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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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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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費等級表Scale of fares)是根據香港法例第230章《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13(1)條、由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為巴士專營權所釐定的車費準則,用以指明在任何指明巴士路線或任何一組指明路線運載乘客、行李及貨品可收取的車費。

專營巴士公司營運的巴士路線分為不同路線組合(如九龍市區及新界線、過海路線、旅遊及特別線、馬場線等),按照所屬車費等級表收取車費。在同一路線組合中個別路線會根據車程的長短分級別,而各路線車費不能高於為其級別而制定的最高車費水平。

概況[]

專營巴士營運初期開始,巴士路線已根據不同因素,在車費等級表下劃分為不同路線組別。這些因素包括:

  • 路線路程長短:專營巴士公司的收費表分為多個路程級別,各級別的車費會有所不同;
  • 路線服務性質
    • 特快路線:這些路線的行車時間較短,能為乘客節省時間;
    • 過海路線:行經海底隧道的路線車費,會較其他路線為高;
    • 旅遊線和沙田馬場線:這些路線車費亦會較高,以反映其成本;
  • 路線服務地區:服務不同地區的路線,服務成本可能有別。舉例來說,行駛港島半山區的路線,由於巴士需要上落斜路,營運成本會較高,故此車費亦會較高;
  • 巴士類別:空調巴士的服務成本較非空調巴士為高,因此,空調巴士車費會較高;
  • 乘客需求模式:不同路線的營運成本可能不同,例如
    • 新市鎮巴士營運環境和乘客需求情況和市區不同。一般而言,新市鎮巴士線路程較長、中途站及中途乘客較少;乘客量集中於繁忙時間單一方向,於非繁忙時間內的乘客量較少。由於巴士收費應根據營運收支情況而釐訂,部分新市鎮的巴士服務收費會較市區的為高。[1]
    • 服務新界(包括新市鎮)的過海路線與服務九龍的過海路線的乘客需求模式不盡相同,而其營運成本亦有別。一般來說,服務新界和新市鎮的過海路線短途乘客較少;與其他服務九龍的過海路線相比,這類路線在非繁忙時間只有很少乘客,即使在繁忙時間,亦只是有一個行車方向有高的乘客量,而另一個方向的乘客量不多。上述特點會令新界過海路線的營運成本增加,因此收費亦可能會相應較高;
    • 市郊巴士線主要服務人口不多的新界偏遠地區,收費會較市區線略高;
    • 其他有關考慮因素,包括個別路線組別收費歷年來轉變。

專營巴士路線根據上文所述因素而劃分為不同路線組別,主要是反映有關路線的營運特點及方便識別不同類別的巴士路線。車費等級表訂明專營巴士公司按有關路線組別、車輛類別和巴士路線長短,就個別路線獲准收取的最高車費水平。

本港目前共有五個巴士專營權,由四間營辦商按商業原則營運。由於各專營權的經營模式、營運狀況、服務水平及網絡範圍均不盡相同,各專營權各有所屬的車費等級表。再者,車費等級表只訂明最高票價,營辦商在釐定個別路線的票價時會考慮實際情況,視乎每條路線營運環境差別、其他相近公共交通服務收費,以及乘客負擔能力等因素而釐定,具有一定彈性,故此不同專營權下相若路線的票價可以出現一些差別。各專營巴士路線的實際所收票價均須經由運輸署審批,確保符合所屬車費等級表的訂明水平。

另外,巴士公司可按《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13(4)條為個別路線向運輸署署長申請收取低於許可的最高收費;現時不少路線實際收費都因此低於車費等級表規定[2]服務詳情表中亦會列明有關路線已根據條例規定收取較低車費。

內容[]

車費等級表公告以一段引子為起首,當中會說明此公告的法律依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13(1)條),及其生效日期。公告有一附表,分三個部分列明訂立車費的各項基準。

附表第Ⅰ部為在不同路線組別及行車里數下,一條巴士路線獲准收取的最高成人單程車費,以及列出特快路線訂價原則:如有關路線較另一目的地相若的非特快線為短,在釐定收費時,須採納後者的行車里數。

