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長室(Regulator's Room/Terminus Supervisor Office),或站長亭(Regulator's Kiosk),是巴士總站的配套設施,為駐站站長日常工作的地方,亦是車長簽到及休息之處。
除此以外,站長室通常設有儲物櫃,存放總站相關路線之膠牌及紙牌等車務必需品,亦設有告示板以張貼由巴士公司發出的員工通告及最新車務調動等,亦會張貼有關路線宣傳品等。
歷史[]
七十年代最早期的站長室使用木板,以人手搭成,沒有標準格式,是設計甚為簡陋的臨時站長亭。八十年代站長亭由木轉為鐵或鋁,外形標準化,亭中安裝有風扇;及至八十年代末,部份站長亭的玻璃窗由趟窗改為百葉窗,增加空氣流通。當時部份站長室沒有安裝電話,甚至電力供應也沒有,只靠小型發電機作照明,連開動風扇的電力也不足;其中九龍車站巴士總站的站長室,更是從一輛已退役俗稱「細牛」的丹拿雙層巴士改裝而成。[1]
站長室環境從九十年代起陸續得到改善,戶外站長室改以玻璃纖維建造,設有冷氣及電腦設備,部份更附設微波爐及雪櫃,方便站長與車長休息。有些站長室旁邊更設有員工休息室或茶水站,方便車長小休及用膳。
基於成本考慮,目前並非每個巴士總站均有站長駐站,而早年曾有站長駐守的巴士總站之站長室,已改作員工休息及儲物之用。自2006年起,政府規定新建成的巴士總站必須設有站長室或洗手間。至於在2006年之前落成的巴士總站,運輸署會與巴士公司合作設置站長室,惟須解決地理環境限制或區內人士提出反對等問題。[2]
現況[]
5間專營巴士公司一直以來不斷在多個巴士總站提供員工休息室、洗手間、飲水機、微波爐或雪櫃等支援設施,以供站長、車長及其他前線人員使用。九巴2013年翻新了寶達邨公共運輸交匯處站長室,面積達614平方呎,更附設休息空間。截至2017年11月,城巴新巴一共使用約80個巴士總站,公司因應地理環境許可,在約60個總站設置供員工使用的休息設施。[3]
根據2017年10月最新數字顯示,全港295個巴士總站當中,約八成半(252個總站)已設有休息室。小部分巴士總站未能提供車長休息設施,或因環境所限或附近居民意見所致。若巴士公司提出在現有總站增設休息設施,運輸署會在相關政府部門審批時作出適當協調。
一般而言,巴士總站及公共運輸交匯處在規劃階段,政府會視乎周邊環境和實際需要預留地方,讓專營巴士公司設置站長室等後勤支援設施。在總站投入服務後,專營巴士公司亦可因應其實際運作需要,向負責管理巴士總站的部門,申請在站內加設站長室及其他設施供前線職員使用,運輸署會按需要給予協助。
與此同時,運輸署亦與專營巴士公司保持緊密溝通,協助它們爭取地區人士支持。如有需要,運輸署會安排相關區議員和居民組織等持份者與巴士公司代表作實地視察,探討設置休息設施的可行方案,務求令休息設施可盡早落實,讓車長和乘客得以受惠。
公共屋邨[]
多年來,房屋委員會一直為有意在公共屋邨設置休息室的巴士公司提供協助。這類休息室可以包括站長室、員工休息室、貯物櫃、廚櫃、使用化學劑清理的廁所、水缸等。除新設休息室外,巴士公司也可申請更新現有租約/暫准證,以設置一個較大的休息室取代數個小型休息室,又或增設例如額外的休息室。
按照一貫安排,房委會會就休息室與巴士公司訂立租約或向巴士公司發出暫准證,而租金會根據地政總署短期租約標準收費率釐定;如果巴士公司設置的休息室面積不超過兩平方米,會每年收取一元象徵式租金;而小巴站長室亦會每年收取一元象徵式租金。截至2017年年底,各間巴士公司在大約40個公共屋邨中合共設置了約120個休息室,涉及約50 份租約/暫准證。若設置休息室的地點涉及其他業權人,所收取的租金便會記入有關屋邨的適當帳戶內。
房委會作為公共屋邨的業主/經理人,一直協助巴士公司辦理申請,並按照一貫程序進行審批工作。在接獲申請後,有關部門會考慮有關建議的技術可行性,包括是否需要供電、供水、排污等問題,以及擬議地點會否造成阻塞或滋擾、可能造成的滋擾和居民或會關注的其他事宜,諮詢相關屋邨管理諮詢委員會。
如設置休息室的建議涉及房委會以外的其他業權人(例如領展),須徵求其他業權人同意。此外,如選址的土地用途和總樓面面積受政府租契限制,或須取得地政總署署長批准,方可設置休息室。在一些個案中,擬議選址所在地的業權屬其他業權人擁有,又或屬於財政司司長法團管轄的土地範圍內(包括田灣邨、葵盛東邨、樂富邨和翠林邨和尚德邨的巴士總站),這樣巴士公司便須按所屬情況直接向相關業權人或政府產業署提出申請。
若設置休息室在技術上可行,並得到邨管諮委會支持,房委會在取得其他業權人及地政總署的同意,以及巴士公司已遵從《建築物條例》註下的規定及取得所須准許後,批准有關申請。在租約/暫准證有效期間,巴士公司須遵從與設置及使用休息室相關的各項法定要求和規例。否則,房委會便會採取適當管制行動。[4]
設計[]
