言,九巴全職車長一般在車廠上下班,時薪車長則一般在巴士總站上下班;大多數車長的居所與上下班車廠處於同區,公司亦備有員工接送車,接送車長來往車廠與總站。若車長遷居他區,可向車務組申請調往另一車廠上班。車長崗位空缺表在每月月底公布,供全職車長及退休後續任車長(月薪)申請。車長只要符合任何一項條件,包括入職、轉廠及上掛現有崗位滿一年,便可填寫簡便報告申請上牌路線。車務組將按照車長過往工作表現,得分較高者將優先獲得編配有關崗位,如有L字軌空缺,則會安排原線車長優先上牌。上牌後,每名車長需留任至少一年,方可申請轉線。
過去車廠員工每晚需以人手記錄廠內每部巴士停泊位置及車長資料,再作合適調配以編製「車長值勤表」(Bus captain's duty sheet)。車長每天早上返抵車廠時,須前往派更部簽到,並花數分鐘時間在編更紙上查閱其工作分配詳情。如有特別車務安排,派更員須個別知會有關車長。
為提升巴士車長工作分配及調派效率,九巴資訊科技部2010年成功研發應用無線射頻識別技術(RFID)的「交通運作管理系統」(Traffic Operations Management system)[24]。現時車廠員工利用無線射頻手提閱讀器記錄巴士每晚在車廠停泊位置,並將資料上載至系統,便會自動編配車長與巴士組合,車長派更時間由以往兩分鐘大減至八秒。此外,系統亦有助車廠員工因應客量需求及不同交通情況即時調配資源,並讓管理層掌握即時運作安排,更有效監察資源運用。
車長現時每天返抵車廠時,只需利用「車長八達通卡」,即可查閱當天工作分配資料,包括路線、車牌、值勤時間及巴士停泊位置等。九巴更在約200個巴士總站安裝「站務管理系統」,車長只需在站長室出示個人化八達通卡,系統便會顯示下一個開出時間及特別指示,從而減輕站長日常巴士運作的管理工作。與此同時,巴士到站及開出數據會作記錄及提供予總部、車廠及各有關部門,以便適時作出必要的服務調配。
替休/後備車長[]
每位全職車長都享有例假、或需放事假。一般新入職車長會先當「後備車長」,在全職車長休假或缺勤時替更。以九巴為例,當服務約兩年後,就升作「替休車長」(Scheduled replacement captain),九巴有約六分一屬替休車長,當資歷和經驗增加時,就正式「掛牌」,成為固定路綫車長。[25]
巴士每日為市民服務,為讓車長得以放假、休息,同時維持巴士服務,各間專營巴士公司均有採用「替休車長」的安排。這項安排旨在配合營運模式及人手調動,與個別車長基本薪酬或超時工作收入並無直接關係。替休車長均曾接受所駕駛巴士路線的訓練,亦不會獲安排駕駛不熟悉路線。[26]
整體而言,巴士公司為車長編更時,一般會考慮以下各項需要:
- 在每天不同時間內以至每周不同日子內,為乘客提供足夠巴士服務;
- 配合個別巴士路線不同交通狀況;
- 善用巴士及車長資源以保持運作效率,以助把車費維持在一個合理水平;
- 考慮個別車長需要及要求;
- 為車長提供足夠車程時間、休息時間及用膳時間,以免車長過勞,並確保不會因此而影響巴士安全。
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
為確保車長有足夠休息時間,運輸署自1983年起為專營巴士公司制定《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Guidelines on Bus Captain Working Hours, Rest Times and Meal Breaks) [27],訂明車長每天最長工作時間、最長駕駛時間、當值時休息時間和兩個相連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並不時作出修訂,供巴士公司執行。
《指引》現行版本是在2010年10月經運輸署、專營巴士公司和巴士車長工會檢討,以及諮詢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後頒布施行。根據指引:
- 車長工作6小時後最少應有30分鐘休息時間(包括用膳時間);在6小時的更次內應有合共20分鐘小休,其中不少於12分鐘應安排在首4小時工作時間內提供。車長在總站準備開出下一班巴士和監察乘客上車的時間,不應視為休息時間;