自早年專營巴士營運初期,已存在劃分路線組別的安排;現時路線組別的劃分,是依隨着香港發展而訂定,並會不時予以檢討。所有營運中的路線必歸屬於其中一個路線組別,但巴士公司不一定經營所有路線,例如九巴從1994年4月1日起增設「邊界服務」組別,該公司卻從未開辦任何相關路線[3],該收費級別亦直至2021年才首次更改。在較早期的車費等級表中,部分鄉郊路線會向貨物收費,而行李及貨物的收費準則會在此說明,按貨物重量收取成人票價的全費或半費。

第Ⅱ部為優惠收費的適用乘客群組、路線類別及時段。分段收費八達通轉乘優惠長者及合資格殘疾人士公共交通票價優惠計劃等並不包括在內;八十年代或之前,學童乘車半價證則有列於此部。

第Ⅲ部列明最高增加率及被有關公告取代的上一版本公告編號。「最高增加率」是指巴士公司於任何一天提供較服務詳情表頻密的班次、於服務詳情表中非指明的期間或日子提供服務,或須以服務詳情表中非指定載運量或種類的巴士經營某路線時,可比常規服務收取較高車費,上限為常規路線車費加「最高增加率」指明的百分比。現時不少非常規路線(如聖誕日行駛的特別通宵路線)均以此方式釐定收費。

當個別路線來回方向的行車里數不同,導致來回方向各自的車費上限出現差異時,該等路線的來回程的車費仍會設定為相同,以免令乘客混淆,而來回程全程車資合計不會超過來回程核准車費上限的總和。

票價調整[]

當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巴士公司調整票價時,實際上正是調整車費等級表;就此,政府會刊登憲報公布最更新車費等級表。

同一車程長度級別內的個別路線車費,一般會按該級別所獲批准的幅度調整;但亦會有在個別情況下,同一級別內的某些個別路線的車費會按不同幅度調整,但須符合以下規定:

  • 車費調整後不得高於該車程車費級別指定的最高車費水平;以及
  • 個別車費的加權平均調整幅度須等同核准的整體車費調整幅度。

聯營路線[]

香港各專營巴士公司不約而同在2008年6月8日調整車費等級表。後來九巴在2011、2013及2014年三度自行調整車費等級表,在車費等級表內的內容均獲調升(加價),包括過海巴士路線的車費等級,故此九巴的所有獨營巴士路線均獲加價,包括過海巴士路線。然而,因為城巴新巴的車費等級表未獲調整,過海隧道路線的車費等級仍為2008年的水平,因此九巴與上述兩間公司的聯營路線在九巴加價時均不獲加價。

2019年1月20日城巴新巴調整車費等級表,在過海巴士路線部分車費等級仍比九巴的便宜。雖然九巴未主動提出加價,但是與城巴、新巴聯營的巴士路線則自動加價。

巴士公司的規避行為[]

儘管如此,這個制度實際上難以阻止巴士公司對部分巴士路線故意制定較高收費的行為。

車費等級表[]

