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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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檢與月檢==
 
==年檢與月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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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間[[營巴士公司]]均定有周全驗車及保養制度,每天、每月以至每年都會為巴士進行保養,確保巴士安全,適合在路上行駛。
運輸署自1980年1月起<ref>[http://www.legco.gov.hk/yr78-79/english/lc_sitg/hansard/h790704.pdf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Wednesday, 4 July 1979],香港立法局</ref>,規定不論[[非專營巴士]]或[[專營巴士]]均需通過每年的「'''年度檢驗'''」('''Annual Examination'''),以確保巴士運作安全及適合在路上行駛,檢驗及格並獲發「'''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Certificate of Roadworthiness''',簡稱'''COR'''),方可獲續牌。
 
   
 
每天的保養工作包括添加潤滑油及冷卻劑、加油以及查車胎和強制性燈號。進行每月例行檢查(俗稱「'''月檢'''」,'''Monthly Inspection''')時,巴士公司會逐一檢查與行車安全有關的項目包括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引擎、輪軸、懸掛系統、電器電力系統,以及[[空調系統]]等運輸署亦已就個別系統主要零部件(如制動系統及輪軸)訂下具體要求(如更換頻率及性能水平),專營巴士公司須據此進行保養及維修工作;巴士公司亦會每半年為巴士進行「小修」。<ref>[http://www.kmb.hk/tc/news/faq.html 九巴網站:常見問題]</ref>保養工作。
年檢檢測項目包括制動系統效能、轉向系統、懸掛系統、燈光、[[座椅]]、[[車窗|玻璃]]、壓縮氣系統、[[太平門]]及[[低排放|黑煙排放]]等,以確保巴士適宜載客營運。鑑於曾發生多宗車輛在行駛時車輪鬆脫的意外,自2004年6月起,運輸署為{{l||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進行年檢時,會抽查有關車輛的車輪螺栓。<ref>[http://www.td.gov.hk/mini_site/tdar/2004/booklet/chi/highlight.html 《2004年運輸署的工作》:車輛安全及規管]</ref>
 
   
 
運輸署自1980年1月起<ref>[http://www.legco.gov.hk/yr78-79/english/lc_sitg/hansard/h790704.pdf OFFICIAL REPORT OF PROCEEDINGS, Wednesday, 4 July 1979],香港立法局</ref>,規定不論[[非專營巴士]]或[[專營巴士]]均需通過每年的「'''年度檢驗'''」('''Annual Examination'''),巴士公司會全面檢驗巴士車輛並進行維修保養,然後接受運輸署驗車以確保巴士運作安全,檢驗及格並獲發「'''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Certificate of Roadworthiness''',簡稱'''COR'''),方可獲續牌。
除上述年外,專營巴士公司亦會為每輛現役專營巴士每月進行例行檢查(俗稱「'''月檢'''」,'''Monthly Inspection'''),月檢檢查項目包括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引擎、輪軸、懸掛系統、電器電力系統及[[空調系統]]等運輸署亦已就個別系統主要零部件(如制動系統及輪軸)訂下具體要求(如更換頻率及性能水平),專營巴士公司須據此進行保養及維修工作;巴士公司亦會每半年為巴士進行「小修」。<ref>[http://www.kmb.hk/tc/news/faq.html 九巴網站:常見問題]</re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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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檢檢測項目包括制動系統效能、轉向系統、懸掛系統、燈光、[[座椅]]、[[車窗|玻璃]]、壓縮氣系統、[[太平門]]及[[低排放|黑煙排放]]等,以確保巴士適宜載客營運。鑑於曾發生多宗車輛在行駛時車輪鬆脫的意外,自2004年6月起,運輸署為{{l||專營|巴士}}及[[非專營巴士]]進行年檢時,會抽查有關車輛的車輪螺栓。<ref>[http://www.td.gov.hk/mini_site/tdar/2004/booklet/chi/highlight.html 《2004年運輸署的工作》:車輛安全及規管]</ref>
   
 
非專營巴士的檢查都在[[#驗車中心|土瓜灣驗車中心]]進行,位於朗月街{{bt|偉恒昌新邨}}對面,而專營巴士則可以在[[巴士車廠|巴士公司的車廠]]內進行<ref>《[http://www.t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1178/inspection.pdf 怎樣申請檢驗車輛(私家車除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ref>。為確保道路安全,須接受年檢但在{{l|車輛|牌照}}到期前未能通過年驗的車輛,根據法例,不能獲得牌照在道路上行駛。<ref>[https://www.thb.gov.hk/tc/psp/speeches/transport/land/2015/20150318.htm 立法會十四題:指定車輛測試中心],2015年3月18日</ref>
 