- 一個工作日內最長工作時間(包括所有休息時間)不應超逾14小時;
- 一個工作日內的駕駛時間(即最長的工作時間減去所有每次最少30分鐘的休息時間)不應超逾11小時;
- 兩個相連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不應少於10小時;
- 車長一個工作日內的工作時間不少於8小時便應獲提供用膳時間。巴士公司應在2011年第三季或之前提供不少於45分鐘的用膳時間,然後再在隨後一年進一步改善至不少於1小時。
- 執行指引
巴士公司有責任按照指引,適當地安排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除了規定巴士公司須每3個月提交報告,交代執行指引的情況外,運輸署每年亦會委聘獨立機構,就車長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及用膳時間進行調查,而事前不會向有關巴士公司作出通知;如出現嚴重違規情況,當局會就有關巴士公司未能提供適當而有效率的巴士服務向其作出警告。
根據九巴向運輸署提供2015年12月營運記錄(涉及約二十萬個更份),平均約有八至九成車長執行一更工作,而其餘車長則於同日內兩個繁忙時段值班。九巴表示在編配車長工作時,會盡量避免安排車長在前一個工作天完成夜更工作後,在隨後一天執行早更工作。在2014年12月,約有萬分之二更份(37個更份)編配在完成夜更工作後須在隨後一天執行早更工作。
- 工作時間
有工會透露這份指引看似嚴謹,其實對車長工時卻沒多大保障。巴士公司支薪方式是「底薪加佣金」制,車長每天上班「一工」(8小時)的話,只有約萬五元收入,大多車長因此「自願加班」,來賺取更多佣金收入。於是,《指引》中「最高工作時間14小時」與「最高駕駛時間11小時」,成為眾多車長現實工作情況的最佳寫照[28]。
2017年1月14日鯉魚門道城巴翻側車禍後,新巴城巴管理層罕有於1月22日發出聲明回應工會指摘,表示公司一向遵照運輸署指引,編定車長工作及休息時間,以確保車長有充足休息[15]。事實上,巴士到達總站時,車長有責任向有關站長報告剛完成的車程的行車時間;如遇交通擠塞等情況令車長車程延長,站長會安排車長直接將巴士駛往該路線中途站或尾站、盡可能安排後備車長駕駛即將開出的班次、甚至取消下一個班次等措施,確保車長在每程車後得到適當休息時間。管理層已向其車長清楚述明,公司不鼓勵他們為追回延誤的時間而超速。上述行車時間報告亦會交予管理層整閱,倘若導致某條巴士路線延誤的情況持續,公司會考慮調整該條路線行車時間。[18]
針對車長工時過長問題,城巴率先於2017年11月推行新措施,機場路線車長每日工時上限由14小時減至不多於13小時,港島路線車長每日工時上限亦下調至13小時以內[29]。新巴緊接在12月起暫時修改車長工作更份模式,長短更交替,避免車長連續有多日長更份工作[30];新巴隨後發出員工通告,陸續向所有工時達12小時以上的「字軌車長」,實施「兩長一短」工時新安排,有關車長在5天工作制下,首2天上班逾12小時,之後1天須上班少於12小時,最後2天再上班逾12小時[31]。兩巴不少車長坦言,現時每程車之間的小休時間縮短,工作更辛勞,同時因最高工時減少,導致車長變相減薪。
- 休息及用膳時間
另一方面,政府指其一直呼籲專營巴士公司作為負責任企業,除了需要保障巴士營運安全外,亦應確保車長職業安全和健康受到保障,生活和工作取得平衡,並在巴士總站提供適當休息設施。
九巴2010年4月分析了記錄車長每天工作流程的「站務管理系統」數據後,確認車長實際平均用膳時間為48分鐘,比編訂用膳時間的平均43分鐘為多。部份車長實際用膳時間,受到多項因素影響,其中包括所處巴士總站位置偏遠,或附近欠缺食肆,令車長需要花上好一段時間才能到達最就近食肆或洗手間;亦有些因為行車時間影響,包括編訂行車時間不足以及路面擠塞情況等,令車長用膳時間相對地減少。管理層已採取以下針對性措施解決問題:[32]
- 在已確認實際行車時間與編訂行車時間有差距的路線,會向運輸署反映,尋求解決擠塞路面方法,並重編行車時間表以切合實際行車狀況。
