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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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七暴動,英屬香港政府官方稱之為1967年香港左派暴動(Hong Kong 1967 Leftist riots),是一場發生於1967年的政治動亂,對當時社會民生包括公共交通服務造成嚴重影響,但同時催生出多項社會改革。

簡介

香港在1960年代正處於戰後經濟急速發展的階段,穩定的政治環境加上逃避國共內戰和文化大革命的移民為香港帶來技術、資金和勞動力,使香港輕工業發展十分蓬勃,但勞工保障及社會福利仍維持戰前水平。1967年5月,位於新蒲崗的香港人造花廠發生勞資糾紛,工人罷工要求改善待遇,在左派工會的介入下罷工漸趨暴力,並與警察發生衝突,事件逐漸演變成政治動亂。

其後,左派工人受中國文化大革命思潮影響,成立「港九各界同胞反對港英迫害鬥爭委員會」(簡稱「鬥委會」)帶領整場暴動。不少基層工人,包括巴士公司員工響應罷工;本港各處被人貼上《毛語錄》及推翻英國殖民政府的標語,更有九巴車長及售票員在尖沙咀碼頭巴士總站朗讀《毛語錄》及在巴士車身貼上政治標語[1]。除在港督府外有持續的反英示威,更有為數不少暴徒在港九市區甚至新界鬧事,在街道架設路障、縱火焚燒汽車和巴士,以至襲擊警察、外國人和他們的反對者;[1][2]暴徒甚至在市區各處放置炸彈,造成多人死傷。市面一片混亂,港府須實施宵禁以維持社會秩序。

因左派暴行未能廣得民心,本港當局及英國政府亦堅持以強硬作風應對騷亂,再加上中國共產黨逐漸減少對左派人士的支持,左派暴行在同年12月已大為減少。歷時半年的暴動在1968年1月左右終告平息。

對交通服務影響

暴動期間

暴動期間,不少九巴中巴的巴士車長及售票員響應左派工會號召參與罷工;港九各區不少街道被暴徒架設的路障及街壘所堵塞,亦遍佈或真或假的炸彈,[3]暴徒亦有恃無恐,肆意襲擊和破壞巴士,使乘客和留守崗位的巴士職工之生命安全受到威脅。[4][5][6]兩間巴士公司遂以安全和缺乏人手為由,在1967年中旬將部份路線停駛,其中以九龍半島及新界影響較為嚴重。

六七暴動期間停駛之巴士路線

以下營辦商、路線編號及起訖點皆以六七暴動前為準。

中巴

路線號 起點 迄點 暴動後狀態 備註
3A 統一碼頭 摩星嶺 1968年重新投入服務
4 統一碼頭 瑪麗醫院 1967年12月重新投入服務
6A 統一碼頭 淺水灣 1969年重新投入服務 祇於夏季服務
6B 統一碼頭 赤柱炮台 沒有重開
16 赤柱炮台 赤柱村 1968年重新投入服務 停駛期間服務由軍用車輛暫代
17 淺水灣 統一碼頭 沒有重開 祇於泳季服務
18 淺水灣 南灣 沒有重開 祇於泳季假日早上至傍晚服務
22 柴灣(新廈街) 哥連臣角教導所 1969年重新投入服務

