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閉道路(Closed road),是指限制車輛進入的地區,與一般公眾理解的道路封閉(Road closure)意義不同。
香港境內有四大封閉道路區域,分別位於新界北邊境禁區、大嶼山、香港國際機場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凡屬於封閉道路範圍的街道,當局會在其入口處豎設紅底白字「道路封閉 Road Closed」的路牌;而跨越邊境禁區界線的道路更設有檢查站,防止未經許可的車輛進入封閉道路範圍。
個別地區因業權(如愉景灣、馬灣)、自然保育(如西貢北北潭涌、米埔)等原因而限制車輛駛入區內街道,但不屬於封閉道路。
政策[]
凡運輸署署長認為有必要封閉一條道路或其部分,不准所有車輛或個別車輛種類通過,可對該道路實行全時段或部分時段封閉,以禁止該等車輛在該道路或其部分通過。
封閉道路與禁區性質相似,其主要分別在:
- 要劃定封閉道路,可將公告刊憲,或刊登在行銷香港的中英文報章至少各一份的一期內,且只需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刊登;要劃定禁區,必須先於憲報刊登公告。
- 法律授予運輸署署長權利,向的士批予豁免,以容許其於指定日期及/或時間駛入封閉道路;禁區的適用範圍則由憲報公告決定,要容許某種交通工具進入禁區,須另行刊憲以撤銷禁區、或向個別車輛逐一簽發禁區許可證,沒有豁免機制。
- 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不一定免費,但禁區許可證則免費簽發。
機場禁區是香港機場管理局為保障香港國際機場安全而設立,防止任何人仕或車輛在未經准許的情況下進入機場禁區。
邊境禁區[]
在1949年以前,中港居民可自由進出兩地。1898年,英國簽署《展拓香港界址專條》租借新界,形成中港以深圳河為界,但那時居民仍可自由出入。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港英政府與中國政府關係漸趨緊張,加上國共內戰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逃港的非法入境者數目大增,當局遂於1951年設立「邊境禁區」(Frontier Closed Area)政策,關閉中港邊境。邊境禁區作為中英之間的緩衝地帶,有助維持香港與中國內地之間邊界完整,以及打擊非法入境、走私和其他跨境犯罪活動。[1]
當局在1951年6月以政府憲報公告形式,首次在法律上界定邊境禁區,並於1962年擴大範圍,由香港東邊沙頭角、打鼓嶺、落馬洲,至西邊米埔等地,覆蓋北區及元朗東北地區,總面積約3140公頃。北面界線沿香港與內地間35公里長的陸地管理線伸延,設有邊界圍網及「邊界巡邏路」(Boundary Patrol Road)作為標記;南面界線大致與陸地管理線平衡,包括整個沙頭角海海域。
禁區內大部份是山丘、具重要生態和保育價值的地點、傳統鄉村和墓地,包括有3列荒蕪及人跡罕至山巒(分別為位於沙頭角/打鼓嶺的紅花嶺/黃茅坑山、位於文錦渡的老鼠嶺/沙嶺,以及位於落馬洲的大石磨/馬草壟/坪坑),而山谷地區主要為菜田及雞場。
警方只會向有實際需要進入邊境禁區的人士簽發禁區許可證,藉以對進出邊境禁區作出管制。進入邊境禁區可經石涌凹、坪輋、沙嶺、落馬洲及白鶴洲設有警崗的5條道路,只限獲警務處(非過境車輛)/運輸署(過境車輛)批准的車輛方可駛入邊境禁區範圍。
縮減邊境禁區[]
1997年主權移交後時移世易,內地非法入境者基本式微。特區政府2006年年底建議沿現有邊界巡邏通路興建一道輔助邊界圍網,從而把通路圍起,確保通路和現有邊界圍網免受蓄意或不慎干擾。為了防止非法入境及打擊其他跨境犯罪活動,特區政府沿約35公里長的香港陸路界線修築了邊界巡邏路及豎立圍網。警方日常集中於邊界巡邏路上巡邏,巡邏路亦安裝了閉路電視及電子感應等監察系統,以打擊非法入境者試圖從陸路邊界潛入香港。巡邏路的設置,是要讓警務人員當閉路電視或監察系統偵測到有非法入境者試圖跨越界線時,可盡快及安全地趕到現場堵截。[2]
經廣泛諮詢後,政府2008年1月公布分三階段縮減邊境禁區,將其陸地覆蓋範圍,由當時約2800公頃,大幅縮減至約400公頃。三個階段的邊境禁區縮減分別於2012年2月15日、2013年6月10日和2016年1月4日實施,邊境禁區範圍縮減至保障公共秩序和邊界保安所需的最小範圍,覆蓋邊界巡邏通路及其以北的一幅狹長土地、過境設施、沙頭角墟、沙頭角海以及米埔部分地方[3],詳情如下:[4]
- 首階段涵蓋米埔至落馬洲管制站段及蓮麻坑至沙頭角段,合共釋出超過740公頃土地,6個村落包括山咀村、塘肚村、木棉頭村、蕉坑村、新村及担水坑村獲得「解禁」,剔出邊境禁區範圍。
- 第二階段縮減落馬洲管制站至梧桐河段的邊境範圍,釋出逾710公頃土地,6條鄉村包括得月樓村、料壆村、信義新村、馬草壟村、落馬洲村及下灣村受惠。
- 第三階段涵蓋梧桐河至蓮麻坑段,將釋出逾900公頃土地。至於沙頭角墟,因該地與內地沒有實質屏障作為邊境分界,而墟內的中英街,更是香港境內唯一沒有邊境管制設施但容許人貨跨境活動的地方;經詳細考慮邊境保安需要後,政府決定把沙頭角墟保留在邊境禁區內。