- 如有編訂用膳時間不足的個案,會因應個別情況而作出安排,延長用膳時間。
- 在位置偏遠或附近欠缺食肆的巴士總站,優先安排添置微波爐、雪櫃等設施,以方便帶飯的車長。
- 申請在欠缺員工休息設施或洗手間的總站加裝站長室、員工休息室或流動洗手間之同時,亦會與運輸署等政府機構或總站的物業管理公司,商討改善總站設施的方法。不過,樂華邨巴士總站在2017年8月發生車長爭取在站內設置休息室所引發的一連串風波,詳情請參閱有關條目。
- 檢討指引
2003年屯門公路九巴墮坡事故後,運輸署有意把車長最長工作時間和駕駛時間縮短,並與各巴士公司磋商,但所有公司都不贊成,原因如下:[33]
- 巴士意外率與車長工作時數並無顯示有相互關係;
- 本港當時的規定與海外地區大致相若;
- 車長平均工作時數約為每日10小時,遠低於指引訂明最長工作時數14小時;以及
- 降低最長駕駛時數會減低編更和營運靈活性。
2017年9月長沙灣道城巴嚴重交通意外和2018年九巴872線巴士翻側事故發生後,車長作息時間安排備受社會及當局關注,政府就《指引》內容作出仔細檢視,並考慮不同持份者意見和關注,當中特別注重以下六項基本因素:[34]
- 專營巴士營運安全及服務可靠性;
- 車長駕駛安全與生活健康,尤其是工作和休息時間安排兩者間的平衡,及如何避免車長持續長時間執行駕駛職務;
- 巴士營辦商在日常運作(例如調配人手及車輛)的靈活性,以應付不同時段乘客需求;
- 專營巴士業界和工會對修訂《指引》的意見;
- 修訂《指引》對專營巴士業界整體營運狀況的影響;及
- 如修訂《指引》須增聘人手以維持現有服務,如何在盡早施行的同時,給予巴士公司適度空間,作出相應過渡安排(例如招聘、培訓及考核車長、重新制訂巴士調度、重編更分安排等工作)。
經全面檢討後,運輸署在2018年2月23日公布修訂《指引》作出修訂[35] ,重點如下:[36]
- 最長更次時間及駕駛時間分別由現時不應超逾14小時及11小時,縮減為不應超逾12小時及10小時;
- 車長駕駛6小時後的休息時間由現時30分鐘增加至40分鐘;
- 考慮到巴士公司有需要維持編排部分車長較長的更次時間,以照顧市民在上下午繁忙時間的乘車需要,運輸署建議增加一項新規定,讓巴士公司可適度安排車長特別更次時間可超逾12小時,惟最長更次時間仍不應超逾14小時,而駕駛時間上限則須與其他所有更次的車長看齊,即不應超逾10小時。為確保車長有足夠休息,修訂《指引》內新增規定,指定特別更次內應有一段不少於連續3小時休息時間;
- 為免車長被安排連續工作數日而沒有足夠休班時間,運輸署亦新增規定,除特別更次外,巴士公司在編排車長在三個相連更次內的總休班時間不應少於22小時。
各專營巴士公司會約見車長,就營運情況向車長解釋修訂《指引》實施細節;待理順有關編更細節安排後,巴士公司目標是2018年第二季開始可陸續實施修訂《指引》,並可望於約2019年第二季內全面實施。
有關《指引》只是車長工作或休息的上下限時數,運輸署會繼續鼓勵巴士公司積極優化車長編更安排,以在可行情況下盡量減少車長工作及駕駛時數,務求達致少於相關上限規定。事實上,巴士公司均表示視乎增聘車長進度,逐步將特別更次工作時數由最長14小時縮短至13小時。[37]
監察機制[]
車長須因應路面環境適當地控制車速,避免緊急煞車及扭軚;轉彎時預早減慢車速和選擇適當行車線,並確保前路安全無阻才可前進;以及多利用車廂倒後鏡及閉路電視裝置,留意車廂內情況,待乘客完成上落巴士及在扶穩或坐定後才繼續開行等,以避免意外發生。
5間專營巴士公司均有機制監察車長駕駛技術及行為,並設有相應獎勵和懲處制度。巴士公司會派遣擁有駕駛導師資格的「便衣乘車監察員」(Plainclothes inspector) 以乘客身份乘車,對車長駕駛及服務表現作出評核。受監察的車長分為兩類:一類是因應乘客投訴或曾發生交通意外的車長,另一類則為以抽樣方法被監察人員在不同時段及路線隨機抽中的車長[38]。
