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燈(Traffic lights)是道路常見設施之一,用以提示駕駛者和行人,應在何時停車、停步和前進。
較繁忙的路口多設有交通燈以控制車輛和行人流向,稱作燈號控制路口(燈控路口,light control junction)。
燈號[]
燈號分為兩大組別,第一組用作提示駕駛者,另一組則提示行人。
行人燈號[]
行人燈號一組兩色,紅色燈號代表行人須停步,綠色燈號代表行人可以前進。
當綠色燈號閃爍時,代表前進燈號即將結束,正過馬路的行人應盡快過完,還未開始過馬路的行人應等候下一循環。
運輸署在大部份行人燈號旁加裝發聲裝置,以指定頻率及速度提示行人應否過路。此外,不少交通燈旁都有過路按鈕,交通燈會在指定時間內轉為車輛停止及行人前進。而大部分行人燈號相應的行人過路處均設有黃條斑馬線。
行車燈號[]
本港行車交通燈號的顯示次序為紅燈、紅燈及黃燈、綠燈、黃燈,然後是紅燈,適用於全港交通燈:
- 紅色:所有車輛必須停下。
- 紅及黃色:車輛可準備開動,但不可前進。
- 綠色:車輛可以前進。如唯一綠色燈號有方向指示,駕駛者必須遵照所指示的方向行車。
- 黃色:車輛在安全情況下須停下,黃燈時間設定為三秒。
- 紅色:完成循環,駕駛者請等候下一循環。
附屬燈號(孭仔燈)[]
如交通燈有附屬綠色燈號,代表有分流:
- 如主燈號為紅色,附屬綠色燈號亮著,則指定一邊的車輛可以前進。
- 如附屬綠色燈號是轉左,左轉車輛可以前進,但其他車輛要停車,直至主燈號轉為綠色為止。
- 如主燈號轉為綠色,則所有車輛可以前進,附屬綠色燈號也會可能同時熄滅。
- 如主燈號有黑底黃「T」字,祇供電車行駛。
燈號旁可能附有亮著不閃的標誌,如不可轉右、不可掉頭等,與一般道路指示牌無異。
紅色警告閃燈[]
所有駛近的車輛必須在兩紅燈交替閃動時停下,此燈號在消防局等較常見。
輕鐵燈號[]
在輕鐵車輛使用的道路交界處,輕鐵可優先行走,並裝設輕鐵燈號供輕鐵列車使用,以縮短乘客交通時間。
平交道燈號[]
祇有虎地㘭道與東鐵綫的平交道設有,而沒有任何巴士路線途經。當有列車經過時,柵欄便會降下,固定於柵欄的燈膽會亮起紅色。
設計[]
舊式燈號使用鎢絲燈泡,除了亮度問題外,耐用性低也是主要問題,可能出現壞燈情況。現時只剩下少數私家路、太古城、九龍站車站環迴路及黃埔花園[1]使用此燈。新式燈號使用發光二極管(LED)組合,耐用性大幅提升,亮度也較穩定,而且也較省電。
現時,全港97%交通燈,已連接到運輸署的「區域交通控制系統」。該系統能協調交通燈號運作,以減少車輛在燈號前停車次數,令交通保持暢順,亦可讓緊急車輛更快通過燈號控制路口。
安裝位置[]
香港的燈號主要安裝三組,主要為路口前左右及路口後右邊,亦有部分道路安裝懸掛式交通燈及部分在天橋上,當中後者於台灣、中國大陸及海外較常見。
當雙線道路其中一方行車線進行路面工程,亦可能會加設臨時交通燈。
衝紅燈[]
不時有駕駛者會衝紅燈,部分更以緊貼前車的方式來衝燈。
衝紅燈攝影機[]
- 此章節的主條目是衝紅燈攝影機。
政府現正加裝及更換衝紅燈攝影機,於2010年底將有155部衝紅燈攝影機及155個攝影機箱。
罰款[]
為加強道路安全,並加強阻嚇衝紅燈,立法會在2005年7月通過修訂法例,把衝紅燈的違例駕駛分數由三分提高至五分,定額罰款由450元增至600元。
新罰則由2006年1月1日起生效。[2]
衝黃燈[]
根據《道路使用者守則》,當黃燈亮起,除非車輛過於接近路口或行人過路處,以致突然停車可能會引起交通意外,否則應該停車。駕駛者駛近路口時,應留意車速和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以便能察覺前面路面交通狀況,並在有需要時對駕駛作出適當調整。[3]
對巴士的影響[]
由於等候交通燈需時,停定的巴士在轉綠燈後需時加速,巴士路線之行車時間或因而延長。
沒有經過任何交通燈的公共交通路線[]
- 九巴94線
- 嶼巴1、2、4、7S、21及N1線(嶼巴各線只途經消防局外的雙紅燈)
- 新界專綫小巴7、9、9A及807S線
- 居民巴士NR29、NR94A、NR94B、NR207、NR822、NR834及NR840線
- 愉景灣巴士DB03R線、DB03P及DB00R各條區內線
與交通燈相關公共交通事件[]
- 2015年1月19日:下午六時許,一輛九巴47X線往葵盛(東)方向的富豪奧林比安(AV277/HL659)在沙田大涌橋路右轉沙角街時因衝紅燈,與一輛的士、一輛行走新界專綫小巴803線的豐田Coaster(EM2416)及一輛私家車相撞後,小巴撞向鐵欄,鐵欄打中後方一輛往廣源方向的85A線的丹尼士三叉戟(ATR241/JR8532)。的士司機送院後證實死亡,19人受傷。而當中47X線巴士車長其後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4][5]。詳見2015年大涌橋路五車相撞意外。
- 2015年12月18日:下午四時許,一輛貨車駛至錦上路西行至東匯路交界處時,疑未有遵守燈號十字路口突駛出,由東匯路北行駛出的九巴雙層巴士及時剎停,新界專綫小巴608線的豐田Coaster(LT3691)因被九巴遮擋視線,繼續以高速駛過路口並被貨車撞及右邊車尾,小巴衝前10米撞向路邊鐵欄後翻側,有乘客被拋出車外,造成5人死13人受傷,警方以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拘捕貨車司機[6][7],詳見2015年錦田小巴意外。
圖集[]
註釋、參考資料[]
- ↑ 現時只餘下黃埔花園總站對出的燈號未更換為新式燈號。
- ↑ 於2006年1月1日生效。見文件。
- ↑ 延長交通燈黃燈訊號的建議,交通諮詢委員會交通投訴組季報,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
- ↑ 〈九巴涉衝燈 五車連環撞 夾死的士司機〉,《東方日報》,2015年1月20日。
- ↑ 〈巴士衝燈釀五車連環撞 1死19傷〉,《蘋果日報》,2015年1月20日。
- ↑ 〈恐怖車禍4死14傷 小巴捱貨車撞 B女飛出亡〉,《蘋果日報》,2015年12月19日。
- ↑ 〈八鄉大車禍:不治B女外婆捐器官 遺愛人間〉,《東方日報》,201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