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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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MB E200 Seat

港鐵巴士九巴Enviro200在右前輪拱玻璃纖維組件上,加設兩個薄椅墊座位(padded seat),並於中間位置存放滅火筒

滅火筒Fire extinguisher),是常用消防設備之一,現時巴士及小巴車廂都備有滅火筒,以便不時之需。

現時,專營巴士車廂內所有防火及逃生設備均符合《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的規定。巴士車廂採用阻燃物料製造,車廂和引擎倉之間亦設隔火裝置。巴士車廂亦配備緊急出口敲碎玻璃手錘等;車廂內貼有指示,指引乘客遇有事故時如何打開緊急出口或使用手錘敲碎玻璃逃生。

另一方面,各專營巴士公司已發出指引,教導車長如何處理火警及疏散乘客,亦於入職及在職訓練時進行演習。運輸署及專營巴士公司均定期檢查裝備,確保妥善保養和運作正常,並適時檢視指引及訓練課程。

法例要求[]

乘客[]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230A章)第14A條的規定,乘客不得攜帶受《危險品條例》(第295章)管制的物品或物件(包括易燃物品)上巴士。每輛巴士上都貼有告示,提醒乘客不得攜帶危險品上車;車長亦有權拒絕攜有危險品的乘客登車,包括所有易燃性物品、壓縮氣體、腐蝕性物質[1]、以及哮喘病人用的攜帶式氧氣樽等。[2]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規例》第13條的規定,任何人仕如違反上述規定,則穿著制服的專營巴士公司僱員可將該人移離巴士,或逮捕並扣留該人直至能將該人交予警務人員為止。

巴士車廂[]

《道路交通條例》的相關規例列載有關預防巴士火警的指引和規定:

  • 每輛巴士所有電力器具及電路的構造及安裝,均須有足夠防護,以免引致觸電及發生火警;
  • 所有油箱及向引擎供油的器具,均須妥為放置或保護,使燃油不能流到車輛的任何部分,以致容易着火;
  • 每輛巴士的排氣管須在裝配或防護及保養方面符合以下規定:
    • 易燃物料不能由車輛掉在排氣管上;以及
    • 相當不可能會因為接近任何易燃物料而引致火災;
  • 每輛巴士車身及配件須以適當物料構造,有相當的耐火能力;
  • 每輛巴士須設有足夠的出口(包括緊急出口),以供緊急疏散之用;
  • 每輛巴士均須裝有一個保持在可供應用及良好狀態的滅火器。

巴士及小巴車廂的滅火筒[]

香港公共交通工具常見的滅火筒分為三大類,分別是水劑滅火筒、二氧化碳滅火筒及乾粉滅火筒,該滅火器須為消防處處長認可類型,放置於容易拿取、便於使用的位置,並須保持於可供應用及良好狀態。根據香港法例第95章《消防條例》附屬法例《1997年消防(裝置及設備)規例》規定,所有消防設備承辦商須最少每12個月檢驗消防設備一次。

目前各專營巴士公司、部份非專營巴士公司、公共小型巴士的營辦商及車主均在巴士及小巴車廂配備滅火筒,以保障乘客安全及減少財產損失。運輸署進行每年一度及突擊檢查時,均會檢驗巴士的滅火設備,確保設備狀況良好和操作正常。

除確保巴士符合各項標準外,所有巴士營辦商均為新入職及在職車長提供各類培訓,加強他們的安全意識。培訓計劃除課堂講授外,還設實際練習;當中的必修課程,包括緊急事故處理程序和乘客疏散程序。車長手冊/通告則列明緊急事故的處理程序,例如巴士起火時車長安全疏散乘客的各個步驟。巴士營辦商亦會不時檢討並加強車長手冊/通告的內容。

城巴使用的滅火筒型號至少3款,使用方法大同小異。車長入職時,以及每年均要參加訓練,重溫駕駛及防火知識,包括練習使用滅火筒、巴士起火時之安全守則等,並須通過筆試或實習試。