除此之外,巴士公司亦不時派遣監察人員,在交通黑點或容易超速的地點以鐳射槍偵查巴士有否超速。另一方面,各專營巴士公司已為旗下所有巴士安裝俗稱「黑盒」的電子記錄儀,以記錄包括車速、行車時間及車程在內的運作資料,方便監察車長駕駛行為及調查意外事故。運輸署亦定期聘請獨立顧問公司進行調查,監察乘客對巴士服務的意見;過去調查結果顯示,受訪乘客普遍最滿的服務範圍包括車長遵守交通規則、駕駛技術、行車速度。[39]
對於駕駛或服務表現優良的車長,各營辦商會以獎金鼓勵;未能符合巴士公司要求的車長,不但不會獲發駕駛安全獎金,還須因應表現欠佳之處,接受以下額外訓練及輔導:
- 在職車長改進與複修訓練:為期一至兩日的改進與複修訓練,目的是加強在職車長道路安全意識、駕駛技術和態度,包括警覺駕駛技術。所有專營巴士公司均已承諾,由2008年3月開始,每名在職車長每一至三年最少參加一項這類訓練課程,加強車長警覺駕駛技術、向他們講解最新駕駛法例及規則、提醒他們注意交通意外黑點,並向他們灌輸安全駕駛的重要。至於復修訓練則按個別車長的駕駛表現,例如車長曾經涉及交通意外或按駕駛訓練導師建議,在有需要時接受復修訓練;
- 駕駛改善/矯正訓練:為被發現有駕駛方法不當、因病或其他原因,曾離開駕駛崗位一段頗長時間的車長而設,為期約數天。
一般而言,各巴士公司都有既定紀律程序指引,若車長駕駛技術及行為未如理想或違規,巴士公司會因應情況對其作出不同程度的懲處,包括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扣薪、停職和撤職等。所有車長不論其服務年資,都受相同指引及紀律程序所約束,如不滿紀律處分者可以上訴。[40]
為了提高員工對監察制度的認知,九巴由2009年11月起會每月把內部監察車長的結果,透過內部通告向車長發放,同時會張貼海報,提醒車長安全駕駛。城巴和新巴亦已向所有車長發出通告,敦促車長安全駕駛,並說明若公司發現車長違規,公司會按現行機制作紀律處分。如運輸署接獲有關車長涉嫌違反交通規例或服務態度欠佳的投訴,會即時與有關巴士公司作出跟進、調查和要求營辦這採取適當改善措施。
一如其他駕駛者,巴士車長在馬路上駕駛亦受《道路交通條例》及《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規管。警方會對違規者作出檢控,法庭亦會對違反交通規例的車長,作出罰款、扣分及停牌的處罰。
交通意外[]
早於1984年,九巴已有意外及保險部處理涉及九巴的意外,以前意外及保險部經理Alice更因爲要了解巴士的結構及每宗意外成因而去考巴士牌,成爲香港第一位可以駕駛巴士的女姓。[41]每當發生涉及九巴及龍運的巴士意外,即使車長因素並非成因,但九巴及龍運仍會安排有關車長因應需要接受駕駛改進訓練,以確保乘客安全。若涉及嚴重意外,公司亦會為車長提供專業輔導服務,為其紓緩因而產生的壓力,並會安排有關車長暫時在車廠工作。其後,意外及保險部會對意外展開內部調查,只有在完成調查及為車長提供補救訓練後,才會重新調派有關車長再次擔當駕駛職務。九巴及龍運在作出這樣的安排時,亦會考慮司法機構就某宗意外所作的決定,並會相應作出適當安排。
至於向涉案車長提供法律援助方面,若有九巴及龍運車長需面對民事訴訟或被索償,公司將會提供法律援助,並將個案交由其有關代理人跟進。若車長面對刑事起訴,公司將會根據多項因素考慮是否提供法律援助,包括有關車長是否希望認罪及意外的相關責任。
城巴及新巴有本身的巴士意外調查及處罰機制,處罰程度由輕微意外的譴責、警告及再培訓到嚴重意外的解僱不等。為確保公平,該公司 亦設立上訴機制。至於提供法律援助方面,由於所有城巴及新巴的巴士均已購買保險,城巴及新巴會將所有涉及該公司的巴士意外交由保險公司處理,以根據個別意外情況決定應否向有關車長提供法律助。然而,若車長需為意外負上責任,便應承擔後果,而公司不應提供法律援助令其可逃避責任。
鑒於新大嶼山巴士車隊規模較小,而其路線主要在鄉郊,故該公司實施安全獎金制度,根據該制度,若車長涉及巴士意外,其安全獎金會被扣起。然而,若調查顯示責任並不在有關車長身上,便會向其發還獎金。若涉及法律訴訟,嶼巴的做法與城巴及新巴類似。[42]
健康狀況[]
