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居民巴士服務細則(Details of Approved Residents’ Service),又稱「灰證」,是一份需要在營運中居民巴士上展示的文件,由運輸署簽發。
用途[]
自九十年代起,由於交通不便,屯門、元朗[1]與天水圍陸續湧現不少非法村巴,接載市民到市區返工返學。為了取締這些非法村巴,政府除了要求專營巴士公司在這些地區加強服務外,由2000年3月20日起,居民巴士服務營辦商須在巴士擋風玻璃上展示一面黃色牌,上面寫有「居民巴士服務」字樣及列明該項服務行程終點和運輸署署長編配的路線編號。[2]另外,2000年5月8日起,所有居民巴士營辦商必須展示運輸署簽發的認可居民巴士服務細則,供市民識別,亦能避免巴士偏離原定走線。[3]上述細則須在巴士的左前窗展示,但必須不妨礙司機視線。當巴士不提供居民服務時,不得展示該認可居民巴士服務細則。[4]
文件上的資料[]
認可居民巴士服務細則上會列出以下資料:
運輸署亦有在其網站上載PDF版本的認可居民巴士服務細則,然而網上版多不帶客運營業證編號和簽發日期,但會加上路線的登記收費、客運營業證持牌人名稱及聯絡電話。
此外,與服務詳情表不同,認可居民巴士服務細則並不會列出路線的車輛分配。
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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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 ↑ 〈非法村巴往來上環元朗〉,《蘋果日報》,2004年9月8日。
- ↑ 〈運輸署提醒邨巴營辦商在巴士上展示路線編號及目的地〉,香港政府新聞公報,2000年3月17日。
- ↑ 〈運輸署重組居民巴士服務的停站安排〉,運輸署新聞公報,2000年3月7日。
- ↑ 《經營居民巴士服務的條件》,運輸署,2006年。
外部連結[]
- 已獲批准的居民服務路線
- 檢討規管非專營巴士營運的規管架構和發牌制度,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