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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4條的規定,僱員服務即由僱主提供以運載任何為其僱用的人的乘客往返該等人的工作地點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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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業營辦僱員巴士服務,須向當局申領[[客運營業證]],但要取得牌照不易,且營運費用高昂,像營辦機場前往市區的路線,每年成本可高達1,500萬元。 |
+ | 企業營辦僱員巴士服務,須向當局申領[[客運營業證]],但要取得牌照不易,且營運費用高昂,像營辦機場前往市區的路線,每年成本可高達1,500萬元。另以19個座位的私家小巴提供僱員服務亦無需取得批註及客運營業證。 |
[[運輸署]]審批新辦僱員服務申請時,會考慮以下因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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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 2018年10月29日 (一) 12:35 的修訂
員工巴士(Crew Bus),又稱「廠車」[1]或「廠巴」[2],屬運輸署簽發的客運營業證所批准經營之「僱員服務(Employees' Service)」,而批註分為以非專營巴士經營之「A04」及以私家巴士經營之「B02」。
僱員巴士服務一般提供較直接的路線、沿途較少上落客點,而服務時間與員工上下班時間相符,更能切合員工的交通需要,因此普遍受員工歡迎。
截至2018年4月,全港共有1,742輛非專營巴士領有僱員服務批註。[3]
政策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客運營業證。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4條的規定,僱員服務即由僱主提供以運載任何為其僱用的人的乘客往返該等人的工作地點的服務。
企業營辦僱員巴士服務,須向當局申領客運營業證,但要取得牌照不易,且營運費用高昂,像營辦機場前往市區的路線,每年成本可高達1,500萬元。另以19個座位的私家小巴提供僱員服務亦無需取得批註及客運營業證。
運輸署審批新辦僱員服務申請時,會考慮以下因素:
- 以下僱員服務應該加以考慮:
- 其他考慮因素:
- 該項僱員服務須往返工作地點;
- 該項僱員服務往返的工作地點/目的地不在繁忙市區或擠塞地區,其營運並不會造成交通擠塞;
- 有關服務的乘客只限於某僱主的僱員;
- 任何一段時間內, 該服務只可向一名僱主的員工提供。
營運個案
由僱主提供
- 雅高巴士:以接送母公司「中華造船廠」的員工起家,現已成為香港最具規模的非專營巴士公司之一。
- 港鐵巴士:港鐵公司提供接駁巴士,方便員工來往車廠、港鐵站與住宅區之間。由於部份早更及夜更員工需在鐵路服務時間以外來往車站,為令員工能順利登車,一些穿梭巴士更需要提早預約,因此被員工戲稱為「校巴」。
- 中華電力:直接提供僱員巴士服務,從多個地區接載其員工前往青山發電廠及龍鼓灘發電廠。
- 國泰城:委託冠忠巴士經營19條早晨專線及彈性回程服務路線,在上、下班時間接載職員往返國泰城及港九各區,每程車費一般較專營巴士便宜。
- 香港飛機工程有限公司(HAECO):由冠忠巴士營辦。
- 香港電燈:由冠忠巴士營辦。
- 香港賽馬會:委託陽光巴士經營4條沙田馬場員工穿梭路線。
- 壹傳媒:委託陽光巴士經營兩條穿梭巴士服務,主要接載員工來往將軍澳大樓及調景嶺站[4],凌晨時分則有巴士開往旺角及銅鑼灣。[5][6]
- 無綫電視
- 美心食品:因應業務擴充,2011年11月將旗下長順街17號美心食品第三廠遷至大埔工業邨新廠房,並安排了28條穿梭巴士線來往大埔廠房至港九各區。[7]
由大廈管理公司提供
- 九倉電訊廣場穿梭巴士(已取消)
- Octa Tower穿梭巴士
- 億京中心穿梭巴士
- 宏天廣場穿梭巴士
- 香港科學園員工巴士
- 數碼港租戶專車
- 機場空運中心穿梭巴士
- 機場員工接駁巴士:為機場管理局委託城巴旅遊營辦的員工巴士,在凌晨時份由後勤區單向往國泰城/客運大樓,方便員工轉乘各條NA線。
由僱員自行籌辦
香港中文大學鼓勵教職員自行聯絡非專營巴士公司籌組開辦員工巴士路線,目前共有5條「職員自組接送路線」。
註釋、參考資料
- ↑ 廣記汽車有限公司 - 公司廠車服務
- ↑ 東方日報:壹傳媒廠巴釀五車串燒(2012年6月2日)
- ↑ 已登記非專營公共巴士數目,運輸署
- ↑ 乘客險錯搭《蘋果》車,蘋果日報,2013年12月17日
- ↑ 駕駛壹傳媒員工巴士 迷幻司機逆線撞3車,明報,2011年09月16日
- ↑ 《壹傳媒》員工穿梭巴九龍城失事撼橋躉12傷,星島日報,2016年6月23日
- ↑ 美心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文匯報,201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