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車,又稱為「轆車」,正式名稱是「慢駛」,指車長在路面安全而又正常的情況下,刻意放慢車速駕駛;反義詞為「車手」。
若車輛本身性能較差,令車長不能以正常速度行駛則不算「碌車」,而是該輛巴士實屬「虧車」,常見於車齡較高、裝配了慳油程式或維修保養較差導致性能下降的車輛。
誘因[]
- 司機並未深入了解某型號巴士操作特性
- 司機不熟悉個別巴士路線的走線
- 路線出現拖卡,導致後車客量較低,部分後車車長會碌車以拖延時間,待車上乘客人數較多,才回復正常速度行駛;若後車返抵總站時過鐘,司機或可私牌不需載客,甚至博取補水(超時津貼)
- 當巴士迷拍攝巴士時,部分司機會減慢車速,直至拍攝完畢為止
後果及解決方法[]
根據香港法例第230A章《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12條《司機的一般行為》:
任何巴士司機以巴士司機身分行事時─ |
有鑑於此,車長故意慢駛有可能違法,違者可被罰款港幣$2,000。[2]
註釋、參考資料[]
- ↑ 其他條文可在此參閱
- ↑ Anthony's Bus Homepage facebook專頁
相關條目[]
香港鐵路大典條目:
香港航空交通大典條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