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時本典部份循環線之走線部份會同時寫有「實際循環線折返點」及「循環線折返點」。當中兩者都未有明確資料證明,故前者一般取收費器或電牌重設之車站,後者則取循環點名稱所指地方。然而,對於部份循環點名稱十分不清𥇦的路線(九巴為甚),如10、27等,「大角咀」及「旺角」究竟指哪個車站?本典所載是否為正確?抑或,其實並沒有明確的折返點?巴士公司又有沒有定義之?部份循環線並沒有十分明確的去程及回程概念,究竟有沒有意義去為該等路線之「循環點」定一個實際車站?
至於新城的實際折返點,一般可從回程版本豬紙/還原分段收費車站得知,如37A線,回程豬紙首個車站為「立德里」,八達通機亦會在該站重設,故其為實際折返點,應沒有異議。然而,其「中環」折返點所指為哪?本典指「中銀大廈」,然而豬紙將該站劃入「金鐘」範圍。本人相信,「中環」指去程乘客一般會最遠在該「中環」車站下車,即去程的終點。根據豬紙,現為「中環街市」。
多一個例子,4號線早上循環班次。分段收費還原站、豬紙回程版本起點站、定時點,均為「港澳碼頭」。因此,該站應為實際折返點。至於「循環線折返點」,則沒明確顯示,只稱其為「中環」。但因為去程乘客需於「恒生銀行總行」或之前下車,其亦處於中環,故暫時當其為折返點。
再多個例子,九巴98A線循環點為「牛頭角站」,然而,於循環點前數個站(「apm創紀之城5期」站)起,站牌及車頭牌目的地已經轉為「坑口北」。但於本典相關車站條目路線列表,仍然顯示目的地為「牛頭角站↺」,明顯誤導,亦與事實及巴士公司所示不符。
所以,問題重點為:實際循環線折返點及循環線折返點之間的車站,應如何標示起點站及目的地?如該線沒有明確之折返點,又如何處理?難道晏頓街站條目繼續顯示目的地為中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