城巴 九巴 龍運巴士 嶼巴 專綫小巴

黃色背景者為現正生效中之車費等級表。

車費等級表一覽
生效日期 巴士公司 政府公告/憲示編號 刊憲日期 涉及更改 備註
2023年7月1日 城巴
專營權三
第3665號政府公告 2023年6月23日 城巴專營權三首份車費等級表
2023年6月18日 龍運 第3434號政府公告 2023年6月9日
城巴
專營權二
第3435號政府公告
嶼巴 第3436號政府公告
2023年6月18日 城巴
專營權一
第3437號政府公告 2023年6月9日 2023年7月1日起與新巴專營權合併並改稱「專營權三」
新巴 第3438號政府公告 新巴最後一份車費等級表,另見相關條目
2023年6月18日 九巴 第3439號政府公告 2023年6月9日
2022年2月27日 城巴
專營權一
第958號政府公告 2022年2月25日 非過海及非旅遊路線 取消非過海及非旅遊路線路線60-64歲半價優惠,由政府兩元乘車優惠取代
2021年4月4日 城巴
專營權一
第1763號政府公告 2021年3月26日 是次加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於2021年4月4日生效,第二部分於2022年1月2日生效,政府並無為第二部分加價另行公佈車費等級表。
新巴 第1764號政府公告
嶼巴 第1765號政府公告 取消非空調車費等級
九巴 第1766號政府公告 是次加價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於2021年4月4日生效,第二部分僅調整聯營過海路線,於2022年1月2日生效,政府並無為第二部分加價另行公佈車費等級表。
2019年1月20日 城巴
專營權一
第471號政府公告 2019年1月18日 取消非空調車費等級
九巴 第472號政府公告
新巴 第473號政府公告 取消非空調車費等級
2014年7月6日 九巴 第3558號政府公告 2014年6月20日 非過海及獨營過海路線
2013年3月17日 九巴 第1131號政府公告 2013年3月1日 非過海及獨營過海路線 取消非空調車費等級
2011年5月15日 龍運 第2593號政府公告 2011年4月29日 S1線R8線除外
九巴 第2594號政府公告 非過海及獨營過海路線 最後一次有非空調車費等級
2008年6月8日 新巴 第3584號政府公告 2008年5月30日[4] 最後一次有非空調車費等級
城巴
專營權二
第3585號政府公告 新增旅遊及特別服務路線組別,未涉及車費調整
城巴
專營權一
第3586號政府公告 最後一次有非空調車費等級
嶼巴 第3587號政府公告 最後一次有非空調車費等級
龍運 第3588號政府公告 S1線R8線除外
九巴 第3589號政府公告
2001年4月22日 新巴 第2479號政府公告 2001年4月20日 非過海路線
1998年9月1日 新巴 第3820號政府公告 1998年8月7日 新巴首份車費等級表 當局於2001年2月23日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車費等級表
1998年4月1日 嶼巴 第1476號政府公告 1998年3月27日 全面提供小童及長者半價優惠
1997年12月1日 中巴 第2759號政府公告 1997年11月28日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中巴最後一份車費等級表
九巴 第2758號政府公告 當局於2001年2月23日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車費等級表
城巴
專營權一
第2760號政府公告
1997年6月1日 城巴
專營權二
第2675號政府公告[5] 1997年5月30日 城巴專營權二首份車費等級表
龍運 第2676號政府公告[6] 龍運首份車費等級表
1996年4月4日 九巴 第1473號政府公告 1996年3月2日 非過海路線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6年3月3日 九巴 第878號政府公告 1996年2月23日 過海路線
城巴 第879號政府公告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中巴 第880號政府公告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6年2月1日 嶼巴 第479號政府公告 1996年1月26日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5年4月2日 九巴 第1116號政府公告 1995年3月31日 非過海路線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4年12月2日 嶼巴 第4610號政府公告 1994年12月2日 擴大長者半價優惠適用範圍
1994年9月11日 城巴 第3361號政府公告 1994年9月9日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4年7月3日 中巴 第2273號政府公告 1994年6月24日 非過海路線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4年4月1日 中巴 第1178號政府公告 1994年3月31日 過海路線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城巴 第1179號政府公告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九巴 第1180號政府公告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3年9月11日 嶼巴 第3284號政府公告 1993年9月10日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3年9月1日 城巴 第3087號政府公告 1993年8月27日 修改長者半價優惠條款
第2998號政府公告 1993年8月20日 26新里程首份車費等級表
1993年6月6日 中巴 第1897號政府公告 1993年6月4日 引入長者半價優惠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3年4月5日 中巴 第1127號政府公告 1993年4月2日 過海路線
九巴 第1128號政府公告 引入長者半價優惠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2年8月2日 嶼巴 第2682號政府公告 1992年7月31日 引入長者半價優惠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1年9月6日 城巴 第3144號政府公告 1991年9月6日 12A線首份車費等級表
1991年3月31日 中巴 第1076號政府公告 1991年3月28日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九巴 第1077號政府公告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0年8月5日 嶼巴 第2763號政府公告 1990年8月3日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90年3月18日 中巴 第943號政府公告 1990年3月16日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九巴 第944號政府公告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89年7月2日 中巴 第2120號政府公告 1989年6月23日 非過海路線
1989年1月29日 九巴 第4418號政府公告 1988年12月23日
中巴 第4419號政府公告 過海路線
1988年10月1日 中巴 第3315號政府公告 1988年8月26日 修改車費等級表條文,以配合學生乘搭車船優待證計劃取消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九巴 第3316號政府公告
嶼巴 第3317號政府公告
1987年2月1日 中巴 第290號政府公告 1987年1月23日 過海路線
九巴 第291號政府公告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1986年5月1日 嶼巴 第1396號政府公告 1986年4月25日
1986年4月1日 中巴 第1038號政府公告 1986年3月28日 立法會圖書館存檔
九巴 第1039號政府公告 過海路線
1985年2月24日 中巴 第563號政府公告 1985年2月15日 過海路線
九巴 第564號政府公告
嶼巴 第565號政府公告 調整貨物收費計算方法
1984年12月24日 中巴 憲示第3782號 1984年12月21日 新增「港島東區走廊特快線」路線類別
1984年1月1日 九巴 憲示第4089號 1983年12月30日 過海路線
中巴 憲示第4090號
1983年5月8日 九巴 憲示第1509號 1983年5月13日 非過海路線
1983年4月20日 嶼巴 憲示第1510號
1981年4月12日 中巴 憲示號外第19號 1981年4月11日
九巴 憲示號外第20號
1980年4月1日 嶼巴 憲示第862號 1980年3月21日
1980年2月3日 中巴 憲示第367號 1980年2月1日
九巴 憲示第368號