現時任何市民無須申領禁區許可證,便可自由進出上述從邊境禁區釋出的地區。至於出入邊境禁區的市民須持有邊境禁區通行證,但持有旅行證件並以過境為目的之旅客,及駕駛該等車輛之司機途經指定之通道者除外。運輸署已拆除不適用的「道路封閉」路牌,並加設新路牌,以配合最新邊境禁區範圍。進入禁區的非過境車輛須掛上「邊境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以供警方識別,有關證件申請辦法請參閱警方之「邊境禁區通行證辦事處」。
邊境管制站[]
入境處邊境管制(鐵路)科、邊境管制(車輛)科、港口管制科及機場管制科負責在各管制站對經海、陸、空三路進出香港的人士執行管制。
對乘坐客輪或渡船往返香港與內地和澳門的人士的出入境管制工作,在各個客運碼頭進行,即中國客運碼頭、港澳客輪碼頭及屯門客運碼頭。2013年啟用的啟德郵輪碼頭為乘搭郵輪的旅客和船員辦理出入境檢查。此外,機場管制科的工作,會對飛機旅客和空勤人員進行出入境管制。
邊境管制(鐵路)科由4個陸路邊境管制站組成,分別為羅湖、紅磡、落馬洲支線及西九龍站的鐵路旅客提供服務。邊境管制(車輛)科包括6個分別設於落馬洲、文錦渡、沙頭角、深圳灣、香園圍及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的陸路邊境管制站,服務過境旅客及車輛,其中深圳灣及香園圍管制站為旅客及車輛提供「一地兩檢」的安排。目前,香港所有陸路邊境管制站均位於邊境禁區內,是2006年9月公布的邊境禁區範圍檢討之其中一項建議,將陸路邊境管制站保留於邊境禁區內,以維持管制站安全和有效運作。
由於各邊境管制站均屬於邊境禁區範圍,故市民若沒有禁區紙,則不得前往邊境管制站。但持有有效旅遊證件之旅客利用邊境管制站過境,跨境車輛司機、的士司機、行走指定路線之專營巴士或專綫小巴司機駕駛其車輛來往邊境管制站則屬例外。[5]
根據運輸署規定,所有過境車輛的車主須先持有由廣東省公安廳簽發的「粵港澳機動車輛往來及駕駛員駕車批准通知書」(俗稱「批文」),並向運輸署遞交「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之申請。從前,過境車輛駕駛者須另行持有「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通知書」;為簡化過境程序,政府已於2003年1月17日取消此安排,現時過境車輛,包括過境巴士只須掛上「過境車輛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6]
現時需進入邊境禁區的專營巴士與專綫小巴路線[]
現時需進入邊境禁區的專營巴士與專綫小巴路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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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線 | 起訖點 | 巴士總站 | 鄰近香港 邊境管制站 |
相關中國 邊境口岸 |
九巴78線 | 沙頭角→上水(太平)● | 沙頭角 | 沙頭角管制站[7] | 沙頭角口岸 |
九巴78K線 | 上水[註 1]↔沙頭角● | |||
九巴78S線 | 上水↔沙頭角● | |||
九巴277A線 | 沙頭角↔藍田站● | |||
九巴N78線 | 上水↔沙頭角● | |||
專綫小巴55K線 | 上水站↔沙頭角● | |||
專綫小巴55S線 | 沙頭角(順隆街)↔打鼓嶺(松園下)● | |||
專綫小巴59K線 | 上水站↔蓮麻坑● | 蓮麻坑[8] | (不適用) | |
專綫小巴N44B線 通宵班次 |
落馬洲管制站↔屯門碼頭● | 落馬洲管制站 | 落馬洲管制站 | 皇崗口岸 |
專綫小巴79S線 | 俊宏軒↔落馬洲管制站● | |||
專綫小巴616S線 | 旺角(西洋菜南街)↔落馬洲管制站● | |||
九巴B1線 | 天慈↔落馬洲站(福田)● | 落馬洲站 | 落馬洲支線管制站 | 福田口岸 |
專綫小巴75線 | 元朗(福康街)↔落馬洲支線● | |||
嶼巴B2線 | 元朗站↔深圳灣口岸● | 深圳灣口岸公共運輸交匯處 | 深圳灣管制站 | 深圳灣口岸 |
嶼巴B2P線 | 天水圍(天慈邨)↔深圳灣口岸● | |||
嶼巴B2X線 | 天水圍(天耀邨)↔深圳灣口岸● | |||
城巴B3線 | 屯門碼頭↔深圳灣口岸● | |||
城巴B3A線 | 山景邨↔深圳灣口岸● | |||
城巴B3M線 | 深圳灣口岸↺屯門站● | |||
城巴B3X線 | 屯門市中心↔深圳灣口岸● | |||
專綫小巴618線 | 天恩邨↔深圳灣口岸● |
曾需要進入邊境禁區的專營巴士與專綫小巴路線[]
路線資料以撤出邊境禁區當日為準。