按照國際標準,一輛60座位客車需至少配備2個滅火筒。[3]

使用方法[]

專營巴士的滅火筒存放在車廂輪椅停放處前方的玻璃箱內;在緊急情況下,乘客可使用可供敲碎玻璃手錘打碎玻璃,取出滅火筒使用。[4]

滅火筒使用口訣如下:

  1. P-Pull the pin:拔出安全鎖針
  2. A-Aim:對準火源底部
  3. S-Squeeze:按下操作桿
  4. S-Sweep:來回掃向火源底部

巴士火警[]

2004至2008年,巴士起火事故數字如下:[5]

  • 2004年:11
  • 2005年:9
  • 2006年:16
  • 2007年:9
  • 2008年:19

發生巴士起火事故的原因,與所涉巴士車齡無關,主要是喉管滲漏(34%);其他原因包括電線短路(20%)、引擎故障(13%)、發電機故障(11%)、空調系統故障(5%)及其他起因(17%)。

巴士防火措施[]

2008年12月10日,一日內發生三宗專營巴士起火╱冒煙事故,有兩輛分別屬於城巴九巴專營巴士起火,而另有一輛屬於城巴的巴士則冒煙;兩巴事後向運輸署提交詳細調查報告。[6]

自2008年起,部分專營巴士引擎艙已設有溫度感應器,在引擎過熱時會向車長發出警示。若錶板電池燈亮起警告訊號,即表示機件有問題,有機會是電池或發電機等系統出現毛病,可能是發電機斷皮帶,電池燈便會亮起;若司機不即時停車繼續開行,由於皮帶另一個作用是帶動冷卻水泵的散熱系統,當散熱系統不能運作,機件容易過熱而燒着電線或電油喉起火。司機一旦發現錶板上的紅燈或橙燈亮起,應在安全情況下將巴士停泊一旁仔細檢查,以免發生意外。[7]

一般而言,現時新購置的巴士均配備多項安全設備,如行車引擎倉的隔火裝置(Fire barrier for the engine compartment)及自動火警警報系統(Automatic fire alarm)等,以及在車廂部件(如座椅)採用耐燃物料。在合適情況下,專營巴士公司亦擬逐步引入「自動火警抑壓系統」(Automatic fire suppression system),以撲滅引擎室內的細微火種或延緩火勢蔓延速度,進一步提升營運安全。該系統成本約數萬元,在引擎附近裝上喉管後,只要連接上化學粉末或氣體樽,並設置溫度感應器,當氣溫升至攝氏一百度或以上,滅火裝置便自動噴灑化學物撲滅火種,令火勢無法蔓延。[8]

此外,所有巴士營辦商均已採取下列措施,以防止發生巴士冒煙/起火事故:

  • 新購巴士:
    • 盡量確保引擎倉內的配置屬於無油喉管式設計;
    • 物料規格訂明較高的防燃標準; 以及
    • 盡量採用已證實可防止潛在火警危險的設計。
  • 現有巴士:
    • 重新安排喉管、電線和其他容易受熱組件的位置,使其盡量遠離熱源;
    • 根據保養明細表,更換一旦失靈時會成為潛在火警危險的關鍵組件;
    • 因應需要為油管/電線加裝保護喉套;
    • 透過收集內部意見和改裝測試,檢視潛在的起火/冒煙危險,並進行改裝工程;以及
    • 發出維修保養通告,不斷提倡有助預防火警危險的最佳維修保養方法和程序

九巴發言人表示,車廂內所用物料均符合英國及歐洲耐火性標準,以及香港法例要求。引擎室設隔火層、車長駕駛室內亦有滅火筒。車長全部接受過突發意外處理的培訓,緊急時會引領乘客離開車廂。

至於新巴、城巴發言人指出,購買巴士時,車輛規格指明須採用符合國際標準的阻燃物料,如座椅物料、玻璃纖維、地台板及風槽等,引擎與車廂間有隔熱層。[9]

圖集[]

相開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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