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燈(Traffic lights)是道路常見設施之一,用以提示駕駛者和行人,應在何時停車、停步和前進。
較繁忙的路口多設有交通燈以控制車輛和行人流向,稱作燈號控制路口(燈控路口,light control junction)。
燈號
燈號分為兩大部份,第一部份是提示駕駛者的,另一部份則提示行人。
行人燈號
行人燈號一組兩色,紅色燈號代表行人須停步,綠色燈號代表行人可以前進。
當綠色燈號閃爍時,代表前進燈號即將結束,正過馬路的行人應盡快過完,還未開始過馬路的行人應等候下一循環。
運輸署在大部份行人燈號旁加裝發聲裝置,以指定頻率及速度提示行人應否過路。此外,不少交通燈旁都有過路按鈕,交通燈會在指定時間內轉為車輛停止及行人前進。
行車燈號
行車燈號一組三色,分成紅、黃、綠三色,次序如下:
- 紅色:所有車輛必須停下。
- 紅及黃色:車輛可準備開動,但不可前進。
- 綠色:車輛可以前進。
- 黃色:車輛在安全情況下須停下。
- 紅色:完成循環,駕駛者請等候下一循環。
如唯一綠色燈號有方向指示,駕駛者只可遵照所指示的方向行車。
附屬燈號(孭仔燈)
如交通燈有附屬綠色燈號,代表有分流:
- 如主燈號為紅色,附屬綠色燈號亮著,則指定一邊的車輛可以前進。
- 如附屬綠色燈號是轉左,左轉車輛可以前進,但其他車輛要停車,直至主燈號轉為綠色為止。
- 如主燈號轉為綠色,則所有車輛可以前進,附屬綠色燈號也會可能同時熄滅。
燈號旁可能附有亮著不閃的標誌,如不可轉右、不可掉頭等,與一般道路指示牌無異。
安裝位置
香港的燈號主要安裝三組,主要為路口前左右及路口後右邊,亦有部分道路安裝懸掛式交通燈及部分在天橋上,當中後者於台灣、中國及外地較常見。
當雙線道路其中一方行車線進行路面工程,亦可能會加設臨時交通燈。
輕鐵燈號
輕鐵燈號供輕鐵列車使用,在輕鐵路面交匯處等出現,請參閱香港鐵路大典的條目。
設計
舊式燈號使用鎢絲燈泡,除了亮度問題外,耐用性低也是主要問題,可能出現壞燈情況。現時只剩下私家路、太古城、華富邨及黃埔花園使用此燈。
新式燈號使用發光二極管(LED)組合,耐用性大幅提升,亮度也較穩定,而且也較省電。
衝黃燈
雖然香港現行法例列明禁止衝黃燈,但大部分駕駛者也不會遵守。
衝紅燈
現時仍有些駕駛者會衝紅燈,部分駕駛者以緊貼前車來衝燈。
衝紅燈的罰款
根據現行交通規例,衝紅燈的駕駛人士的刑罰為定額罰款港幣600元,以及違例駕駛分數增加五分。[1]
衝紅燈攝影機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衝紅燈攝影機。
政府現正加裝及更換衝紅燈攝影機,於2010年底將有155部衝紅燈攝影機及155個攝影機箱。
沒有經過任何交通燈的公共交通路線
對巴士的影響
設置交通燈會花費乘客更多時間乘坐,減低乘搭該線的意欲。
其他燈號
兩紅燈交替閃動:指有突發情況需停下,此燈號在消防局、平交道等較常見。
與交通燈相關的公共交通事件
- 2015年1月19日:下午六時許,一輛往九巴47X線往葵盛(東)方向的富豪奧林比安(AV277/HL659)在沙田大涌橋路右轉沙角街時因衝紅燈,與一輛的士、一輛行走新界專綫小巴803線的豐田Coaster(EM2416)及一輛私家車相撞後,小巴撞向鐵欄,鐵欄打中後方一輛往廣源方向的85A線的丹尼士三叉戟(ATR241/JR8532)。的士司機送院後證實死亡,19人受傷。而當中此路線巴士車長其後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2][3]。詳見2015年大涌橋路五車相撞意外。
- 2015年12月18日:下午四時許,一輛貨車駛至錦上路西行至東匯路交界處時,疑未有遵守燈號十字路口突駛出,由東匯路北行駛出的九巴雙層巴士及時剎停,新界專綫小巴608線的豐田Coaster(LT3691)因被九巴遮擋視線,繼續以高速駛過路口並被貨車撞及右邊車尾,小巴衝前10米撞向路邊鐵欄後翻側,有乘客被拋出車外,造成5人死13人受傷,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拘捕貨車司機,詳見2015年錦田小巴意外[4][5]。
圖例
註釋、參考資料
- ↑ 於2006年1月1日生效。見文件。
- ↑ 〈九巴涉衝燈 五車連環撞 夾死的士司機〉,《東方日報》,2015年1月20日
- ↑ 〈巴士衝燈釀五車連環撞 1死19傷〉,《蘋果日報》,2015年1月20日
- ↑ 〈恐怖車禍4死14傷 小巴捱貨車撞 B女飛出亡〉,《蘋果日報》,2015年12月19日
- ↑ 〈八鄉大車禍:不治B女外婆捐器官 遺愛人間〉,《東方日報》,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