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原本有分"去程"同"回程",所以编寫時想表達清晰一點,加埋"往尖沙咀",純粹係想表達去程係邊個方向
原有: 改為只提供往尖沙咀服務,終點站改設於天星碼頭,不往半島酒店。
現有: 再次提供服務,惟改為只單向前往尖沙咀,並以天星碼頭為總站,不前往半島酒店。
其實現有版本已經唔同咗,你確定係原有寫法?
呢句中間已經有不少人改過,點定義邊個寫法係應保留
請留意,我幾次編輯都有用不同字詞,亦有因應他人意見修改用字
少數服從多數,有冇投過票?點解你一定係啱?
"去程路線縮短至天星碼頭"有咩問題?
我只係修飾用字,點解你成日改返轉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