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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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為員工提供的接駁巴士

員工巴士Crew Bus),又稱「廠車[1]或「廠巴[2],屬運輸署簽發的客運營業證所批准經營之「僱員服務Employees' Service)」,而批註分為以非專營巴士經營之「A04」及以私家巴士經營之「B02」。

僱員巴士服務一般提供較直接的路線、沿途較少上落客點,而服務時間與員工上下班時間相符,更能切合員工的交通需要,因此普遍受員工歡迎。

截至2022年12月底,全港共有2,379輛非專營巴士領有僱員服務批註。[3]

政策[]

CC Club TC 2

巴士須在其車頭位置貼上「僱員服務」以顯示其服務類型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客運營業證

根據《公共巴士服務條例》(第230章)第4條的規定,僱員服務即由僱主提供以運載任何為其僱用的人的乘客往返該等人的工作地點的服務。

企業欲營辦員工巴士服務,須由有意經營該服務的非專營巴士營辦商向運輸署提供僱員服務合約,用作申領客運營業證及「僱員服務」(A04)批註,每份合約署方最多會為6輛巴士批出批註。此外,僱主可按其需要聘任多個巴士營辦商為其員工提供接載僱員服務。在相關僱主的同意及支持下,營辦商亦可分判部份僱員服務路線或班次予其他營辦商經營,但相關營辦商必須先向運輸署提出申請。[4]

運輸署審批新辦僱員服務申請時,會考慮以下因素:

  • 以下僱員服務應該加以考慮:
    • 服務費用由僱主全數支付;
    • 擬辦服務所屬地區或時段提供服務的現有或已作計劃的公共運輸服務不足以應付需求或只作有限度服務;
    • 擬辦服務的工作地點遠離鐵路車站公共運輸交匯處或主要專營巴士站專綫小巴站;或使用其他運輸服務時須牽涉多次轉乘安排;
  • 其他考慮因素:
    • 該項僱員服務須往返工作地點;
    • 該項僱員服務往返的工作地點/目的地不在繁忙市區或擠塞地區,其營運並不會造成交通擠塞;
    • 有關服務的乘客只限於某僱主的僱員;
    • 任何一段時間內,該服務只可向一名僱主的員工提供。

所有擬經營僱員服務的營辦商必須先向運輸署申請並取得僱員服務批准後,方可按照服務詳情表提供服務。由於較難申請有關批註,業界多數用「合約式出租服務」(A08)批註做僱員接載服務,一旦出現意外,保險、工傷等問題容易有灰色地帶[5]。另外,以19個座位或以下的私家小巴提供僱員服務無需取得批註及客運營業證,只限員工免費乘搭。

例子[]

由僱主提供[]

由大廈管理公司提供[]

由僱員自行籌辦[]

香港中文大學鼓勵教職員自行聯絡非專營巴士公司籌組開辦員工巴士路線,目前共有5條「職員自組接送路線」。

註釋、參考資料[]

相關條目[]

外部連結[]

Disambi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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