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有多名寫手於路線模板排版問題上出現衝突,現在下希望透過此論壇解決相關紛爭,以免於編輯摘要中冗長文字你有你講我有我講。
首先,今次爭議中主要是有某名Ex字頭寫手不斷於未有討論下突然大量於路線模板中加上隔行及縮細字眼標籤。由於是模板,修改其內容影響的不但是站位表,更包括路線條目右上方頭相下面的路線資訊模板內容、開車時間表及部份路線轉乘優惠模板標題、專營巴士路線列表等需使用其Rtdest、Rtfare、Ad=Y功能/參數的條目部份,一旦在模板於某項描述中間或開首隔行,就會令內容出現第一行文字少於第二行一半以上(甚至內容上方有空行或有某行以開括號結尾)、起訖點擺位混亂等,即使採用「#ifeq」標籤模板亦難確保所有上述內容能正確顯示。然而,Ex亦指出其做法乃因另一名Cn字頭多次不恰當調節站位表各欄闊度比例而作出的折衷措施,因而在下認為應從此衝突根源開始討論。
在下公道講句,表格排版於桌面版、手機版巴典以至於不同屏幕大小的桌上電腦、手提電腦、平板電腦、手機上顯示均可能有別,有時的確難有一個闊度比例是上述各種平台同時能做到所有格的內容都一行過顯示。因此在下認為不應執著於每一行的內容是否屬完整(即沒詞語或地方/機構名稱被斬開兩行)。不過,亦不代表就可以胡亂調節有關比例,基本要求是大致與該格平均文字長度比例相若。
現時站位表多數都有五欄,「營辦商」、「路線號」、「出發地」、「目的地」和「服務形式」。如以文字長度為基礎,不難發現平均而言路線號是最短,因只由英文及數字組成;營辦商多為其次,因為我們多用簡稱而非全稱。出發地與目的地因多跟營辦商於官網或豬紙,時長時短;而服務形式一欄於大多數情況下均是最長,因為尤其是非全日服務路線的描述都動輒要十數個字,若再有附加備註則更長。根據此原則,在下認為較為合適的比例為:
「營辦商」:8-15%(例如部份居民巴士或專綫小巴營辦商名字或較長);「路線號」:5-10%;「出發地」/「目的地」:各10-25%(視乎以路線內容的整體平均);「服務形式」:>=30%(除非全部都是「每天服務」且沒附加備註)。
至於其他如縮細字眼等,在下亦希望大家先行於此討論並達成共識。