目前常見的站長室設計,是利用玻璃纖維製成的小型站長亭,部份較大型巴士總站的站長室是固定永久性建築物;至於設在上蓋建築物地下的室內巴士總站及公共運輸交匯處,早於整幢建築物規劃期間,已在站內預留位置作站長室,並於建築物興建工程期間一併建造。
獨立建築物站長室[]
早期的站長室是採用混凝土或其他物料建築而成的獨立建築物,需要配合總站周邊環境條件而建,並須由政府有關部門審批。站長室建築面積由2.3平方米至6平方米不等,內裡設備較簡單,大多只有一張寫字檯,而站長通常使用座枱或掛牆電風扇納涼。
石澳總站建有一座兩層高站長室,更是全港巴士總站罕見的歐式包浩斯風格建築及兩層築體,因其豐富歷史背景而於2001年被建議評為三級歷史建築;而現已拆卸的北角碼頭總站,昔日設有混凝土興建而成的圓形站長室,設計亦甚具特色。
自八十年代起,部份較大型或設於屋邨內的巴士總站,如九巴長安總站、觀塘碼頭總站、元朗(西)總站及天瑞總站等等,站長室均為單幢獨立建築物,部份巴士總站更於站長室旁設有茶水站,方便站長及車長用膳。
玻璃纖維及貨櫃箱站長室[]
隨著設於戶外的露天巴士總站愈來愈多,興建混凝土站長室並不符合成本效益。玻璃纖維站長室便應運而生,面積只有數平方米,外觀劃一。九巴站長室配以米色和紅色外型,與當時非空調巴士車隊顏色非常配合。新巴的玻璃纖維站長室設計以白和橙色配搭,亦與車身色彩一致;城巴則以全黃色示人,兩款設計的頂部亦有公司標誌,亦有總站利用貨櫃箱改裝成站長室。
踏入21世紀,新設計的站長室採用合成玻璃纖維建造,顏色層次分明,頂部配以九巴標誌及燈箱;建築面積分為2平方米及7平方米兩種,附有空調設備。近年站長的工作日漸電腦化,九巴逐步為旗下站長室裝設「電子站務管理系統」,以助調節巴士到站和開出時間;同時增設八達通閱讀機,配合車長改用八達通簽到。
較大型的小巴總站,或較具規模營辦商所營辦小巴路線的總站,多數設有玻璃纖維製成的更亭作站長室,設計與巴士公司的大同小異。
目前,九巴單人站長室及部分設於小巴總站與公共運輸交匯處的相關設施,以至港鐵車站月台的座椅,皆由本地一間玻璃纖維製造商生產。[5][6]
室內巴士總站站長室[]
踏入九十年代,建於上蓋建築物地下的室內巴士總站及公共運輸交匯處漸趨普及。早於上蓋建築物規劃期間,已在巴士總站內預留位置作站長室,並於建築物興建工程期間一併建造,使站長室與公共運輸交匯處的外觀融合。
近年有不少新落成的公共運輸交匯處採用玻璃纖維製造的站長室。
非固定站長室[]
部分巴士總站因位置所限或居民反對等原因,而不能設置站長室及員工休息室,九巴會因應情況安排廠務司機加派「員工休息車」供車長休息時使用,如竹園邨總站。
至於專綫小巴總站的站長室,設計通常較簡陋,較常見為於站牌附近位置,以木板、木枱及膠凳自行搭建「臨時站長室」(Makeshift regulator's kiosk),另有鐵櫃用作放置與車務有關的工具或物品等設施。如總站設於戶外地方,多數會架起大型太陽傘遮蔽辦公位置,以免日曬雨淋。
相關事件[]
- 2013年12月25日:凌晨零時許,一名嶼巴站長暈倒於逸東總站內的臨時站長辦公檯上,初時其他車長誤以為他正在打瞌睡而未有理會;直至有途人發現他倒臥地上昏迷報警求助,可惜送院搶救後證實不治[7]。事後巴士公司工會代表指出,嶼巴設於站內的站長室空間太小,加上位置欠佳,未能有效工作,因此一眾嶼巴站長於有關巴士線的站頭旁邊放置寫字檯、座椅以及組合櫃等設施,成為站長臨時辦公地方。縱使工會不斷向嶼巴爭取於此總站內興建永久站長室,多年來一直未有進展。[8][9]
- 2015年1月16日:早上7時許,一名九巴男職員於長沙灣總站上班時,發現站長室內一批共23塊巴士路線牌不翼而飛,該批路線牌屬九巴2F線,總值約2300元。[10]
- 2017年8月至12月:樂華總站車長爭取員工休息室事件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 ↑ 好窄使 蚊型工作間,蘋果日報,2015年5月26日
- ↑ 提供洗手間及站長室供車長使用,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會議紀要,2016年6月21日
- ↑ 巴士車長工時及休息空間,元朗區議會巴士服務工作小組文件2017/第51號,2017年11月
- ↑ 在公共屋邨設置巴士車長休息室,香港房屋委員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議事備忘錄,2017年12月29日
- ↑ 宏業玻璃纖維工程有限公司:Guard Booth
- ↑ 宏業玻璃纖維工程有限公司:工程項目
- ↑ 【短片】【站長猝死】倒斃山寨版站長室 同事以為佢瞓著,蘋果日報,2013年12月25日
- ↑ 【站長猝死】工會一直向公司 爭取興建石屎站長室,蘋果日報,2013年12月25日
- ↑ 【站長猝死】山寨站長室 無遮無擋設備簡陋,蘋果日報,2013年12月25日
- ↑ 九巴站長室23路線牌被盜,明報,201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