專綫小巴[]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專綫小巴

為了監管專綫小巴的收費,運輸署亦制訂了相關車費等級表,訂明個別路線就其車程長短可獲准收取的最高車費水平。競投新線時,小巴營辦商可按自身情況建議收取較低的車費,以在遴選制度中取得較高分數;運作中的路線如需調高票價,營辦商申請時新收費不得超越等級表內的銀碼,但不一定要以該銀碼訂價。

小巴車費等級表只在1980年代憲報副刊的公共交通服務詳情表中刊登過,[7]而最近一次則在2001年的報章中展示過1998年2月1日生效的部分內容。[8]

相關條目[]

註釋及參考資料[]

  • 龔嘉豪著:《香港巴士回顧2010》,香港:尚線出版,2011年(第126-127頁)
  1. 運輸署對巴士收費問題作出的回應,政府新聞公報,2000年4月9日。
  2. 立法會十二題: 當局考慮多方面因素審核調整巴士車費申請,香港政府新聞公報,2002年2月27日。
  3. 2007年開辦,連接落馬洲站B1線被歸類為「新界路線」,且未有跨越中港邊界。
  4. 2008年第21期憲報有另一版本車費等級表公告(第3391-3396號公告),已悉數被這修訂版公告取代,當中涉及修正了部分中文用字,例如「包裏」改為「包裹」、「線」改為「綫」、「攜」改為「㩗」。
  5. 第2675號公告〈運輸署: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 車費等級表(大嶼山北部及赤鱲角機場)公告 城巴有限公司〉,《香港政府憲報》第139卷第22期,1997年5月30日
  6. 第2676號公告〈運輸署: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 車費等級表公告 龍運巴士有限公司(前稱為龍運集團有限公司)〉,《香港政府憲報》第139卷第22期,1997年5月30日
  7. 例子見憲示第3107號,香港政府憲報第123卷第42期,1981年10月23日。
  8. 香港巴士論壇:《[多圖][大圖][分享] 有關巴士的雜不lun舊剪報》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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