非專營巴士的檢查都在[[#驗車中心|土瓜灣驗車中心]]進行,位於朗月街{{bt|偉恒昌新邨}}對面,而專營巴士則可以在[[巴士車廠|巴士公司的車廠]]內進行<ref>《[http://www.td.gov.hk/filemanager/tc/content_1178/inspection.pdf 怎樣申請檢驗車輛(私家車除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ref>。為確保道路安全,須接受年檢但在{{l|車輛|牌照}}到期前未能通過年驗的車輛,根據法例,不能獲得牌照在道路上行駛。<ref>[https://www.thb.gov.hk/tc/psp/speeches/transport/land/2015/20150318.htm 立法會十四題:指定車輛測試中心],2015年3月18日</ref>

於 2018年8月7日 (二) 13:07 的修訂

車輛檢驗Vehicle Examination,俗稱驗車政府驗車)透過改進車輛設計的規定,以及檢查維修是否妥善,藉以提高車輛的安全程度。

在本港登記的各類車輛均須接受類型評定檢驗。所有商用車輛,包括巴士及公共小型巴士,亦須接受登記前檢驗及年檢,以確保車輛安全並適合在路上行駛。當局如懷疑任何車輛出現問題,可命令車輛司機或登記車主把有關車輛送往政府驗車中心檢驗(即召喚車輛檢驗)。

運輸署行政及牌照科轄下車輛安全及標準部負責為本港所有持牌車輛制訂安全標準和監督驗車工作。

政策

《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規定,專營巴士公司須妥善保養旗下巴士,確保巴士運作安全及狀況良好。巴士公司須每月最少為每輛巴士進行一次定期檢驗,並須通過運輸署在每年續牌前的車輛檢驗。此外,為了進一步確保行駛中巴士的安全,運輸署會突擊抽查行駛中的巴士進行檢查;若發現有不合規格情況,署方會立即要求巴士公司即時抽起巴士車輛及修理,修妥後才可繼續投入服務。

運輸署密切監察營辦商的保養安排,定期與公司舉行會議,商討巴士檢驗結果,並會視乎情況,訂定行動以加強巴士安全。現時為確保專營巴士營運安全而採用的措施,是經多年運作並改善而成,並且嚴格執行。

類型評定

《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A章訂明專營巴士在設計和構造方面的規定:

  • 採用合適的材料,妥善及適當地構造;
  • 在良好及可使用的狀態;以及
  • 其設計及構造方法可使車輛能抵受可能在操作時遇到的負荷及應力。

每款新型號,或車內陳設經過修改的專營巴士必須通過運輸署的車輛「類型評定」(Type approval,俗稱土驗)程序,確保設計和構造均符合規定,才可登記並獲發牌照在路上行駛。

類型評定程序包括為確保巴士行車穩定而額外進行的「傾側測試」(Tilt Test)。測試時,雙層巴士上層放滿相等於坐滿乘客重量的鉛板,即每個座位負載57公斤,以及司機座位負載57公斤。巴士置於傾斜台上,傾斜至28度,並移動傾斜台,若巴士不翻側,便通過測試。單層巴士的測試方法相若,但全車為全負載狀態,包括企位,及格標準為35度。

年檢與月檢

5間營巴士公司均定有周全驗車及保養制度,每天、每月以至每年都會為巴士進行保養,確保巴士安全,適合在路上行駛。

每天的保養工作包括添加潤滑油及冷卻劑、加油以及檢查車胎和強制性燈號。進行每月例行檢查(俗稱「月檢」,Monthly Inspection)時,巴士公司會逐一檢查與行車安全有關的項目,包括制動系統、轉向系統、引擎、輪軸、懸掛系統、電器與電力系統,以及空調系統等;運輸署亦已就個別系統主要零部件(如制動系統及輪軸)訂下具體要求(如更換頻率及性能水平),專營巴士公司須據此進行保養及維修工作;巴士公司亦會每半年為巴士進行「小修」。[1]保養工作。

運輸署自1980年1月起[2],規定不論非專營巴士專營巴士均需通過每年的「年度檢驗」(Annual Examination),巴士公司會全面檢驗巴士車輛並進行維修保養,然後接受運輸署驗車以確保巴士運作安全,檢驗及格並獲發「車輛宜於道路上使用證明書」(Certificate of Roadworthiness,簡稱COR),方可獲續牌。

