嶼巴37H線的總站位於醫院平台,個人對該處地理不太熟悉,但車輛應要繞入翠群徑再上樓,與路邊站截然不同,故認為該總站應另立條目處理。
同類例子有東區醫院 (柴灣道)和東區醫院,用了另一個命名邏輯,亦可作參考。
- --Dcfchan(留言) 2015年10月8日 (四) 16:06 (HKT)
- 已完成分拆條目。-- MP 8222 @ 296D(討論頁) 2015年10月8日 (四) 17:40 (HKT)
- 在下對此還有一個感到奇怪及疑惑的問題(在下剛才未有在此留言便先行為北大嶼山醫院總站的條目加上「總站」一字):現時總站多加上「總站」、「公共運輸交匯處」於條目名稱上,以醫院命名的總站(小巴或是巴士)卻均一律僅以醫院名稱命名條目而不加性質後綴,個人認為此舉並不合適(除非有關總站完全沒有路線作為起點/終點站),應統一為巴士、小巴總站加上「總站」、「公共運輸交匯處」才符合本典方針。--215XBus(留言) 2015年10月9日 (五) 00:20 (HK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