專營巴士公司規定所有全職和兼職車長在入職前均須申報自身健康狀況及通過身體檢查(包括肺部檢查、視力檢查、聽力測試、糖尿病檢查、血壓檢查、血液測試和尿液測試),由醫生證明其健康狀況適合駕駛巴士。城巴新巴所有全職及兼職車長必須通過上述身體檢查,方可執行駕駛工作。如車長未能通過身體檢查,公司會暫停其駕駛工作,並安排擔任非駕駛職務或休假,讓車長接受治療至其康復,再安排覆檢;若覆檢結果仍然不適合駕駛,公司會與車長終止合約。
至於在職車長檢驗安排方面,自2007年起,各巴士公司須按運輸署要求規定50歲或以上的車長每年接受身體檢查。檢查項目因應不同的專營巴士公司有所不同,一般與新入職車長所作的身體檢查相同。經運輸署聯同巴士公司進行檢討後,各巴士公司自2013年8月已實施加強措施,車長在50歲、54歲、57歲及滿60歲後進行身體檢查時亦須接受心電圖檢查。此外,任何車長如有中風、心血管病、因糖尿病而接受藥物治療或因高血壓而接受藥物治療,亦須申報該等疾病並每年接受包括心電圖檢查的身體檢查。
巴士營辦商並已就車長在當值期間感到身體不適發出指引,提醒車長若感到身體不適,切勿勉強繼續駕駛,應盡快求診。巴士公司日常亦會監察車長的精神狀態,若發現當值車長精神狀態有異,會即時停止他們的駕駛工作。
退休安排[]
營辦商對車長退休年齡訂有明確規定,視乎不同營辦商的安排而定。一般而言,車長退休年齡為60歲或65歲;部分營辦商會按人手需要而彈性以合約形式延長退休車長的聘用期,年齡上限為66歲或67歲。
現時九巴及龍運車長退休年齡定於60歲,近年九巴無法聘得足夠全職車長,要續聘退休員工,目的是希望為退休員工提供工作機會,受聘員工是以兼職形式聘用。不過有工會透露,九巴因全職車長不足,要邀請退休車長擔任兼職;為吸引退休司機重投工作,九巴又要求行駛固定巴士路線的全職車長輪流擔任後備車長,讓兼職司機行駛固定路線,結果不但令全職車長收入下跌,更因車長對其他路線不熟悉,衍生道路安全問題。[43]
九巴及龍運於2017年4月19日向員工發出內部通告,提出為退休車長提供多一種聘用方式,年屆60歲的車長,可選擇和公司再簽訂兩年合約,其後每年續約一次,最多3年,但須通過續約評核,工作表現良好方續約。同時優化現行制度,有關退休車長是獲全職聘用,享有全職員工同等福利,包括有薪年假、病假、年度表現獎金、免費乘車證等福利,不過由於車長於60歲退休時已收取退休福利,再次受聘後的年資會重新計算。[44]
在城巴新巴任職至65歲退休年齡的全職及兼職車長,如能通過身體檢查,可透過公司在2013年推出之「退休員工再次聘用計劃」下,以合約形式再聘用一年至66歲,之後可再以合約形式聘用至68歲,但須每半年接受身體檢查,以確定適宜駕駛。[45]
行內術語[]
車長職位的巴士業界術語 | ||
---|---|---|
筆劃 | 術語 | 解說 |
2 | 七叔 | 九巴於九十年代聘請的舊制(日薪)男車長,員工編號為7XXXX。 |
八嬸 | 九巴於九十年代聘請的舊制(日薪)女車長,員工編號為80XXX。 | |
4 | 卡佬(Carlo) | 車長。 |
六叔 | 九巴自2000年起聘請的月薪男車長,員工編號為6XXXX。 | |
六嬸 | 九巴自2000年起聘請的月薪女車長,員工編號為66XXX。 | |
6 | 老兵 | 九巴的「退休後續任車長」。另見「翻閹」。 |
7 | 返圈 | 車長向公司申請於休假日上班。另見「賣血」、「例返」 |
8 | 例返 | 「例假返工」之簡稱,指車長向公司申請於休假日上班。另見「返圈」、「賣血」 |
10 | 師兄 | 對男車長的尊稱。 |
師姐 | 對女車長的尊稱。 | |
師傅 | 對車長的尊稱,尤指較具資歷的車長。 | |
11 | 蛇佬 | 〔九巴龍運〕駕駛特別車更份(俗稱「蛇車」)的車長。 |
15 | 賣血 | 車長主動向公司要求於休息日上班(另見「返圈」、「例返」);或本職並非車長的巴士公司員工(如督察、寫字樓員工等)於公餘時間兼任車長載客。 |
劈車 | 車長工作期間臨時要求離開工作崗位,提早下班。 | |
鋤假 | 於非編定休息日告假,尤指車長訛稱生病而請假。 | |
18 | 翻閹 | 離職(尤指退休)後再度加入同一間公司。九巴車長年屆退休年齡後,可獲公司聘用為兼職車長。 |
車長駕駛的巴士業界術語 | ||
---|---|---|
筆劃 | 術語 | 解說 |