年檢檢測項目包括制動系統效能、轉向系統、懸掛系統、燈光、座椅玻璃、壓縮氣系統、太平門黑煙排放等,以確保巴士適宜載客營運。鑑於曾發生多宗車輛在行駛時車輪鬆脫的意外,自2004年6月起,運輸署為專營非專營巴士進行年檢時,會抽查有關車輛的車輪螺栓。[3]

非專營巴士的檢查都在土瓜灣驗車中心進行,位於朗月街偉恒昌新邨對面,而專營巴士則可以在巴士公司的車廠內進行[4]。為確保道路安全,須接受年檢但在牌照到期前未能通過年驗的車輛,根據法例,不能獲得牌照在道路上行駛。[5]

大驗

至於非專營巴士,除了年驗外,自首次登記第13年起,須每3年接受一次「大驗」,檢驗及格並獲發「機動車輛全面檢驗及格證書」(Certificate of Fitness,簡稱COF),才可獲續牌行走。大驗分兩階段進行,車輛需要拆除引擎、座位、車身旁板等進行詳細檢驗。[6]

2005年前,專營巴士也需要於第10年起,每4年進行一次大驗(九巴稱之為「大修」)[7]。由於巴士公司需耗費不少資源為巴士大驗(特別是「拆骨」一部分),九巴甚至將14年車齡的巴士先行退役,以避過大驗;後來城巴與運輸署談判後,才全面取消大驗的安排[8],惟配捷聯鐵製車身的富豪B6則不獲豁免。

前述九巴的退役安排,造成較新的巴士比同型號較舊巴士早退役的現象,例如1995-1997年退役的利蘭勝利二型,及2003-2004年退役的DW-EA牌丹尼士巨龍11米、部份EG-EL牌都城嘉慕都城11米和部份EH-EK牌利蘭奧林比安11米;城巴亦於2012年將面臨14年車齡的部分富豪B6LE直接退役。

運輸署抽查

為監察巴士的保養維修質素,運輸署會突擊檢查現役專營巴士和相關的維修記錄。現時驗車主任會於每個工作天到巴士車廠平均抽查約14輛專營巴士(即每年抽查約3400輛巴士),以及隨機抽查行駛中的巴士。抽查工作涉及範疇包括制動系統、懸掛系統、轉向系統、照明系統、車身結構座位車窗玻璃、緊急出口和輪胎。此外,還會進行廢氣排放測試,以及檢查引擎和燃料系統有否滲漏機油或燃油。

在2008年及2009年,運輸署平均每個工作天分別突擊檢查14輛和17輛巴士[9]。過往的抽查結果顯示,專營巴士的維修保養質素維持在令人滿意的水平。

運輸署會因應專營巴士公司的車隊規模、故障數目、過往突擊檢查的表現等因素,調節對個別專營巴士公司的突擊檢查數目。若抽查過程中發現個別巴士有問題,運輸署會要求所屬專營巴士公司即時跟進,妥善維修巴士後才可重新投入服務。如在突擊檢查中發現巴士有嚴重機件問題,運輸署會根據《道路交通(車輛構造或保養)規例》作出檢控,違者最高可被判處罰款一萬元或監禁六個月。

驗車中心

目前,所有車輛的首次檢驗均在運輸署驗車中心進行,這些中心由政府營運。私家車和部分輕型貨車其後的周年檢驗則在車輛測試中心進行,這些中心由運輸署委任的私人承辦商以自負盈虧的方式營運。

至於所有其他商用車輛,包括巴士,由運輸署驗車中心檢驗。

政府驗車中心

指定車輛測試中心

警察車輛扣留中心

懷疑非法改裝車輛,連同嚴重交通意外車輛,警方有權扣留72小時甚至更長時間,以及送往車輛扣留中心作進一步檢驗。這裡的車輛一般接受違例檢控檢驗或意外撞毀調查,驗車程序基本上與一般續牌年驗程序無異,但狀態有機會比年驗車輛較差。

運輸署驗車主任需要為故障項目拍照取證,找出故障的損壞成因,最後撰寫驗車報告。故此,每架車檢驗時間會較續牌年驗為長,大約需要一個至個半小時;如涉及嚴重交通意外調查,一般要花上數天甚至一個月時間。[11][12]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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