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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hk-place.com/view.php?id=129 香港地方-邊境禁區(一)沙頭角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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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8年1月14日 (日) 22:45 的修訂
沙頭角(Sha Tau Kok)是位於北區和深圳鹽田區邊界上的地方,橫跨兩地,是香港主要邊境禁區之一。
歷史
沙頭角鄰近沙頭角海,英國於1898年向滿清政府租借新界時,以深圳河及沙頭角河為界,為期99年。沙頭角河以南的地方由英國租用[1]。沙頭角從此被一分為二,中間以中英街相隔及連接。因沙頭角河道較狹窄,容易進出,令沙頭角在二十世紀初葉曾是往返香港及中國大陸的主要途徑。
至上世紀四十年代末,中國內地爆發內戰,由於邊界偷渡客及走私客猖獗,1951年港英政府設置邊境禁區,範圍由沙頭角延伸至元朗區新田米埔,包括沙頭角診所以北的村落、沙頭角邨和沙頭角海。從此禁區居民出入必須出示禁區紙,到訪的親友亦須由沙頭角居民擔保,才能得以進入接壤深圳的沙頭角禁區。
2012年2月15日,香港政府開放沙頭角部份地方,包括瓦窰頭、担水坑等,約740公頃[2],其餘沙頭角總站、沙頭角邨、崗下、菜園頭和沙頭角海仍屬邊境禁區範圍,進入沙頭角禁區的人士須申領邊境禁區通行證,進入中英街的人士須申領特別註用進入中英街的邊境禁區通行證。
北區區議會將沙頭角、鹿頸、打鼓嶺等地方一併納入「沙打」選區。[3]
街道結構
沙頭角主要對外道路是沙頭角公路,担水坑以東的範圍屬於邊境禁區。
沙頭角總站設於沙頭角公路與順隆街交界,屬邊境禁區範圍。
中英街與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相連,只限持有適用於中英街的邊境禁區通行證持證人士進入。其他過境人士須經沙頭角管制站及深圳市鹽田區沙頭角口岸過境。
沙頭角支線曾於1910年代至1920年代運作,因沙頭角公路於1924年通車,客量下降而於1928年停辦,舊軌道大致上與沙頭角公路並行。
巴士及小巴總站
沙頭角巴士及小巴總站資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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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目名稱 | 位置 | 類型 | 備註 | |
沙頭角總站 | 沙頭角公路與順隆街交界 | 專營巴士及專綫小巴總站 | 邊境禁區範圍 | |
沙頭角管制站 | 沙頭角邊境通道內 | 邊境管制站 | 連接沙頭角口岸,邊境禁區範圍 |
註:非過境人士或未持有邊境禁區通行證的人士須在担水坑下車。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 ↑ 參照《展拓香港界址專條》。
- ↑ 香港政府新聞公報:第一階段縮減邊境禁區範圍落實(附圖
- ↑ 2011年區議會選區分界圖:北區(圖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