5 | 功課紙 | 城巴及新巴之「車長每日工作紀錄」,詳列車長當日更分之工作流程。另見「飛單」 |
打大 | 比站長原有編定時間提早開車。 | |
打細 | 遲於原定時間開車。 | |
7 | 車手 | 駕駛速度較快的車長,與「碌神」相對。 |
9 | 風琴腳 | 車長駕車時不停重覆大力踩油及收油的動作,影響乘坐感,帶貶義。 |
飛單 | 九巴「路程單」,供車長及站長紀錄該字軌當日每個行程細節。另見「功課紙」 | |
10 | 砵車/Port車 | 車長投訴巴士出現問題需要維修。「Port」即香港粵語投訴之意,部份車長將之寫成「砵」。 |
11 | 跟線 | 車長以乘客身份乘坐自己不熟悉的路線,以了解行車路線、注意事項等,以備日後成為該線「掛牌」車長。 |
13 | 碌車 | 故意以較低車速駕駛,這些車長又名「碌神」,與「車手」相對。 |
搖/𢳆[ngou4]骰仔 | 車長突然剎車而引致乘客跌倒[46] | |
15 | 操線 | 車長於駕駛導師指導下學習駕駛指定路線,以備日後成為該線「掛牌」車長 |
非專營巴士[]
非專營巴士的駕駛執照包括私家巴士(09)、公共巴士(10),一般而言這兩類的駕駛執照都是同時簽發。車長須先領取上述駕駛執照,方可駕駛非專營巴士。如駕駛公共巴士者,需要另外修習及完成「公共巴士司機職前課程」(Pre-service Course for Public Bus Drivers)並獲取課程證書方可取得相關牌照。
因現時香港的專利公共巴士絕大部分為自動變速(只有部分新大嶼山巴士的巴士例外),而非專利巴士則絕大部分為手動變速,因此只有曾駕駛手動變速車輛的專利巴士駕駛執照(17號牌)持有人(或參加補試合格)方可加簽私家巴士執照(9號牌)與公共巴士執照(10號牌),否則只可以加簽自動波的巴士執照(9A、10A)。[47]此乃商用車輛執照。
專綫小巴[]
駕駛執照[]
任何人士若有志投身專綫小巴司機行列,須持有最少一年或以上有效私家車或輕型貨車的正式駕駛執照,或暫准駕駛期屆滿後持有的上述正式駕駛執照,方可參加駕駛考試,以考取05類(公共小巴)駕駛執照。如該人士於2015年6月1日前申請巴士駕駛考試,當考獲巴士駕駛執照時,運輸署亦會同時為有關人士同時加簽公共小巴和私家小巴(類別04)駕駛執照。
為提升公共小巴安全和服務質素,運輸署規定於2015年6月1日起申請公共小巴(或巴士)駕駛執照的人士,須另外修畢「公共小巴司機職前課程」(Pre-service Course for Public Light Bus Drivers),經考試合格後方獲簽發或加簽公共小巴駕駛執照。[48]
招聘[]
個別專綫小巴營辦商如需聘請司機,大多在小巴站或小巴車身張貼招工廣告,申請者經過面試及試車[49]才有機會獲聘。
政府明白專綫小巴業界近年面對司機逐漸高齡化及招聘司機的困難,運輸署已聯絡勞工處,並協調營辦商參與由勞工處籌辦的招聘會[50]。此外,署方亦曾接觸懲教署,以及少數族裔人士和更生人士的支援服務機構,並鼓勵營辦商聘請少數族裔人士或更生人士。
僱傭安排[]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所有專綫小巴營辦商須取得運輸署發出的客運營業證方可經營專綫小巴服務。客運營業證訂明「經營公共小巴(專線)服務的條件」(客運營業證條款),當中包括要求營辦商須按照運輸署批准的服務詳情(如路線、車費、班次及車輛分配)營運服務,及就日常經營安排(如對車輛狀況的要求和有關車輛必須由持證人聘請的司機駕駛)作出規定。
為確保營辦商能按運輸署訂下的營運時間及班次提供服務,並有效監督服務質素,客運營業證條款訂明營辦商與司機必須有僱傭關係。與其他行業的僱傭安排一樣,營辦商與其司機的僱傭安排須符合《僱傭條例》第57章及其他相關法例要求,包括關於休息日及假期的要求;而具體聘用條件(例如實際薪金及工作時數)則由僱主和僱員雙方議定。
此外,營辦商須執行在其客運營業證申請表中作出的任何承諾,包括任何有關向司機提供津貼或獎勵的安排。運輸署會透過日常溝通、突擊檢查及客運營業證中期檢討,確保營辦商遵從客運營業證條款及落實承諾。
薪酬[]