九巴

路線號 起點 迄點 暴動後狀態 備註
1A 旺角 橫頭磡 沒有重開
2A 深水埗碼頭 牛頭角 1967年10月重新投入服務,並延長至蘇屋
2C 老虎岩 觀塘(翠屏道) 沒有重開
2D 秀茂坪 蘇屋村 1968年重新投入服務,但路線遭大幅縮短
2E 石硤尾 九龍城碼頭 1968年重新投入服務,但改為往返石硤尾紅磡碼頭
2F 深水埗碼頭 大窩坪 沒有重開
3 竹園 佐敦道碼頭 1967年12月重新投入服務
3A 竹園 慈雲山邨47座 1967年12月重新投入服務
3B 紅磡碼頭 北慈雲山 1967年9月重新投入服務
3B
特別班次
紅磡碼頭 竹園 沒有重開
3C 佐敦道碼頭 南慈雲山 1967年7月重新投入服務
4 深水埗碼頭 佐敦道碼頭 1967年11月重新投入服務
4A 大坑東 佐敦道碼頭 1967年10月重新投入服務
5
特別班次
彩虹 紅磡碼頭 沒有重開 常規服務則只縮短服務時間
5A 尖沙咀碼頭 竹園 沒有重開
5B 紅磡碼頭 觀塘碼頭 1967年7月重新投入服務
6B 美孚 黃大仙 1967年7月重新投入服務
6C 荔枝角 九龍城碼頭 1967年8月重新投入服務,但縮短至長沙灣
6D 荔枝角 牛頭角 1968年重新投入服務,但縮短至長沙灣
7 尖沙咀 九龍塘 1967年9月重新投入服務
7A 尖沙咀碼頭 又一村 沒有重開
部份服務由1968年開辦的2C取代
7B 紅磡碼頭 橫頭磡 1968年重新投入服務
8 尖沙咀碼頭 九龍塘 沒有重開
10 尖沙咀碼頭 佐敦道碼頭 沒有重開
部份服務由1968年開辦的2C取代
11A 佐敦道碼頭 九龍城碼頭 沒有重開
11C 紅磡碼頭 蘇屋 沒有重開
部份路段服務由2A2E取代
11D 油塘 彩虹 沒有重開
部份路段服務由1414B取代
12 佐敦道碼頭 荔枝角 1967年7月重新投入服務
12B 長沙灣 橫頭磡 1967年12月重新投入服務
13 佐敦道碼頭 彩虹 1967年6月25日停駛一日後提供有限度服務,至8 月回復正常
13A 下秀茂坪 九龍城碼頭 1967年7月重新投入服務
14A 咸田 彩虹 1967年8月重新投入服務
15B 佐敦道碼頭 沙田 沒有重開
16A 佐敦道碼頭 荃灣 1970年重新投入服務,但縮短至荃灣碼頭
16D 北葵涌 荃灣西約 沒有重開
部份服務由1967年開辦的31A線取代
18A 沙頭角 鹿頸 沒有重開
20 沙頭角 上水 1967年7月重新提供有限度服務,至1968年2月回復正常
21 九龍城碼頭 大澳門 1967年9月重新投入服務,但縮短至彩虹
22 九龍城碼頭 西貢 1967年7月重新投入服務,但縮短至彩虹
27 佐敦道碼頭 屯門 沒有重開
30 彩虹 調景嶺 1971年重新投入服務
33 深水埗碼頭 荃灣中約 1967年9月重新投入服務
34 中葵涌 荃灣(沙咀道) 1967年11月重新投入服務,但縮短至荃灣中約

另外,有部份未被停駛的路線,因宵禁、人手不足或安全理由而只提供有限度服務或縮減服務時間,如九巴5號線便在暴動期間提早尾班車。

因不少巴士路線停駛或僅維持有限度服務,市區交通陷於癱瘓。為紓緩市民對公共交通的需求,政府容許原本只准於新界行走的九人的士和由客貨車改成的非法「白牌車」進入市區提供服務,成為今公共小型巴士的雛型。

暴動結束後

部份被安排停駛的路線在1967年8月左右因局勢漸趨明朗而重新提供服務,但仍有部份路線繼續停駛,至翌年1月甚至暴動結束後數年方才回復正常,其餘路線則不獲重開,由原有或新開辦的路線取代部份服務。即使獲重開,仍有部份路線被縮短或改動走線,與停駛前服務有一定差別。至於其他在暴動期間僅提供有限度服務的路線,亦在暴動平息後不久回復正常。

在暴動期間被安排暫代巴士服務的「白牌車」深受市民大眾歡迎,暴動結束後的發展更如雨後春筍。至1968年,在市面行走的「白牌車」約有2,150輛,每日載客量超過50萬人次。[7]故政府在1969年提出《道路交通(修正)條例》,並在7月3日獲立法局通過,「白牌車」正式合法化,由政府發牌成為公共小型巴士,在港九新界各地行走提供服務。

註釋、參考資料

  1. 1.0 1.1 高馬可,《香港簡史》(香港:中華書局(香港)有限公司,2013年)。
  2. 1967年8月24日,商業電台播音員林彬從位於窩打老道山文運道的寓所駕車上班時,遭投擲汽油彈縱火致死。詳情可參考中文維基百科條目林彬
  3. 〈灣仔區昨晚續有炸彈陣〉,《工商日報》,1967年10月17日。
  4. 〈左派暴徒在九龍逞兇 用樽擲擊巴士 司機及三乘客受傷〉,《工商日報》,1967年6月30日。
  5. 〈昨午彌敦道續有石頭擲巴士〉,《華僑日報》,1967年7月13日。
  6. 〈九龍區搗亂暴行仍嚴重 焚燒及毀車十一輛 暴徒向警車擲魚炮〉,《工商日報》,1967年7月15日。
  7. Peter F. Leeds(李舒),〈Evolution of Urban Transport〉,載Harry T. Dimitriou、Alison H.S. Cook,《Land-use/Transport Planning in Hong Kong》(Aldershot:Ashgate,1998年)。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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