曾需要進入邊境禁區的專營巴士與專綫小巴路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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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線 | 起訖點 | 巴士總站 | 鄰近香港 邊境管制站 |
相關中國 邊境口岸 |
撤出邊境禁區日期 |
九巴73K線 | 上水 ↔ 文錦渡 | 文錦渡總站 | 文錦渡管制站[9] | 文錦渡口岸 | 2016年1月4日 |
九巴79K線 | 上水 ↔ 打鼓嶺 | 打鼓嶺總站 | (不適用) | ||
專綫小巴51K線信義新村特別班次[10] | 上水站 ↔ 馬草壟(信義新村) | 馬草壟(信義新村) | 2013年6月10日 | ||
專綫小巴77線 夜間班次(已取消) |
天水圍市中心↔落馬洲● | 落馬洲管制站 | 落馬洲管制站 | 皇崗口岸 | 2022年3月6日[11] |
在2016年1月前,九巴73K及79K線須進入邊境禁區而不連接邊境管制站,故被巴士迷連同78K線合稱為「禁區三寶」。
位於邊境禁區的巴士站[]
請見「邊境禁區車站」分類。
大嶼山封閉道路[]
除了北大嶼山、東涌及香港國際機場外,大嶼山所有道路都是法定封閉範圍。當中介乎石門甲與䃟石灣之間的東涌道及大嶼山南部所有道路,均屬於大嶼山封閉道路範圍,全日禁止未持有「大嶼山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的車輛進入。
介乎石門甲與䃟石灣之間的一段東涌道過往亦是禁區,每天上午8時至下午6時之間禁止未持有「東涌道禁區許可證」的車輛進入。2010年6月1日起,此路段不再劃為禁區,但來往車輛仍須申請「大嶼山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12]
欲營辦經東涌道進出嶼南的旅遊巴士業界,或其他有需要駕車駛經東涌道進入大嶼山的人士,必須持有運輸署發出的許可證。駕駛人士如未領有有效的許可證而進出該道路,可被檢控。
機場禁區[]
機場禁區是保障香港國際機場安全而設立,進入機場禁區必須持有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機場禁區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由香港機場管理局辦理。
其他類似封閉道路[]
- 愉景灣並非法定封閉道路範圍,運輸署按《愉景灣隧道及連接道路條例》(第520章)第23條指明可通過愉景灣隧道的車輛類型。[13][14]
- 同樣地馬灣並非法定封閉道路範圍,運輸署和管理公司為限制車輛進入珀麗灣而設立禁區,只准特准車輛於指定時段進出小島。[15]
- 北潭涌巴士總站以北的大網仔路與北潭路亦非封閉道路範圍,只因其位處西貢東和西貢西郊野公園內,政府依《郊野公園條例》(第208章)第26條制定的規例限制車輛進入。
- 赤柱軍營由中國人民解放軍駐香港部隊管理,屬港府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訂立之《軍事設施禁區令》中,劃定的軍事禁區。[16]其內部道路並非封閉道路。
圖集[]
註釋[]
相關條目[]
參考資料[]
- ↑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立法會 CB(2)1713/01-02(06)號文件(邊境禁區政策),2002年4月。
- ↑ 立法會五題︰邊界管制及對邊境禁區土地的監察,2018年12月5日
- ↑ 立法會四題:邊境禁區,2007年6月20日
- ↑ 探射燈:縮範圍增巡邏 保邊界完整,東方日報,2015年11月19日
- ↑ 香港法例第245H章《邊境禁區(准許進入)公告》
- ↑ 運輸署官方網站:取消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通知書,2003年1月9日。
- ↑ 該等路線不能前往沙頭角管制站
- ↑ 蓮麻坑總站雖非邊境禁區,但出入蓮麻坑總站需途經警方的「邊界巡邏路」。
- ↑ 乘客不能乘坐此路線前往文錦渡管制站過境
- ↑ 有關班次已於2018年獨立編號為51B
- ↑ 路線亦於同日起停辦,但實際上在2020年2月4日開始便已因新型肺炎疫情下,落馬洲管制站關閉而停駛。
- ↑ 交通通告:《撤銷大嶼山東涌道禁區》,2010年5月28日。
- ↑ 第3264號公告:《愉景灣隧道及連接道路條例 (第520章) (根據第23條所發的公告)--車輛的指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第04卷第21期,2000年5月26日。
- ↑ 香港興業網站:愉景灣隧道開放時間
- ↑ 第8121號公告:《道路交通 (交通管制) 規例 (第374章)--荃灣馬灣路禁區》,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憲報第06卷第50期,2002年12月13日。
- ↑ 第245B章《軍事設施禁區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