營辦商計算薪酬方法各有不同,根據運輸署2009年收集專綫小巴營辦商所採用薪酬制度的資料顯示,約有85%司機是以底薪或底薪附加定額津貼(例如膳食津貼、安全獎金、超時津貼或假日津貼)的形式受聘及計算薪酬;約有9%司機是以底薪附加分賬的形式受聘及計算薪酬,只有約6%司機是以純分賬形式受聘及計算薪酬[51]。
2015年底的資料進一步顯示,每名全職司機包括休息時間的每日工作時數約為6-13小時,每更底薪約為$330-$690[52],而兼職司機則一般以時薪計算工資。
工作時間[]
小巴司機工時過長,勢必影響駕駛安全。運輸署參考了《巴士車長工作、休息及用膳時間指引》並諮詢綠色小巴業界後,制訂了《專線小巴司機的工作時間指引》,2000年4月首次實施,作為安排司機工作時間的參考。
- 每天最長當值時間(包括所有歇息時間)不應超過14小時
- 每天駕駛值班時間(即最長當值時間扣除所有15分鐘或以上的歇息時間後)不應超過11小時
為回應社會對行車安全和司機工作環境的關注,署方綜合司機工會和業界意見後,於2017年6月下旬發出新指引,訂明專綫小巴司機的工作時數及休息/用膳時間新安排,並於8月15日實施,詳情如下:
- 司機工作9小時,最少應有45分鐘休息時間(包括用膳時間),其中不少於10分鐘應安排在首4小時工作時間內提供。
- 每日最長當值時間(包括所有休息時間)不應超過14小時。
- 每日駕駛值班時間(即最長當值時間扣除所有休息時間後)不應超過11小時。
- 一個工作日內的工作時間如不少於9小時,便應獲提供用膳時間。
- 兩個相連工作日之間的休息時間不應少於10小時。
專綫小巴營辦商必須按指引編定司機工作安排。此外,雖然紅色小巴業界仍以租車司機或車主司機為主,但受僱司機亦日漸增加,運輸署已同時把上述新指引發給紅色小巴業界作參考。
巴士迷文化[]
在巴士迷行內,車長有時候被戲稱為卡佬(甚至有人將之硬翻為Carlo), [來源請求]。
對很多巴士迷而言,車長是他們獲得巴士車務資訊的來源,因此他們對車長一般比較友善,甚至喜歡跟車長打成一片。也是因此,巴士迷行內對應如何對待車長有一些潛規則,以確保車長不會對巴士迷反感,例如進行巴士攝影及遊車河時,都應該以不影響車長為第一考慮。
當然,也有一些不良巴士迷持有相反的態度,為求達到較佳的拍攝效果而站出馬路,他們有些甚至以自己對巴士熟悉而刁難車長,或者在行車時不斷向車長發問,騷擾對方。
另外,亦有巴士迷選擇投身車長行列,希望將興趣變為事業。近年九巴增聘兼職車長,以填補車長流失空缺。這些兼職車長只需持有「公共巴士」或「專利公共巴士」駕駛執照,並接受兩日訓練即可出勤,成為部份已有正職在身的巴士迷加入巴士公司「過手癮」之途徑。[53]其中部份兼職車長可會要求主管安排其取用即將退役的巴士、特別配置、「怪獸」以及全車身廣告的巴士,甚至未接受相關路線訓練的情況下派往駕駛自己心儀的路線(例如290及290A線),以求「自製特見」。
但部份車長或會因不熟路而出錯、吸引其他巴士迷衝出馬路拍攝,以及縱容其他巴士迷在車上把巴士當成玩具,影響行車安全。[54]有關事件被傳媒曝光後,九巴承認有關事件由人為錯誤引致,並向荔枝角車廠一名車務主任作出紀律處分。[55]
圖集[]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 運輸署官方網站:申領駕駛執照的要求
- 運輸署官方網站:透過駕駛考試申領正式駕駛執照的程序
- 17號牌一問,hkitalk.net,2011年
- 22歲浸過鹹水揸巴士 「開心到唔想放工」,蘋果日報,2017年11月22日(載「Disneyplus Mickey Youtube」頻道)
- 教書轉揸巴士 女車長依然溫柔,東方日報,2017年3月14日
- 載人負重責 駕車須安全 城巴車長「有搭無類」,蘋果日報,2004年4月27日
註釋、參考資料[]
- ↑ 〈由本年二月起 司機改稱車長〉,載《九巴半月刊》第333期(香港:九巴公關部,1983年3月15日),第8頁。
- ↑ 當年首代·今日女車長,Facebook「KMB 九巴專頁」,2017年5月10日。
