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巴士大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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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eed Enforcement Camera

設於露輝路下坡道的偵速攝影機,右邊灰色柱為補光燈

偵速攝影機Speed Enforcement Camera,俗稱「白鴿籠」及「快相機」),是運輸署用以打擊駕駛者超速駕駛的設施,與衝紅燈攝影機同樣是遏止危險駕駛的道路設施之一。

並非所有偵速攝影機機箱內皆裝有攝影鏡頭,部分只是以貼紙假扮,用作警惕駕駛者,以加強阻嚇作用。[1]

概況[]

超速駕駛是交通意外一個主要成因,現時警方打擊超速駕駛用的偵速工具主要有五款:偵速攝影機、偵速雷射槍、數碼雷達、軍裝巡邏車及隱形戰車。前三種能將超速情況拍下來,幫助警方舉證,而軍裝巡邏車及隱形戰車每天不定期出動,讓警員在路面即時對超速車輛進行票控,及檢控作出不良駕駛行為的駕駛者。

當車輛駛過偵速攝影機監控路段時,若車速超出有關路段准許之最高車速,系統會自動拍下超速車輛之相片(即「影快相」),警方可根據車牌票控超速駕駛者。

有見及此,政府陸續在全港主要道路及快速公路上多個地點裝設偵速攝影機箱,輪流擺放攝影機。一般而言,當局根據以下準則選擇安裝偵察車速攝影機箱地點:

  • 車輛在該地點衝紅燈/超速釀成的交通意外記錄;
  • 車輛在該地點衝紅燈/超速的普遍程度;
  • 安裝偵察車速攝影機箱的地點分布要平均,以期在整個區域對駕車人士產生阻嚇作用;及
  • 實地環境,包括行人路面會否過份狹窄,地下有否不能移除的設施(如喉管和電纜等)。

此外,在選擇安裝偵察車速攝影機箱地點時,要額外考慮到安裝路段是否屬於車速及交通流量較高的重要道路和主幹路,是否處於彎位,和是否處於陡長下坡路。如有關地點因環境改變,或交通意外數目減少等因素而不符合安裝偵察車速攝影機箱的準則,當局便會考慮拆除。

歷史[]

Speed Enforcement Camera in Clear Water Bay Road 20160418

設於清水灣道坡道的偵速攝影機警告牌,提醒駕駛者前面有攝影機

警方為打擊超速駕駛,由1999年1月起,在吐露港公路粉嶺公路沿途10個攝影機箱輪流擺放兩部顯影式偵速攝影機[2]。其後這兩條快速公路的超速情況明顯有所收斂,涉及時速超過車速限制15公里的車輛數目顯著減少一半以上,有人受傷的交通意外亦減少四成。

政府其後把偵速攝影機覆蓋範圍擴展至75條主要幹道及快速公路,輪流使用8部數碼偵速攝影機,有關計劃原定在2002年9月完成。然而,數碼偵速攝影機籌備需時,加上安裝工程因選定地點電力供應問題而受到阻延,最終於2004年啟用。[3]

政府於2008年增購10部偵速攝影機,機箱地點增至105個[4]。截至2012年年底,全港20部偵察車速攝影機,放置於120個偵察車速攝影機箱內。

政府於2014年增設12組「地感式測速系統」(俗稱「地線」或「線圈」)。線圈不會發出電波及藏於地底,可避免司機購買及使用雷射偵速預警裝備(電子狗),以減低「妨礙司法公正」的情況發生。新款白鴿籠可低光運作,無須閃燈。一組線圈為前後一對,若車輛超速途經前線圈,白鴿籠會開始攝錄。當超速車輛途經後線圈,此系統會記錄時間及計算平均速率。例如:X路限速每小時80公里,需時四分鐘,即祇要車輛途經這對線圈少於四分鐘,就當超速。[5]

運輸署於2020年於西九龍走廊試驗第一期「區間測速」,(又稱「均速測試」),計算方法與線圈相同,惟祇設有攝錄機,沒有線圈,以及會攝錄所有超速及沒有超速的車輛。[6]

對巴士車長影響[]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監察機制

正如所有駕駛者一樣,專營巴士車長在馬路上駕駛會受《道路交通條例》及《道路交通(違例駕駛記分)條例》規管。警方會對違規者作出檢控。法庭亦會對違反交通規例的車長,作出罰款、扣分及停牌的處罰。

若司機在超速後被警察路障截停,警方一般會立即交代處分事宜而不會把資料轉交巴士公司,司機亦有責任自行向公司申報;如警方事後向巴士公司索取有關司機的資料,後果則相對嚴重。一般而言,巴士公司會扣減有關車長的安全駕駛獎金,以及發出警告信,訂明若干時間內不得再犯(行內術語為「掛紅旗」);如有關車長所犯的是嚴重過失,或本身已經「掛紅旗」則可能會被即時解僱。[7]

除此以外,各專營巴士公司會派遣監察人員,在交通黑點或容易超速的地點以鐳射槍偵查巴士有否超速。2009年將軍澳巴士翻車意外後,運輸及房屋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首次披露五間巴士公司監察各自車長駕駛表現及超速情況。車隊規模最大的九巴,不良個案亦最多,相當於每日有5名車長超速駕駛。[8]

過往,九巴梅斯特斯平治O305因性能良好,在行駛屯門公路時車速更可達到每小時110公里,加上屯門區元朗區各條路線車手眾多,曾創下本港首次有專營巴士被警方「影快相」的紀錄。

相關事故[]

  • 2008年5月1日早上:一輛旅遊巴士駛至新西貢公路南邊圍迴旋處,疑超速引致翻側,壓向一幅隔音屏障,車身凹陷嚴重損毀,車頭撞毀一條燈柱,一個後備車轆從車底飛脫。事後有一陣白煙冒出,釀成19死43傷。[9]為此,運輸署聯同路政署及警方成立專家小組,研究事發地點一帶環境,並確立適當改善措施。經徵詢西貢區議會意見後,一系列改善措施已逐步完成,包括在新西貢公路安裝偵速攝影機。
  • 2018年10月:一部設於元朗公路屯門方向近唐人新村的「快相機」跳掣,連續不斷地拍照。翌日故障已消除。[10]

爭議[]

  • 由於綫圈的白鴿籠在有車輛超速時不會閃燈,司機不能即時得悉,引起私隱問題。[5]
  • 由於區間測速的攝影機會24小時拍下所有超速及非超速車輛的車牌以記錄行車時間,引起私隱問題。[6]

圖例[]

相關條目[]

註釋、參考資料[]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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