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才 215XBus 寫手於過海隧巴905線之編輯,使本人發現,巴典現時對未有正式命名之道路,處理手法未見統一。「支路」、「未命名道路」均有使用,甚至連部份道路名稱其實並不正式存在,例如「山道天橋」、「干諾道西天橋」等。
對於前兩者,介定較為模糊,何時使用何者,未有清𥇦做法。如上述之編輯,究竟該道路應為一條正常道路(但未有命名),還是次一級的支路?如使用政府「街道名稱」資料集,會發現此一小段「支路」,與北面延伸至西區公眾貨物裝卸區、中西區海濱長廊(包括豐物道以北一段)的路段屬同一道路(有相同 STREET_CODE)。故 215XBus 寫手之編輯有爭議。
至於非正式名稱,大多沒有可供查證來源,將之收錄是否符合本典原則?
另外尚有情況,例如西區海底隧道南面的連接道路(包括各條「支路」)並非西隧(道路)範圍,而是各條「未命名道路」或「支路」。於此情況下,又是否需要包含「支路」在行車路線段落?如是者,恐怕大部份路線有一半途經道路都是「未命名道路」或「支路」,似乎沒有意義。
因此,本討論帖旨在尋求有關道路的處理,究竟是否需包含此等未有命名的道路在內,以及其準則。請踴躍發表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