- ↑ 根據運輸署的條件,申領公共巴士駕駛執照的人士須在過去五年並無觸犯《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第36條(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第39條(在酒類或藥物影響下駕駛汽車)、第39A條(在體內酒精濃度超過訂明限制的情況下駕駛、企圖駕駛或掌管汽車)、第39B條(檢查呼氣測試)或第39C條(提供樣本以作分析)所訂罪行而被裁定罪名成立。
- ↑ 根據《入境條例》﹝第115章﹞第2(1)條,有逗留條件的人士包括訪客、學生、僱傭工作等條件在港逗留的人士或旅行證件上載有「持證人不得從事僱傭工作」的逗留條件人士。
- ↑ 〈兼職自選「熟悉路線」邊做邊學 有違指引〉,《明報》,2016年7月11日。
- ↑ 車長力數九巴「三宗罪」,文匯報,2018年2月12日
- ↑ 九巴司機僅培訓18天 九巴:導師與學員比率1:2較同行密集,香港經濟日報,2015年6月1日
- ↑ 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首推「伴你同行」計劃 協助新車長融入工作〉[新聞稿],2012年6月18日。
- ↑ 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聘用兼職巴士車長事宜,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16年5月19日
- ↑ 立法會十題:新大嶼山巴士行車安全,2015年4月29日
- ↑ 九巴車長薪金可相差逾萬元,Now新聞,2018年2月26日
- ↑ 起薪點有1.9萬元? 香港經濟日報:巴士車長唔易做 起薪點有1.9萬元?,2017年2月21日
- ↑ Now 新聞:城巴管理層承認人手不足,2017年9月23日
- ↑ 明報:城巴車長請病假 一天扣薪500元,2017年10月1日
- ↑ 15.0 15.1 15.2 城巴有限公司、新世界第一巴士服務有限公司,〈新巴城巴回應巴士業職工會聯盟新聞稿〉[新聞稿],2017年1月22日。
- ↑ 16.0 16.1 要求檢討現時車長的工時指引,東區區議會轄下交通及運輸事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2017年11月21日
- ↑ 大公報:新大嶼巴士車長或放公眾假 工會支持,2016年11月19日
- ↑ 18.0 18.1 車長的編更安排(第16點),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08年1月28日
- ↑ 加強專營巴士營運安全措施的進展,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2007年1月
- ↑ 【大埔公路翻九巴】兼職車長自由度大 工會:公司無提供EQ培訓,香港01,2018年2月11日
- ↑ 〈九巴聘4.3%兼職車長 工會批評培訓不足〉,《am730》,2018年2月12日。
- ↑ 工會轟九巴寬待違例車長,明報,2018年2月12日
- ↑ 專營巴士公司車長的每日工作時數詳情,2017年10月25日
- ↑ 九龍巴士(一九三三)有限公司,〈九巴交通運作管理系統大幅提升車務管理效率〉[新聞稿],2010年6月8日。
- ↑ 肇事車「短龍」馬力勁 多走新市鎮夜綫,頭條日報,2009年11月10日
- ↑ 立法會五題:專營巴士安全問題,200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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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九巴兼職車長 邊睇手機邊揸車〉,《太陽報》,201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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